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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8日

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精准公开、贴心服务"为主题,着力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推进政策落实

  (一)强化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和京津冀协同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公开,编制并发布中心城区和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重点功能区规划。(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负责落实)做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回龙观天通苑地区三年行动计划和三大攻坚工程进展信息。(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落实)抓好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市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及时发布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信息,重点推进场馆新建、改造以及群众冰雪运动普及情况等信息公开。(市重大项目办、市体育局分别负责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高精尖产业发展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做好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推进落实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信息公开。(市商务局负责落实)推进重大科技任务和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领域科研进展、成果转化等信息公开。(市科委负责落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四好农村路"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分别负责落实)加大实施新一轮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信息公开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分别负责落实)

  (四)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做好移动源、分散源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扬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节能及清洁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落实)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节水型社会建设、"清河行动"和"清四乱"行动、河长制、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等情况公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分别负责落实)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大履行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职责、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集资等信息公开力度。(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落实)推进扶贫协作、支援合作以及结对帮扶信息公开。(市扶贫支援办负责落实)

  (五)细化民生保障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相关信息。(市教委负责落实)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公开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分别负责落实)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落实)做好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租赁住房、政策性产权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分别负责落实)加大医疗服务、医保监管、药品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分别负责落实)

  (六)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增加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的重点项目和涉及部门的数量,加大绩效目标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偿债计划等信息,对于土地储备、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等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按要求披露项目情况、融资来源、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等信息。公布除涉密部门以外,年度未公开财政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名单。(市财政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凡使用政府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发布中介服务交易信息公告。(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策公开发布解读,以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特别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出台前,要专门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的意见。(各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决策公开的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公开。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等的执行情况。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实行政策解读事项目录化管理,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建立政策解读效果专家评审机制,及时反馈解读工作建议。(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扩大公众参与互动。完善政府及部门会议开放机制,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特别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的市政府部门和区政府要推进会议开放,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市民代表等列席会议。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七)优化政策精准公开服务。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目录,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推进政策公开精准化,优化政策公开导航服务。完善政策公开、解读、咨询对接服务机制,开展"政策公开课",送政策公开服务到企业、协会、商会。(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服务,以公开促进惠民便民

  (一)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及时准确公开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机构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一致告知、一单告知、一图告知、一码告知模式,确保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公布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布"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公布三级高频事项清单,公布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利用工作,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全清单做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事项完整。按规定时限公布"主动公开清单",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在主动公开清单公布利用基础上,加强政府信息专题公开。(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广泛开展"政务开放日"。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与保障改善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公开邀请企业市民代表走进行政机关、深入政务流程、体验政府工作。推动政务开放日向基层延伸,各区政府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政务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政务开放日"。相关市政府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本系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应用管理。具有公开地图管理职责的市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地图信息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完善用户纠错、咨询、反馈功能。加强与公众常用地图机构的合作,创新展现形式,扩充服务功能。(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深入实施基层政务公开"贴心服务"。大力推广东城、西城、朝阳、海淀、昌平等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推动政务公开全清单标准、全制度流程、区政府常务会网络直播、定期向市民报告政府工作、社会治理公众参与等典型经验在各区政府普及应用。各区政府要深入分析基层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公开需求,做好百姓"家门口"的政务公开。(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深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调研指导。市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系统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研究分析基层群众热点信息需求,汇总编制本行业政务公开惠民便民服务手册,提升指导基层、服务基层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发展质量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贯彻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本市配套措施。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依法公开本单位"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强化政务公开咨询服务。深化"咨询即服务"意识,加强对本单位政府网站互动平台、业务咨询电话的管理。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咨询解答"口径库",按季度向市政务服务局报备,为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知识库"提供储备。注重对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培养政策咨询解答优秀人员。(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创新"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按照《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9〕9号)要求,建设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加强区级政务新媒体与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市政务服务局、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进"网上公报、掌上公报"建设。落实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机制,强化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提升检索服务功能。探索数字化产品创新,拓展传播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查阅服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管理机制,加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强专题培训,强化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公开意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占政府绩效考评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市政务服务局将继续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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