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1月10日下午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1月10日晚上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社会建设委员会、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军委法制局、军委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对国家采取措施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部门提出,加强教育培训的目的不应限于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还包括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二、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军人退出现役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作了规定。有的常委委员、部门提出,退役军人考试考核合格后,除了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可以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三、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为更好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建议草案关于英雄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的规定与英雄烈士保护法做好衔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统筹规划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通过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祭扫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弘扬英雄烈士精神。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保护和管理。

  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建议将本法的施行时间确定为2021年1月1日。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还对草案三次审议稿作了个别文字修改。

  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建议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键字
  退役  军人  保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22〕49号

 退役军人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医保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退役军人部 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 农产发〔2020〕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总后勤部关于退役军人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交通运输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运发〔2018〕145号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0〕23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16〕2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3〕42号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19〕5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京教财〔2020〕7号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