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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制造业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制创组发〔2017〕1号

  北京制造业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制创组发〔20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制造业创新发展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6日

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京政发〔2015〕60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推进北京消费品工业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净化市场环境,实现北京消费品工业向“高精尖”迈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大机遇,依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及“高精尖”产业结构构建,坚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制造工程”,实现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文化加快发展。针对消费品行业特点和突出问题,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改善供给、两侧发力,创新引领、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以供给侧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培育牵引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改善营商环境,实现消费品工业向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发展,产业结构更加稳定,企业更有效益,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消费品工业领域创新引领、技术密集、价值高端的“高精尖”产业体系基本完善,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有效支撑北京经济在更高水平上平稳健康发展。

  (一)品种丰富度明显增加

  “高精尖”消费品比重增加,智能和健康类消费品品种进一步拓展,形成一批具有民族和北京特色的消费品品类,建成一批示范性消费品时尚创意设计地区和产业园区。研发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型企业研发强度年均增长10%以上,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消费品行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互联网+”协同制造取得积极进展。

  (二)品质满意度显著提升

  消费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22%、用水量严于国家约束性指标要求。

  (三)品牌认可度进一步增强

  到2020年,在北京消费品工业内形成龙头品牌引领、骨干品牌支撑的局面。实现北京消费品工业品牌形象在“品质、文化、科技、创意”的基础上,向“信任、时尚、智慧、开放”跃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速消费品工业创新引领

  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在消费品提质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高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文化创意与“三品”融合发展,提高消费品的文化附加值。不断引领众创、众包、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构建较为完备的创新体系,推动“在北京制造”向“由北京创造”转变。

  1.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以新技术促进消费品升级换代,推动企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健全创新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创意设计能力、“高精尖”制造能力、品牌运作能力和市场服务能力。大力推动自动化、数字化制造技术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品工业的深度应用。推进“互联网+”与消费品工业深度融合,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完善产业链条,优化布局结构,推动消费品工业集约高效和均衡协调发展。积极对接国家“绿色制造工程”,实施绿色制造技术改造行动。(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2.提升文化创新水平

  推动文化、科技与制造融合,发展高附加值创意设计产品,将文化资源优势和工业遗产资源有机结合,发展工艺美术、个性化消费品等。培育一批示范性消费品时尚创意设计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消费品企业打造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在传承老字号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吸收具有时代特征的文化元素,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丰富和完善老字号文化内涵,加强品牌传播,振兴和做强老字号品牌。加大对消费品创意设计优秀人才的表彰和奖励力度。(市文资办牵头,市文化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3.引导模式、业态创新

  支持有条件的消费品企业建设众创、众包设计平台,推行模块化设计,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设计工具软件,完善创新设计生态系统。加强中医药学术传承方式的整理和创新,推进院校教育与师承授受、家传、文仕通医等传统学术传承模式的特色教育融合。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制造网络,开展海外投资并购,发展总部经济,在全球配置制造资源。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向服务化制造、平台化经营和个性化服务方向转型,建立服务型制造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与传统消费品企业开展跨界合作,推动企业发展在线定制、创意设计、远程技术支持、设备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在相关产业园区引进新业态,使之由产品生产、对外销售向“高精尖”产品研发、创新设计、对外授权等转型升级。(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科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4.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以万众创新为基础的产业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制造模式、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行业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围绕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示范,组建一批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对接中关村科学城的科教资源,建设跨学科、集成式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新技术开发应用提供支撑和服务。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产学研用互动、企业协同创新等新机制、新模式,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依托现有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功能,实现全市消费品工业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新品种研发成果产业化步伐。(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二)推进品种结构调整和升级

  支持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创意设计、产品包装、用户体验、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不断增加品种、提升产品功能,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丰富和细化消费品种类。推广培育智能制造模式,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北京消费品工业从“制造”走向设计和“智造”。

  1.加强“高精尖”消费品供给

  发展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消费品,重点增加高端消费品供给,着重发展代表产业制高点的创新前沿产品,突破国内产业短板并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关键核心产品,推动产业轻资产化的设计创意产品和保障基础民生需求的名优民生产品,构建起“高、新、轻、智、特”产品体系。每年推出50个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细、性能优越的精品。鼓励符合条件的消费产品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加大对经认定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应用推广力度。

  在符合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前提下,扩展支持发展产品品类,包括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用品、智能节能家电、各类智能终端、服务机器人、消费类无人机、可穿戴智能产品、虚拟现实产品等智能消费品。支持骨干企业积极研发营养与健康食品、健身产品、智慧医疗产品等健康类消费品。促进文教体育用品设计创新,加快冰雪装备等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研发及应用,重点发展多功能智能化运动休闲健身器材,引导和创造消费需求。进一步发展老年、儿童和婴幼儿用品等开发和市场推广,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生活用品的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以保障食品、药品、婴幼儿用品等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为基本要求,加大绿色新材料的应用力度,开发推广绿色产品。(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资办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2.发展首都特色消费品

  创新提升一批具有首都特色和地域特色用品。推动工艺美术产品向特色型、创意型、个性化和精品化方向发展。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传统工艺美术项目加强保护力度,善用工艺美术基金和工艺美术发展资金等财政支持,传承和发展一批以燕京八绝为代表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进一步推进中药事业发展,支持名方名药的二次开发,对在临床长期使用的古方、秘方、验方使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临方制剂品种,简化配置审批流程,方便患者使用。支持发展一批首都传统特色食品饮料,适应市场需求研发设计新口味、新品种。传承保护民族服饰工艺文化,研究设计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饰。发挥我市传统历史文化优势,创新具有首都鲜明特色的“北京礼物”旅游商品,提高旅游休闲用品档次。(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民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旅游委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3.支持制造装备升级

  认真贯彻《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巩固提升企业制造装备整体水平,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现有装备智能改造,重点发展传感器、智能仪控系统等核心装置和智能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三维打印机设备,推动智能机器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采用节能设备,开发节约能源及利用绿色能源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食品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推动现有食品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原(辅)料检验仪器设备、产品出口检验设施与仪器设备、生产过程质量动态监测预警设备更新改造,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提高重点行业智能制造系统的集成服务能力,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达到100%,“数控一代”全覆盖。推进行业骨干企业智能制造建设,对接国家“智能制造工程”,实施京津冀联网智能制造示范行动,建设一批智能化、生态化的示范工艺线和示范工厂。(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三)提升消费品的质量和品质

  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树立精品意识,引导企业按照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走“以质取胜”、“品牌发展”、“标准引领”、“重质强企”的发展道路,推动北京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

  1.推进质量标准建设

  鼓励食品、服装纺织、工艺美术、家具等行业开展与国际中高端消费品质量品质比对,推进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重点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全面提高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疗效,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健全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工作机制,密切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周边省区市在工业消费品标准化方面的交流合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加强标准化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了解标准、参与修订标准、自觉执行标准和监督实施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2.加强质量精准化管理

  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严格实施质量先期策划、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及售后全过程监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推广工艺参数及质量在线监控系统,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及质量一致性。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完善企业计量检测体系。树立质量标杆企业,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3.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

  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积极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结合国家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寻、质量可控,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利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等资金支持,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推动现有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开展改造提升工作。加强市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区级食品安全监控中心、街道(乡镇)食品监管所快检室、社区监测点、企业自检室建设,完善市、区、街道(乡镇)和生产主体“3+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通过国际通行认证。(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4.保障优质原料供应

  支持有条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消费品企业在国内外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全面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实施进口注册的“前置监管”措施和口岸查验手段的结合应用。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鼓励生鲜电商和专业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生鲜食品、药品等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完善中药材良种繁育技术体系,加快制修订中药材种植规范和标准,加强种植-生产-流通全过程产业链监管,推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质量安全源头控制,严格对依法需要取得许可证照的企业的准入审查,依据法定条件和要求,对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等进行严格把关,从原料端保障消费品质量。(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5.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引导企业参与信用评价活动,做好行业质量信用宣传,严格行业自律。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经营者的处罚情况及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通过“信用北京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四)推动消费品行业品牌创建

  开展消费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试点,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集群。围绕满足多样化产品需求,创新一批品牌产品,培育一批品牌企业,打造品牌集聚区,树立一批示范典型。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提高品牌的影响力。

  1.培育知名品牌

  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战略,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性价比。推动大数据技术在企业品牌管理中的应用。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与零售企业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各行业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北京产品万里行活动,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产品网上行活动,拓宽知名品牌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

  鼓励打造拳头产品,重塑传统特色品牌,做强现有知名品牌,培育自主创新品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形成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及产品。鼓励服装、家居等行业加强与文化创意行业的交流,积极参与时装周、设计周等,形成一批跨行业、跨企业的新品牌。推进大师工作室建设,完善服务于大师工作室的市场、经纪、品牌等产业链服务环节,在工艺美术等行业形成一批大师品牌。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挖掘提升中成药临床价值和品质,塑造北京中药品牌。支持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宣传活动。(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质监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2.打造文化消费品牌

  整合各领域、部门、区域资源,进一步挖掘和盘活文化消费资源,加大文化消费品新供给,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打造一批有价值、有影响、有口碑、可推广的文化消费品牌,提升北京居民文化消费意识和北京文化市场消费活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推介以燕京八绝为首的首都特色消费品、在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全国特色博览会集中展示。借助具有社会影响力、消费带动力的文化消费品牌榜单等品牌推介展览展销活动,扩大文化消费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市文资办牵头,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3.发展特色区域品牌

  依托北京优势特色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集聚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等,围绕要素互补、生产营销环节共用、上下游产业配套的原则,大力开展建设各类产业配套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特色区域品牌。鼓励行业协会指导开展消费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开展区域品牌整合营销传播,培育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试点,支持行业协会办好博览会、时装周、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

  完善品牌服务体系,打造服务品牌。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行动,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设计创意中心和广告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为企业品牌创建提供咨询评估。(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4.扶持老字号品牌

  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发展,鼓励老字号文化、技术、模式等创新,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老字号副品牌。加快推进老字号品牌保护规章制度建设,加大假冒伪劣打击处罚力度,推动老字号品牌商标和域名注册,提供法律指导、案例参考和信息服务。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行业中介、研究部门和驻外机构参与的海外援助机制。(市商务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5.创建企业示范品牌

  结合《〈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试点示范工作,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国家级和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北京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总结、交流和宣传工作。开展品牌宣传策划活动,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各类示范企业,提升品牌竞争力和知名度。

  引导企业在智能智造、两化融合、电子商务、产品设计、兼并重组、制造业服务化、管理创新、产能合作、质量提升、精品制造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开展企业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以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为主体,实施精品制造工程。培育北京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建设一批“北京创造”标杆企业,发挥优势品牌企业引领作用,加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形成“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效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资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五)促进开放共享和区域协同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引导全市消费品工业向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高精尖”环节升级。

  1.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企业通过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盘活有效资产,提升经营效益。(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2.发挥京津冀协同作用

  充分发挥京津冀协同作用,加强产业合作,与津冀两地合作共建一批产业转移承接平台,推进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园建设,落实行业监管政策,形成可复制的产业协同发展模式。成立京津冀中医药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中医药协同“健康京畿·中医药先行”项目,整合京津冀三地科技资源,统筹科研经费,携手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合作发展。

  支持消费品工业在更大空间平台上形成原创技术为支撑、“高精尖”产品为牵引、区域合理分工的大产业链条和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协调三地相关部门加强规划、政策、布局等方面的对接,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完善共建共享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规划国土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3.推进品牌国际化

  借助北京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规划中的战略机遇,鼓励工艺美术、清真食品等首都特色消费品、优势品牌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化品牌管理人才和经营理念,建设海外研发设计机构及营销渠道。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拓展企业海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提升品牌市场领先地位和国际竞争力。开展“冰雪运动精品计划”,鼓励企业以2022北京冬奥会为契机,设计开发冰雪运动主题系列品牌。设立“北京品牌日”,举办自主品牌博览会和巡展推介会,在首都国际机场等重要出入境口岸设置品牌产品展销厅,宣传北京自主品牌。(市商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外办、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落实机制

  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推进“三品”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建立“三品”专项行动任务落实的督查督导、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年度检查与跟踪评估工作。引导企业制定“三品”发展战略,明确目标任务。(市各行政管理部门、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制止和纠正歧视性价格及购买指定产品、服务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及时发现、公开曝光并严厉处罚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规范有序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严厉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建诚信经营的网络市场环境。规范产品广告和相关信息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和不实报道。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完善消费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大线上线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消费品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法律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和学校相关学生用品、儿童用品的卫生、环保、安全等方面监管,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商务委牵头,市工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三)加强政策资金引导

  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品制造企业实施“三品”战略,促进大众消费品创新、增加有效供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统筹用好已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消费品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建立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对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的融资支持。加大对“高精尖”消费品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消费品企业,对健康时尚、仿创结合、传承创新类的食品、药品、服装和工艺美术等重点企业给予支持。(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四)推动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积极搭建产业联盟、创新平台、服务平台、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在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新产品展览展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服务好消费品工业“三品”工程。充分发挥服务平台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发布自律规范或公约,开展质量信誉承诺等活动。(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五)做好优质品牌宣传

  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推进“三品”专项行动的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支持行业协会联合主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国内外展览、展示、展会等方式,加大对北京优质品牌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北京自主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行业协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评比活动,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企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消费品工业领域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的引进力度,落实人才配套的各项政策,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便利化试点,完善医疗、住房、税收等相关优惠措施。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充实行业及企业的设计人才储备库。加强创意设计型人才建设,在重点企业内部推动成立一批设计师学院,培养一批技术娴熟、工艺精湛、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打造“工匠精神”。(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按职责分工分别完成,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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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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