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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工作安排(2010—2011年)的通知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工作安排(2010—2011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0〕1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本市2010至2011年期间公共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2010至2011年期间,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工作节奏和“抓规范、建长效,抓重点、见实效,抓示范、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开展风险管理长效体制机制建设。集中力量完善一批风险管理标准、规范和制度,健全一批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一批示范和试点项目,为全面建立健全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奠定扎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成立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相关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应急委副主任吉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委秘书长孙康林和市应急委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有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名单见附件1)。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各区县政府和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重点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域风险管理体系(职责分工见附件2)。

三、全面推进风险管理长效制度建设

  (一)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国际、国内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确定本单位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目标和内容,纳入本单位常态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各单位应按照“季度评估、年度汇总、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应结合本市公共安全季度形势分析会,评估分析面临的各种风险;每年度完成专项或区域风险管理报告;对于需及时控制的重大风险,应立即报市应急委,并采取动态控制措施。

  (三)市应急委于每年9月统筹组织市级重大风险综合评估。各单位应按时将本领域、本系统、本行业或本区域评估出的重大风险及其控制方案报市应急委。市应急办具体负责牵头制定市级重大风险管理折子工程,健全市级重大风险控制工作进程监控、反馈、督查、结项和上报等制度。

  (四)研究建立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标准体系和考核机制等配套制度。

四、加快推进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城市运行和涉及民生的相关领域,建立健全一批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

  (一)重点专项。

  1.城市水资源与供水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自来水集团

  2.城市防汛与排水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北京城市排水集团

  3.电力供应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电力公司

  4.燃气供应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市政市容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燃气集团

  5.供热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市政市容委

  主要配合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市自来水集团、京煤集团

  6.地下管线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市政市容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广电局、市通信局

  7.轨道交通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交通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市地铁运营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8.道路与桥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交通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9.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管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

  10.公共网信息安全与通信保障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通信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中国铁通北京分公司

  11.政务专网与无线电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无线电管理局、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12.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安全监管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农业局

  13.城乡消防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自来水集团

  14.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

  主要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5.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卫生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

  16.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商务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

  17.金融风险排查合作机制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金融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

  18.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管理体系

  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电力公司

  (二)建设目标和工作内容。

  1.各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应于2011年12月前完成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实施细则)和要求,以及人员、资金和技术、标准、信息化系统等相关配套保障措施。

  2.各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应按市应急委统一要求,组织做好相关风险评估、控制、监测等工作。

  五、积极推进风险管理示范(试点)项目建设

  (一)示范(试点)项目。

  1.地铁知春路车站应急消隐工程

  责任部门:市重大项目建设办、市交通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铁路局、海淀区政府、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电力公司、市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2.极端天气引发城市交通拥堵的风险管理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管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气象局、各高速公路产权单位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3.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第三方风险评估机制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4.汽车维修企业安全风险管理

  责任部门:市交通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5.产品、食品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风险管理机制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6.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管理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7.朝阳区有毒有害气体及火灾风险远程防控系统

  责任部门:朝阳区政府

  主要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8.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管理

  责任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完成时限:2011年6月

  9.演出行业风险管理

  责任部门:市文化局

  主要配合单位: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完成时限:2011年6月

  10.恶劣天气下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风险管理

  责任部门:市商务委

  主要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11.天安门城楼区域综合风险管理体系

  责任部门:天安门地区管委会

  主要配合单位:市公安局、武警北京市总队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12.东城区公共安全监管新体系

  责任部门:东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13.北京金融街综合风险评估与管理平台

  责任部门:西城区政府

  主要配合单位:北京金融街内各金融单位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14.海淀区城市运行与公共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责任部门:海淀区政府

  主要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政市容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15.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区风险管理体系

  责任部门:丰台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

  (二)工作内容。

  各示范(试点)项目具体工作内容由各责任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有实效、有创新、有亮点、可推广”的原则自行确定。各单位如需新增示范(试点)项目,报分管市领导批准后,报市应急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应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具体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风险管理工作小组,承担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要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工作方案,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市应急办备案。

  (二)各重点专项管理牵头部门和各示范(试点)项目的责任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制定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示范(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相关配合单位密切配合,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市应急委。

  (三)各单位应结合工作特点,参考《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指南的通知》(京应急委发〔2010〕8号),制定或完善实施细则或本专业(本行业)的技术规范。

  (四)各单位应密切结合城市安全运行管理需要,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完善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

  (五)各相关单位建设重点专项风险管理体系和示范(试点)项目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由市、区财政部门分别给予保障。市、区科委积极整合科技资源,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六)市应急委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各单位在实施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办。

市应急委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组 长:吉 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应急委副主任

  副组长:孙康林 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委秘书长

  崔述强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常务副主任、市应急委常务副秘书长

  周正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委常务副秘书长

  严力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应急委副秘书长

  尹培彦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应急委副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成 员:李 宁 市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王英建 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叶茂林 市教委委员

  朱世龙 市科委副主任

  白 新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赵宏生 市民委委员

  高 煜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延智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慕彦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桂 生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李燕飞 市国土局副局长

  方 力 市环保局副局长

  孙 卫 市规划委委员

  朱和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母秉杰 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刘 缙 市交通委副主任

  杨景亮 市水务局副巡视员

  闫小彦 市商务委副主任

  叶重辉 市文化局巡视员

  赵 涛 市卫生局副巡视员

  李洪海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周开让 市社会办副主任

  王建华 市工商局副局长、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副主任

  张巨明 市质监局副巡视员

  唐明明 市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宋春华 市广电局副巡视员

  邓少辉 市体育局副巡视员

  黄德峰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安金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栗志纲 市金融局副局长

  程拴牢 市民防局副局长

  吴京典 市信访办副主任

  杨广武 市重大项目建设办总工程师

  刘亚清 市农业局副局长

  韩 玮 市通信局副局长

  邓北胜 市气象局副局长

  胡 平 市地震局副局长

  贾英廷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 进 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副主任

  文 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应急委副主任

  毛 炯 东城区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曹长胜 西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宋甘澍 崇文区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杜灵欣 宣武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赵全保 朝阳区副区长

  傅首清 海淀区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冀 岩 丰台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吴克瑞 石景山区副区长

  罗 斌 门头沟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高言杰 房山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张 勇 通州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友生 顺义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朱光彤 昌平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谈绪祥 大兴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魏玉瑞 平谷区副区长

  王仕龙 怀柔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应急委副主任

  王稳东 密云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应急委副主任

  胡耀刚 延庆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应急委副主任

  附件2:

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职责分工

  单 位 风险管理工作内容与职责

  市委宣传部 新闻舆论风险管理

  市维稳办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 电力供应保障、能源资源总量、市场价格秩序风险管理

  市教委 学校安全风险管理

  市科委 整合科技资源为全市风险管理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委系统相关风险管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 政务专网、无线电风险管理

  市民委 民族宗教事件风险管理

  市公安局 恐怖袭击、社会治安、大型活动、消防、道路交通风险管理

  市民政局 救灾救助、社会组织风险管理

  市财政局 在市相关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风险管理所需经费

  市人力社保局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风险管理

  市国土局 地质灾害风险管理

  市环保局 环境安全风险管理

  市规划委 城市规划风险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建设工程施工与房屋安全风险管理

  市市政市容委 城市公共设施运行安全风险管理

  市交通委 交通行业安全风险管理

  市水务局 供排水、防汛抗旱相关风险管理

  市商务委 生活必需品供应风险管理

  市文化局 文化行业相关风险管理

  市卫生局 医疗卫生相关风险管理

  市政府外办 涉外事件风险管理

  市社会办 指导社区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相关风险管理

  市工商局(市食品安全协调办公室)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市质监局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市安全监管局 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管理

  市广电局 广播电视系统相关风险管理

  市体育局 体育行业相关风险管理

  市园林绿化局 森林防火、林业相关风险管理

  市旅游局 旅游行业风险管理

  市金融局 金融风险管理

  市民防局 人防工程事故风险管理

  市信访办 群体性上访风险管理

  市农业局 重大动植物疫情风险管理

  市通信局 公共网信息安全与通信保障风险管理

  市气象局 气象灾害风险管理

  市地震局 地震灾害风险管理

  各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 重点区域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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