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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6〕50号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密政发〔2016〕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密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批准,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

密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落实密云区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绿色国际休闲之都”发展定位和全面建设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目标,坚决落实“保水第一责任”,按照《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调整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加快提升密云区水生态环境,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二、划定原则

(一)生态优先、依法划定

  严格执行国家、市、区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统筹协调、科学划定

  优化产业结构,结合农业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同时充分考虑保障首都农产品供应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保护目的和政策规定,科学、可行地划定边界范围。

(三)因地制宜、产业发展

  坚持从密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源保护、农民增收的实际出发,统筹畜牧产业发展布局与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考虑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划定依据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主要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农业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

  3.《北京市密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密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密云区《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

四、划定范围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面积273平方公里。

  密云水库环库公路以内(荞麦峪西侧至口门子村、城子以南至黄土洼以北、前宝峪岭至老爷庙背水一侧及鲶鱼沟南背水一侧划定的区域除外)包括内湖区及环库公路以外由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近水地带。

  2.密云水库二级保护区,面积381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之外至水库的向水坡范围以内及密云水库调节池的汇水范围以内。

  3.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面积2.9平方公里。

  从密云水库龚庄子闸到出区界段规划渠道上口线两侧各水平外延100米以内的地区。

  4.密云水库上游主要河道两侧,面积9.61平方公里。

  潮河、白河、清水河、牤牛河、安达木河、白马关河等水库二级保护区以外河段的河道两侧50米以内区域。

  5.西田各庄区级水源地,面积22.4平方公里。

  保护区范围包括水源地一级区和二级区。

  6.沙厂水库一级保护区,面积2.54平方公里。

  正常水位线168.8米以内的整个水域面积。

  7.沙厂水库二级保护区,面积23.86平方公里。

  由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与入库主河道交汇点沿入库主河道上延3000米处至水库大坝范围内的汇水区域。

  8.水源八厂,面积8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范围:以水源井为核心的50米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组到十六组井间四周水平外延2公里范围内。

  9.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一级区和二级区,总面积39.02平方公里。

  共13个镇50个水源保护地,包括:西田各庄镇西康各庄水源地、大辛庄水源地、沿村水源地、卸甲山水源地、河北庄水源地、西智水源地、苍头水源地、疃里水源地、渤海寨水源地;十里堡镇圣兴源水源地、红光水源地、岭东水源地、靳各寨水源地、统军庄水源地、清水潭水源地、十里堡水源地、河漕村水源地;巨各庄镇巨各庄水源地、丰各庄水源地、蔡家洼水源地、东白岩水源地、金山子水源地、霍各庄水源地、前焦家坞南山水源地;东邵渠镇东邵渠水源地、银冶岭水源地、西邵渠水源地、石峨水源地;穆家峪镇穆家峪水源地、前栗园水源地、后栗园水源地、羊山水源地;溪翁庄镇万家水务水源地、荞麦峪水源地、溪翁庄水源地、东智东水源地、尖岩水源地、北白岩水源地;北庄镇北庄村水源地;新城子镇曹家路水源地;太师屯镇沣泉水源地、松树峪水源地、桑园水源地、前南台水源地;不老屯镇兵马营水源地;河南寨镇新景水源地;古北口镇古北口水源地、河西水源地;高岭镇高岭兴源水源地、上甸子水源地。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1.云蒙山自然保护区。北起黄土梁分水岭,南至五座楼分水岭,东以磨山岭为界,西至旱道峪与北京市怀柔区毗邻。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总面积22.752平方公里。

  2.雾灵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东界为南横岭至脑峪沟梁脊;南界为大树洼南梁至南横岭;西界为大树洼村至遥桥峪村;北界为脑峪沟梁根至遥桥峪村。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总面积18.382平方公里。

  3.云峰山自然保护区。东至古石峪村东边界,南至燕落村,西至学艺厂村,北至古石峪村北边界。其中,核心区和缓冲区总面积12.8平方公里。

(三)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1.新城集中建设区,面积40.24平方公里。

  城西路以东,京承铁路以南,刘林池以西,潮河总干渠以北合围的地区。

  2.六个重点镇镇中心区,总面积10.51平方公里。

  溪翁庄镇中心区范围:东至镇域规划确定的界线,南至密溪路至金叵罗村公路的北边线西至密云水库调节池左岸200米保护界线,北至各单位的现状用地边界。

  巨各庄镇中心区范围:东至水峪村西,南以京承铁路绿化带为界,西至前焦家务村东,北以山地为限。

  穆家峪镇中心区范围:东至规划的东外环路和教育东路,南至右堤路,西至穆九路、穆九南路西侧,北至规划的北一街。

  太师屯镇中心区范围:东至京承高速三期,南起芦头村、芦各庄,西至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北到光明村南。

  古北口镇中心区范围:东至老城墙附近,南至规划污水厂附近,西至101国道,北至规划水厂附近。

  西田各庄镇中心区范围:东、南均与京密引水渠相邻;西至西统路东侧农用地;北至西田各庄路北路。

五、工作要求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划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规模畜禽养殖(场)的陆域范围。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区要在年内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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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密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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