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便民服务项目的通知 京发改〔2019〕51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便民服务项目的通知

京发改〔2019〕5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补齐基本便民服务设施短板,完善街区生态,保障基础消费,更好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2017〕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的补充通知》(京发改〔2018〕1384号)等相关文件,现就2019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便民服务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蔬菜零售、早点、便利店、理发、维修、家政、快递等基本便民服务项目,以及提供上述基本便民服务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在全市范围内采用投资补助和专项建设任务两种方式支持基本便民服务项目建设。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报两种支持方式。

(一)投资补助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2017〕2号)具体内容执行。

  投资补助对象原则上应为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单个项目投资补助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

(二)专项建设任务

  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的补充通知》(京发改〔2018〕1384号)具体流程操作。

  装修改造类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50%且每平方米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其他类型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安排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三、申报条件

  (一)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单位作为申报主体能够按计划实施。

  (四)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京政发〔2018〕13号)等国家及本市投资有关规定,在申报前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单位、经营主体、资金来源、总投资及项目投资估算明细、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申请政府投资支持的主要理由和依据(含项目核准批复或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规划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租赁合同(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剩余租期不得少于5年)。

  (四)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除上述材料外,申请投资补助的项目单位还需书面承诺五年内不改变项目主要经营用途。

  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可向单位(总部)所在区商务部门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关于投资补助。各区商务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部门汇总编制本区资金申请报告,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商务部门上报市商务局进行审核。市商务局将审核结果函告市发展改革委,申请投资补助。

  (二)关于专项建设任务。各区商务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部门汇总编制本区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上报市发展改革委,申请专项建设任务。

  (三)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首批项目应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剩余批次应于7月5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四)各项目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各项手续合法合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接受发展改革、商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区应加强对已支持项目的跟踪、指导与监管,确保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充分发挥效益,项目实现预期效果。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处 蒋烁;联系电话:55590372 市商务局规划建设处 孙健;联系电话:55579393)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7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764号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26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3〕16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2023年7月28日 
  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3年4月18日 

 关键字
  固定  资产  投资  项目  便民  服务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3〕8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0〕1439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国发〔2019〕26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6〕16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权限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6〕5号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合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 京民防发〔2015〕11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44 号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国发〔2009〕27号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优化完善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及工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2]3号

 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景山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限额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发〔2012〕24号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 36 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9〕3号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合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流程》的通知 京民防发〔2017〕12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7]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投资补助的通知 京发改[2018]40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完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通知 京发改规〔2017〕4号

 对于推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实施,下一步有何考虑?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出台对促进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有何积极意义?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出台《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国家标准答记者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梳理和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4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基本便民服务项目的通知 京发改〔2019〕517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