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进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国函〔1993〕106号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进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国函〔1993〕10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再次请示》(苏政传发〔1993〕7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省从一九九三棉花年度起,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

  二、试点期间,继续实行棉花合同定购,要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购价格、标准和优惠政策向农民兑现。完成国家合同定购任务后,可以适当放开棉花收购价格和经营,但要按照今年三月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完成国家棉花调出和出口任务,价格和质量标准按全国统一规定执行。

  三、要努力按照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方向,建设棉花批发交易市场,逐步完善棉花市场体系。对进入棉花批发交易市场的棉花经营企业,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可以进行棉花供需直接挂钩和产销联合等方面的试验,探索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的途径。

  四、要建立健全地方棉花储备制度和棉花风险调节基金。五万吨地方棉花储备,可视生产和供需情况分步到位。棉花风险调节基金来源,由你省按照国家规定统筹解决。

  五、要进一步加强棉花质量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质量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棉花质量监督保证机制。

  六、关于棉花进出口经营权试点问题,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七、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全局,你省作为全国改革的试点地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把此项工作认真抓细抓好。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你省要及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将对你省的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积极给予支持。

  一九九三棉花年度结束后,请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3〕49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粮〔2023〕165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2〕145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的通知 京水务计〔2023〕2号 
  台湖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台政发〔2020〕19号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动态管理办法 台政发〔2015〕40号 
  关于印发《张家湾镇人民政府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联审联办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张政发〔2021〕42号 
  关于印发《琉璃河镇“两个通道”治理“每月一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3号 
  关于公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的通知 农办产〔2023〕8号 
  全面规范生猪屠宰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就《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答记者问 
  关于做好2023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粮发〔2023〕15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粮发〔2023〕40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农业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农发〔2023〕26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要求文件的通知 京科资发〔2023〕119号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的通知 农市发〔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23〕5号 
  关于推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农办牧〔2023〕13号 
  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3〕11号 
  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农业建设典型案例和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办农〔2023〕12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国粮粮〔2023〕78号 
  关于2023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 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2号 

 关键字
  棉花  改革  流通  江苏  进行  批复  试点  体制
  国务院  国函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国务院关于河南省进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国函〔1993〕108号

 国务院关于山东省进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国函〔1993〕107号

 国务院关于江苏省进行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国函〔1993〕106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棉花化肥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国发〔2001〕2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