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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 密政发〔2015〕28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

密政发〔2015〕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始终高度重视。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最后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及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意见》(京发〔2012〕15号)和我县提出的大力实施农民增收、健康、安居三大工程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15年农民增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农民增收面临的新形势

(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我县要积极适应新常态,通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高精尖”农业产业,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探索并实现农业的转型升级,在促进农民增收上取得新成效。

(二)农业产业结构面临新的转型

  本县贯彻落实北京市大力推进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有关要求,主动对接全市发展需求,确定了“调粮、稳菜、减畜牧、控水产、大力发展林果业”的目标思路,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充分考虑产业调整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必须通过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鼓励发展休闲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和转岗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持续保持农民收入较高速度增长的难度加大

  2011至2014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2924元、14590元、16202元、17855元,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四年间增长速度分别为13.9%、12.9%、11.0%、10.2%,均保持在10%以上的增速,但增速逐渐放缓。2015年一季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4202.7元,同比增长9.6%,增速也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随着收入基数的逐步增大,持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的难度也逐渐加大。

(四)低收入农户增收压力越来越大

  近两年,本县通过建机制、聚政策、兴产业、促就业、广帮扶,全县25100户低收入农户2014年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9073.7元,同比增长25.0%,其中19721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7750元的低收入线,占78.6%,增收成效明显。但目前还有5300余户低收入农户未实现脱贫,这部分农户大多数自我发展能力弱,增收困难,全部实现脱贫的难度越来越大。

(五)水库一级区内群众增收困难较大

  目前,密云水库一级区内还有43个行政村,农户17592户、39446人。为保护水源,自2014年起,水库一级区内实施退耕禁养,17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退出,155米高程以下曾用于耕作的10万亩土地退耕禁种、恢复原状,造成相当一部分农民耕地减少,影响了基本收入。其中一部分农民又因年龄大、技能低等原因,一时无法转入非农领域就业,农民依托土地资源的基本收入被切断或减少,造成家庭总体收入降低。

二、明确农民增收目标

  面对当前农民增收的形势和压力,2015年要继续保持农民稳定增收,力争实现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标调整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以上,其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或超过7750元,全部消除低收入村。

三、坚决落实增收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农民收入管理台帐

  县、镇两级要分别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农民收入明细台帐,尤其是低收入农户管理台帐,逐村逐户详细掌握低收入农户的实际情况,包括家庭结构、收入构成、就业情况、致贫原因、就业意愿、产业选择、增收意向等内容,以便从各村、各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制定增收工作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增收措施,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增收工作。

  (二)部门联动,健全农民增收工作机制

  坚持县级统筹、部门联动、镇级抓具体工作落实的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县增收办(设在县农委)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加强低收入农户的日常监测、分类、统计分析等,做到精细化管理,以便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增收政策;随时掌握92个帮扶工作队及社会帮扶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县经管站负责做好全县低收入农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和信息提供。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积极开发各类就业岗位。县科委、旅游委、园林绿化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产业发展指导,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各镇负责农民增收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政策、制定规划,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招,加快推进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

  (三)政策扶持,推进重点产业项目发展

  认真落实《密云县2015年重点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密社新办字〔2015〕6号),切实发挥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县农委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重点扶持的十大类28个项目建设,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核、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要抢抓政策机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牵头做好各项目实施的全程建设、指导、检查、监督等;要充分调动项目实施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组织推进。

  (四)产业融合,搭建农民增收平台

  充分发挥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休闲产业、特色产业、富民产业。要大力发展精品特色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突出都市型现代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示范功能,加快与二、三产业渗透融合。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坚持“一个民俗村就是一个乡村酒店”的发展理念,积极引导广大民俗户“开眼界、转观念、增技能、淳民风”,营造“爱家乡、爱密云、爱环境、爱生活”的浓厚氛围,沿京承高速、101国道、云蒙风情大道等重要廊道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园,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紧抓政策机遇,大力培育司马台—雾灵山沟域、酒乡之路、云蒙风情大道等重点沟域建设,打造以观光、休闲、体验、养生为主题的特色休闲产业区域,带动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五)加强培训,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强化农民就业增收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县农委、人力社保局、教委、旅游委等相关部门,要整合资源,搭建统一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体系。县农业、园林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和生产技能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各镇要抓住在保护水源、改善环境、平原造林管护、社会管理等公益岗位方面的用工需求,积极促进本地农民就业,优先安置具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争取每个低收入家庭至少有一人在公益岗位就业。突出北汽福田、北新建材、古北水镇等大项目带动作用,积极沟通协调,优先招用本地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搭建平台。

  (六)深化改革,增加农民资产经营收入

  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益,坚持股份分红,逐步提高农民分红收入。认真领会贯彻中央、北京市关于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有关要求和精神,探索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增值收益。结合山区闲置房屋较多的现实情况,借鉴干峪沟村“山里寒舍”、金叵罗村“北井小院”等经营模式和理念,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农宅利用,依托农宅合作社,保留传统风貌,体现农村特色,打造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的优选之地,使之变“废”为“宝”。

  (七)突出重点,特别关注两大群体

  1.关注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农民增收

  (1)认真落实水库一级区产业扶持政策。水库周边七个镇、43个行政村要按照《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产业发展及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库区内群众发展养蜂、筐栽甘薯、露地菜田、食用菌、高效果园、特色果品基地、果品安全生产基地等扶持项目,参加厨师、电工、焊工、叉车、家政服务员、汽车修理等技术培训,考试通过取得合格证书后,对学费、食宿费给予全额报销,引导群众转产、转岗、转业。

  (2)促进剩余劳动力就业。各相关镇要组织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一级区内剩余劳动力数量及结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积极争取、开发就业机会,优先安排地少、无业的劳动力就业,并有效输出实现转移就业。对148—155米高程范围库滨带建设、管护及155米高程线围网建设等工程,优先考虑安排当地农村劳动力用工及就业,实现保水与富民的有机结合。

  2.关注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增收

  (1)认真落实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扶持政策。对92个低收入村配备垃圾分类员,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扶持低收入村合作社发展,在享受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30%的补助,促进低收入村合作社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养蜂、筐栽甘薯、露地菜、食用菌项目,对低收入农户开展厨师、电工、焊工、叉车、家政服务员、汽车修理等实用技能培训,同等享受水库一级区产业扶持和就业培训政策。

  (2)促进结对帮扶。继续推进结对帮扶,进一步明确各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各帮扶工作队要结合帮扶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创新帮扶机制,力争实现帮扶村低收入农户年内全部脱贫。积极搭建平台,引导鼓励国家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与低收入村建立非政策性社会帮扶关系。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依托低收入村资源现状,开展基地建设、订单农业、农产品加工、冷藏物流等合作,以村促村,实现共同发展目标。

  (3)推进政策整合。坚持县级统筹、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政策资金整合统筹。县民政、人力社保、计生、残联等部门要结合全县低收入农户实际,全面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等制度。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山区搬迁、水库移民等政策向低收入村倾斜,重点实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推动低收入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四、严格增收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增收办负责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帮扶工作队要结合部门职责,积极探索多种增收形式和帮扶措施,并抓好落实。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农民就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工作总体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特别是低收入村发展、低收入农户增收,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加强专题研究,根据各村、各户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和措施,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

  充分发挥县增收办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增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统筹各部门合力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农民增收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每季度通报增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镇、各帮扶工作队要于12月31日前将年度增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报县增收办。

(三)实施绩效考核

  将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作为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增收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农民增收措施得力,推进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突出的乡镇,以及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帮扶低收入村户效果明显的帮扶工作队进行通报表扬,并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典型宣传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进低收入村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低收入村、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激发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帮扶农民增收工作的浓厚氛围。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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