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6〕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6〕11号)文件要求,我区对全区2002年度至2015年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1: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附件2: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废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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