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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示区组发[2016]2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示区组发[2016]2号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8日

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在创新型国家和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中心建设中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各分园实现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分园与所在区实现协调发展的共同期待和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为进一步完善统筹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的实施意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当好首都科技创新主战场、改革创新排头兵定位,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和工作协调,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创造发展新机遇,打造发展新引擎,走出一条城乡一体、内涵集约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北京打造成为技术创新总部聚集地、科技成果交易核心区、全球高端创新中心及创新型人才聚集中心奠定坚实基础,为京津冀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区域整体协同发展改革引领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的战略功能定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展原则。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全球视野提升原始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服务首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产业监管服务方式、科技创新管理、科技金融、人才创业、军民融合等体制机制改革和先行先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主体作用,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动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根本性转变。坚持规划引导和协同发展,自觉运用“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的新发展理念,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谋划园区发展,明确分园发展定位,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推进存量资源盘活利用,提升配套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连续性。坚持绿色生态发展,把握好生产、生活、生态的内在联系,建设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绿色低碳的创新社区,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高精尖”经济结构,各分园实现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分园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一区多园统筹发展;空间布局显著优化,实现紧凑集约、绿色高效发展,形成“一区多园、各具特色、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打造产学研结合的跨京津冀科技创新链、产业链和园区链,在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等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将中关村建设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国家全面创新改革的试验区,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型国家发展的强大引擎和全球科技创新网络的关键枢纽。

二、建立促进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七项工作机制

  (一)产业对接服务机制。实施高精尖产业对接工程,市相关部门组织协同创新平台、重大项目等创新要素资源,与分园加强对接,推动分园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形成创新驱动和内生增长机制;发挥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原始创新中心和亦庄高精尖产业创新中心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组织相关协同创新、产业孵化、技术转移交易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与其它分园开展对接,实现协同创新发展;围绕各区在城市管理和生态建设、民生、重大工程和活动等方面的需求,建设需求对接和新技术新产品推介平台,推动中关村创新成果在分园应用,带动各区城市管理、民生、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重大项目综合评价和统筹落地机制。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坚决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依托市工业和科研用地项目供地联审小组,建立新增用地项目综合评价和统筹落地工作机制,对各区提出的用地项目,围绕是否符合区域功能定位要求和用地标准、是否属于高精尖业态、是否与首都发展需求相匹配以及资源环境要求等进行联合审议,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监测跟踪。加强对重大项目技术创新前瞻性、原创性评价,加快落地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按照“控增量、疏存量”的要求,引导分园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新增用地项目优先利用存量空间资源安排。对纳入全市统筹的重大项目,进入市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推进。

  (三)规划调控引导机制。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求,编制中关村示范区“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分园规划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创新创业系统建设等加强总体引导。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分园功能定位和主导特色产业,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空间支撑能力,实行园区与周边区域同步规划建设,新布局建设一批协同发展的科技新城(小镇)、特色园区和创新创业社区等载体,努力形成对中心城区创新发展“反磁力”,引导高端创新资源在中关村各分园合理分布和科学流动。建立会商审议机制,各分园规划编制调整、重大政策创新试点、管理体制等重大事项应与中关村创新平台会商,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报中关村创新平台备案。

  (四)存量空间盘活利用激励机制。按照规划统筹、区域主导、社会资本参与、政策创新、利益共享的原则,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存量用地疏解和盘活利用的激励政策。鼓励土地使用者通过委托、合作、收购等方式自主或合作进行减量开发,提高土地空间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探索现有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利用。总结推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经验,鼓励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以自主开发、联营联建等方式兴办企业或科技园区,盘活利用闲置低效用地。

  (五)利益协调机制。参照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工作机制,研究解决企业因产业转移、异地经营、一企多址等情况,在不同区之间的税收收入分享问题,探索建立市级层面协调指导重大项目选址落地和成本资源平衡的工作衔接机制。聚焦“4+N”产业合作功能区,推动各分园与津冀地区共建专业特色园区,探索建立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落地、产值分计、税收分享、节能减排等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机制,推动产业有序转移承接。

  (六)智慧生态园区建设标准控制机制。编制中关村智慧生态园区建设指导性规范,指导各分园编制生态规划,实施生态治理提升工程,推进绿色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开展跨界融合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园区智慧管理水平,大力支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发展。

  (七)园区建设市区共同责任机制。充分调动整合市区两级行政资源,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人员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各项机制体制创新和改革任务落实;支持分园不断建设完善由行业领军企业、高校和院所、高端人才、天使投资和创业金融、创业文化、创业服务等各类要素相互关联、有机作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三、优化示范区创新功能统筹协同布局

  结合各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势,优化构建“一区多园、各具特色、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完善各分园特色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分园对所在区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关村对首都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支撑带动作用。

  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指海淀区和昌平区南部平原地区。支持海淀园加快建设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打造成为全球原创思想和创新成果重要发源地、新兴产业和创新模式策源地、创新改革和政策先行试验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多园创新驱动发展。支持海淀园发展大数据、大智造、大服务、大健康、大生态和大文化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培育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升级和中关村大街改造,支持中关村科学城整合央地高端创新资源,强化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加快“一城三街”和海淀北部生态科技新区建设,打造衔接全球创新生态、城乡统筹发展、生态环境一流的城市发展新区。

  推动各分园集聚高精尖创新资源,提升存量盘活利用和产业承接能力,加快高端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亦庄建设高精尖产业创新中心,发展集成电路、光电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健康、智能机器人、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完善创新链和产业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能力。支持朝阳园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中关村朝阳电子城国际研发创新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研发创新集聚区。支持丰台园发展轨道交通、应急救援、军民融合,重点建设中关村丰台轨道交通科技创新城,打造中国高铁创新中心。支持石景山园发展科技金融、文化创意、信息服务,重点建设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支持昌平园发展能源科技、信息技术、大健康、智能制造,打造国家小微企业双创基地示范城市,支持未来科技城集成央企研发创新资源和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快建成引领我国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的创新平台。支持大兴-亦庄园发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重点建设中关村大兴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支持房山园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重点建设中关村房山科技创新城,构建宜居宜业的西南部创新高地。支持通州园发展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等现代服务业,全力支撑首都城市副中心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顺义园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第三代半导体、高端装备,联合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建设中关村顺义科技创新城,打造产城融合的东北部特色增长极。支持门头沟园发展智能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支持延庆园发展体育产业、现代服务业、能源互联网、节能环保,建设中关村延庆低碳创新城,依托2019世园会、2022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打造产城融合的科技小镇和创新家园。支持怀柔园发展纳米科技、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支持怀柔科学城以大科学装置为核心建设国家科学中心,构建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科技服务的新高地。支持密云园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支持平谷园发展通用航空、智能制造、现代农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平台统筹功能。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跨层级、跨部门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市级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按照集中研究、联合审议、分工办理、强化督办的工作要求,对各分园在发展中遇到的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创新发展、科技金融、人才、创业、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需求和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研究和协调;各区政府与市级部门加强工作联动,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环境,统筹推进分园协同发展。

  (二)深化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在中关村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建设国家科学中心、新兴产业准入和监管、服务业扩大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外籍人才引进改革、土地利用管理等改革试点。各区进一步完善分园功能定位和管理体制,从机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统筹领导,实现不同地块和功能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在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区域,合作共建中关村·大兴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在海淀开展土地整治规划创新改革试点,优化利用土地空间资源;在朝阳开展统筹解决市属国企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试点;与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合作共建国际科技贸易基地和科技创新对外贸易服务平台;依托国家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等政策优势,加快首钢园区建设,培育发展数字智能、商务服务等城市综合服务产业,打造成为老工业区转型升级示范区。

  (三)发挥市场化平台作用。积极引入专业化、实力强的产业园区建设运营商,发挥中关村发展集团、中关村协同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市场化平台作用,聚焦“4+N”功能承接平台,与津冀开展园区合作;以房山、门头沟、顺义、怀柔等中关村新扩区所在区为重点,鼓励建功能混合、产城融合的科技新城(小镇)、特色园区和创新创业社区;探索“土地入股、组团开发、代建代购、合作开发、生态宜居”等新型开发建设模式和“以租为主、多元供给”等载体运营模式,加强自持产业载体和市场化服务运营管理,探索实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构建多层次投融资平台,加大对智慧生态园区、创新社区建设和存量资源盘活利用、配套设施提升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运行模式,支持重点项目综合利用股权和债权融资等多种工具,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园区开发建设;区政府进一步落实转移支付、开发成本综合平衡等财政支持方式,形成市场化多元投入和资金支持体系。

  (五)建立评价通报制度。市相关部门对各分园创新发展能力、地均产出率、劳均产出率、产业集中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向中关村示范区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各区政府及分园管理机构通报。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上来,着力构建“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共担责任”的工作机制,认真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加快研究落实重点任务和制定配套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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