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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6〕53号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16〕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经2016年7月12日区政府专题会和第24次区委常委会同意,现将《延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日

延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函》(京政农函〔2016〕10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结合延庆区生态发展需要,将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周边范围、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院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延庆区筹办举办绿色发展大事划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范围。禁养区划定总面积为86474.76公顷,占延庆区域总面积43.37%。

一、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京政函〔2015〕22号),同意延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官厅水库延庆区域和8处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禁养区。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城市自来水地下水源地、白河堡水库水源保护区、延庆镇赵庄水厂水源地、永宁镇清泉供水服务中心水源地、大榆树镇北京天赐泉供水服务中心水源地、四海镇水厂水源地、康庄镇八达岭水厂水源地、康庄镇郭家堡水厂水源地,总面积11479.81公顷。

  1.城市自来水地下水源地。位于延庆镇和张山营镇,一级保护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70米范围内;二级保护区从旧小路与古城河道交汇点起,垂直向南至下花园村西北,向西至110国道与米黄路交汇处,向南沿110国道、大秦铁路至延庆火车站,向西至庆园街与香苑街交汇处,向北垂直与旧小路相交,沿旧小路向东至古城河道交汇点范围,总面积1550公顷。

  2.白河堡水库水源保护区。位于香营乡,一级保护区范围为:水域部分的正常水位线以下水域面积和陆域部分的下游至大坝,左右两岸至公路,上游至市界,面积682.67公顷;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大坝上游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范围内的集水区域(不超出市域范围),面积3798.4公顷。

  3.延庆镇赵庄水厂水源地。位于延庆镇赵庄村北100米,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100米范围。

  4.永宁镇清泉供水服务中心水源地。位于永宁镇西北角利民街村东,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100米范围。

  5.大榆树镇北京天赐泉供水服务中心水源地。位于大榆树镇东桑园村西南500米,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200米范围。

  6.四海镇水厂水源地。位于四海镇政府南侧、椴木沟村村北500米,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200米范围。

  7.康庄镇八达岭水厂水源地。位于康庄镇八达岭工业开发区东环路东侧、开发区北1000米,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100米范围。

  8.康庄镇郭家堡水厂水源地。位于康庄镇郭家堡村北500米、康延路南侧,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200米范围。

二、重点流域周边范围

  1.妫水河流域。妫水河河源起点为四海镇,终点为康庄镇,全长74.3千米。范围为妫水河主河道有堤段两岸堤防堤脚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无堤防段设计洪水线或历史最高洪水线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主河道以外有堤段两岸堤防堤脚向外延伸100米范围,无堤防段设计洪水线或历史最高洪水线向外延伸100米范围;包括妫水河两岸森林公园划定范围。总面积8173公顷。

  2.2级河道流域。全区共有2级河流26条,有堤段两岸堤防堤脚向外延伸50米范围;无堤防段设计洪水线或历史最高洪水线向外延伸50米范围,总面积4410公顷。

  3.主要水利工程周边范围。白河堡水库、古城水库、佛峪口水库、玉渡山水库的水库主坝堤脚、库区(最高水位线)及配套建筑范围向外延伸100米范围;香营拦河闸主体工程及配套建筑范围向外延伸100米范围;官厅水库以水库482米高程以内范围划定为禁养区。

三、风景名胜区

  1.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东至昌平区延寿镇花果山村、海子村界;西至延庆区八达岭镇域西边界及镇中心规划建设区界、居庸关以南关沟西侧距关沟约1000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居庸关以北关沟西侧距关沟2000米的大致与关沟平行的山脊线的连接线;北至昌平区北边界、延庆区八达岭镇域东北界、以长城3000米控制线为基准的山脊线、路以及现状建设区边界线的合围线;南至由延庆区八达岭镇南边界、昌平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龙虎山以南的铁路以北100米、新城规划北部建设地界、虎峪沟和清华200号北边界连接线,延庆范围划定为禁养区范围,面积5500公顷。

  2.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东界与太安山自然保护区的西界重合,北界与北京市界一致,与河北省赤城县接壤;西界与北京市界一致,与河北省怀来县接壤;南界至延庆区北山山脚与110国道之间规划的旅游公路范围,面积22300公顷。

四、自然保护区

  延庆区共有10个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野鸭湖自然保护区、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区级自然保护区7个:玉渡山自然保护区、太安山自然保护区、白河堡自然保护区、大滩次生林自然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金牛湖自然保护区、水头自然保护区。划定禁养区总面积为27880.84公顷。

  1.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审定国家级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6〕75号),批准成立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确定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和范围为西、北分别与河北省赤城县境内的大海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接,西南与河北省怀来县接壤,东与玉渡山自然保护区毗邻、南与延庆区张山营镇相邻。保护区总面积为6212.96公顷,其中核心区2603.48公顷,缓冲区1528.50公顷。

  2.野鸭湖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石花洞等处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2000〕202号),确定野鸭湖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延庆区西北部的延庆镇、康庄镇、张山营镇和延庆农场交界处,包括官厅水库延庆区辖区水系及海拔485米以下环湖滩涂组成的湖泊湿地,总面积6873公顷。核心区为官厅水库库区主要的浅水滩涂及妫水河、蔡家河下游众多的支流河道,为官厅水库库区内、妫水河下游476米等高线以下主要区域以及北部蔡家河沿线的水域滩涂。受保护区内道路影响,核心区分为两个部分,面积分别为1953公顷和431公顷,共计2384公顷。缓冲区分为北部和西部两个部分,西部缓冲区以477米等高线为主要界限,北部缓冲区为核心区周边200米范围的缓冲区域,北部和西部缓冲区面积分别为872公顷和210公顷,共计1082公顷。

  3.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延庆县朝阳寺木化石县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2001〕117号),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市级保护区。根据《北京朝阳寺木化石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京国土环〔2006〕464号),确定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千家店镇境内,西至河南东,东至四道洼,北至大对沟北,南至白塔南沟北,总面积1662公顷。核心区位于白河北岸、保护区北侧,面积700公顷。缓冲区位于核心区外围、白河北岸,面积650公顷。

  4.玉渡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玉渡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延庆县玉渡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延政函〔2008〕160号),确定玉渡山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延庆区西北部山区,西起海陀山,东至古城河口乡镇界,南源佛峪口、西岩寺、玉皇庙、靳家堡一线山脚向北第一道山脊线,北达北京市界。保护区北靠河北省赤城县,西与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接,东与太安山自然保护区相连。总面积9272.62公顷,其中核心区2282.56公顷,缓冲区649.3公顷。最终禁养区范围以市政府批复调整后的范围为准。

  5.太安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太安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延庆县太安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延政函〔2008〕160号),确定太安山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西起延庆三岔河,东至香营乡界,南起白草洼、烧窑峪、北张庄、白羊峪、黄峪口一线山脚向北的第一道山脊线,北与河北省赤城县相接,总面积3682.1公顷。核心区中部被白草洼至太安山的公路分隔为东、西两部分,西部四至为西起张山营与旧县镇交界、东至白草洼至太安山路西第二道山脊线、北为旧县镇与河北省赤城县界限、南部从东到西以山脊线为界;东部四至为西起半块豆腐山东第一道山脊线、东至黄峪口到赤城路西第二道山脊线、北为旧县镇与河北赤城的界限、南部从东到西以山脊线为界,面积1358.7公顷。缓冲区内部边界为核心区边界,外边界为核心区向外第一道山脊线,缓冲带宽在200-500米之间不等,面积747.5公顷。

  6.白河堡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白河堡自然保护区。根据《延庆县白河堡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延政函〔2008〕160号),确定白河堡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香营乡部分村庄和白河堡水库,东与千家店镇为邻,西与旧县镇交界,南至佛爷顶梁头,北与河北省赤城县后城乡毗邻,为白河流域自然集水区范围,总面积7973.1公顷。核心区分为水域核心区和水源涵养林核心区,水域核心区包括水库601.6米以下水面及主集水沟(一级集水沟),水源涵养林核心区包括水库以西沿昌赤路北0.25—0.5千米处山脊线以北、距水库约0.8千米处(高程点为666.6米)沿水库边缘向外约1.2千米山脊线以北的区域,水库以北沿滦赤路北第一道山脊线以北的区域,面积3121.2公顷。缓冲区主要以昌赤路和滦赤路及白河堡水库为界,西南部主要沿昌赤路外侧与核心区接壤处之间为缓冲区,在距水库约0.8千米处(高程点为666.6米)沿水库边缘向外约1千米山脊线与核心区接壤处之间为缓冲区;白河堡水库以南沿水库边缘向外0.1—0.3千米划为缓冲区;白河堡水库以东沿滦赤路外侧0.15千米与核心区接壤处之间为缓冲区;白河堡水库以北沿水库边缘向外与核心区接壤处之间为缓冲区,面积1016.6公顷。

  7.大滩次生林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大滩次生林自然保护区。根据《延庆县大滩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延政函〔2008〕160号),确定大滩次生林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延庆区东北部,包括千家店镇、珍珠泉乡。保护区北沿白河为界,南至下花楼,与四海镇交界;西与刘斌堡乡、香营乡毗邻;东至小铺、仓米道,与怀柔区毗邻范围,总面积15432公顷。核心区包括大部分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天然侧柏林分布区域,即在保护区的东南部,西起南猴顶,东到椴木沟,北起白塔南沟、河口,南至棒槌沟,面积5885.6公顷。缓冲区基本按照自然地理要素划分,主要以实验区一侧第一层山脊线、山脚基线或沟谷为界,面积2190.3公顷。

  8.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延庆县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延政函〔2008〕160号),确定莲花山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延庆区大庄科乡东部,东与怀柔区黄花城毗邻,南与昌平区十三陵接壤,西以河口、养马地、汉家川、龙庙沟沿线的山脚为界,北至黄土梁的范围,总面积1256.8公顷。核心区西部边界从河南村厂房沟东面606.8米高程点,沿北向经757.1米高程点跨沟至莲花山主峰东北面751.2米高程点,沿东至858.0米高程点,折向南跨沟经930.1米高程点,再经887.3米高程点向南沿大沟至旺泉沟东面538.2米高程点,折向西跨沟至旺泉沟南面624.1米高程点,再跨649.6米高程点折向北至河南村厂房沟东面606.8米高程点,面积260.1公顷。缓冲区边界基本按照自然地理要素划分,主要以核心区边界外围200米左右为界,面积249.2公顷。

  9.金牛湖自然保护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延庆县玉渡山等八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京政函〔1999〕168号),设立金牛湖自然保护区。根据《延庆县金牛湖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延政函〔2008〕160号),确定金牛湖自然保护区边界及范围为延庆区延怀盆地,上至永宁镇黄龙潭,中间包含金牛湖水面,下至延庆区化肥厂桥的妫水河两岸南北滨河路范围,呈东北至西南走向狭长条状,主要涉及永宁镇、沈家营镇、旧县镇、井庄镇、大榆树镇、延庆镇,总面积1243.5公顷。核心区包括三部分:黄龙潭、黑龙潭、清泉3个水源地,金牛湖至香村营拦河闸常年水位线以内水域,以及妫水河和龙湾河的常年河道,面积78.5公顷。缓冲区从香村营拦河闸503.1米高程点沿堤坝向西北方向至505.3米高程点,再朝东北方向至499.0米高程点,沿堤坝朝东南方向至502.1米高程点,往东至498.3米高程点,除去498.8米高程点的鱼塘外,还包括龙湾河及妫水河香村营拦河闸中下游整个河道两侧各50米,面积281.9公顷。最终禁养区范围以市政府批复调整后的范围为准。

  10.水头自然保护区。位于延庆区千家店镇水头村境内,东与牤牛沟、水泉沟两村相邻,南与红旗甸村相邻,西与大石窑村相邻,北同河北省赤城县接壤,面积1362.5公顷。核心区包括大部分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天然次生林分布区域,在保护区偏北的位置,贯穿东西两侧,面积666.5公顷。缓冲区边界基本按照自然地理要素划分,主要以实验区第一层的山脊线、山脚基线或沟谷为界,紧靠核心区,贯穿保护区东西两侧,缓冲区144.9公顷。最终禁养区范围以市政府批复后的范围为准。

五、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院等人口集中区域

  根据《延庆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及延庆发展实际,将延庆新城规划的10个街区范围和康庄镇、永宁镇、旧县镇、八达岭镇、大榆树镇、张山营镇中心区范围划定为禁养区范围,面积约3274.68公顷。

  1.新城规划范围。西起01街区规划听涛路,东至06街区湖北东路,北起02街区规划北靳路、03街区规划庆义街,南至09街区东姜街合围范围及第10街区范围划定为禁养区范围。

  2.重点镇范围。康庄镇中心区范围:东至康庄居住一区东侧天佑路,南至京张高速公路,西至现康庄中学附近的北京城市公路三环,北至镇政府南侧的延康路;永宁镇中心区范围:东至八达岭酒厂,南至小南园,西起西关,北起左所屯;旧县镇中心区范围:以旧县村为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范围;八达岭镇中心区范围:以营城子、西拨子村为中心,在现状镇政府、国有单位基础上,沿京张高速公路辅路南侧发展的范围;大榆树镇中心区范围;张山营镇中心区范围。

六、延庆区筹办举办绿色发展大事划定范围

  根据延庆区绿色发展大事及生态功能需要,增加中关村延庆园规划范围、2019北京世园会规划范围及延庆区平原造林范围为禁养区划定范围,总面积14574.34公顷。

  1.中关村延庆园规划范围。西起康庄镇区,东至帮水峪排洪沟,北起京包铁路,南至京张高速公路的范围,将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和康庄农民就业产业基地所涉及的491公顷范围划定为禁养区范围。

  2.2019北京世园会规划范围。世园会园区位于延庆区西南部,东部紧邻延庆新城,西部紧邻官厅水库,横跨妫水河两岸。西距康张路750—1000米,北至妫水河森林公园北边界-延农路,东至延庆新城规划集中建设用地边界,南至百康路的范围,总面积960公顷。

  3.延庆区平原造林范围。将延庆区平原造林工程范围、城区绿化范围、妫河生态走廊、龙庆峡下游森林生态走廊、官厅水库滨河带三大生态走廊范围和通往外阜高速公路及区级道路周边绿化范围划定为禁养区范围,总面积13123.3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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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  养殖  禁养区  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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