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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密政发〔2015〕31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密政发〔2015〕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经第7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现将《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启动相关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和新城规划修编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三规合一”。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密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精神,按照市国土局《关于商请同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函》(京国土规函〔2015〕55号)要求,结合密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核实全县耕地、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摸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现状,有序高效推进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重大专项工作,优化全县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加快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本县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基础性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论证耕地保有量

  全县当前耕地保有量已低于规划目标,规模持续减少,并且耕地后备资源短缺,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摸清全县耕地实际现状情况,深入挖掘耕地保护任务艰巨的原因,科学论证全县耕地保有量。

(二)合理确定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调查摸清全县基本农田现状,按照统一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核减和补划,将真正符合质量要求的基本农田进行集中管理,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科学确定基本农田保护规模,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三)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及布局优化

  全县建设用地指标极度紧缺,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经突破规划目标,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推进,未来将重点加强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探索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同时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按照“优先使用存量、提质增效,严格控制新增、减量优化”原则,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对城乡建设用地现状进行摸底调查与评价分析,对县域内土地开展新增或拆除适宜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的研究分析,盘活现状低效建设用地,淘汰落后产业,归并农村宅基地,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规模布局和政策管理等。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中旬至6月底)

  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工作方案、调研方案,召开工作培训会,下发调研资料清单,收集资料并整理分析。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5年3月底至7月底)

  开展实地调研,摸清密云县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现状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工作。

(三)规划实施评估阶段(2015年4月初至7月底)

  在现状摸底调查的同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对2006—2013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出规划实施的成效与不足。

(四)规划调整完善阶段(2015年7月初至10月底)

  根据整体工作要求,结合密云县实际情况,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等专项研究,科学论证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调整依据和方案,编制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和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专项规划,确定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五)规划评审上报阶段(2015年11月初至12月底)

  工作成果征求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报请县政府审定后报送市国土局。

(六)数据库建设阶段(2016年上半年)

  根据审批的规划成果,更新数据库,并报送市国土局。

四、工作组织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采取“政府牵头、部门协作、方案共商、成果共享”模式,统筹兼顾多个重大专项工作,整合衔接多项规划,汇总集成多种数据,促进“三规合一”。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整体部署、过程监督和成果审查。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国土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发改、规划、农业、环保、交通、财政、水务、园林绿化、工商、民政、等部门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二)下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分局,由县国土分局局长兼任主任,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负责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负责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负责调查和资料收集过程中的组织、协调、联络工作。相关单位要确定主管科室,明确固定联络员,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三)成立专家组

  聘请土地规划、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修复、地灾防治、山区产业发展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为整体思路、重点问题、项目成果提供专业咨询与指导。

五、部门职责

  县国土分局:负责牵头做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三规合一”工作;提供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基础地理和规划数据,明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划定方案,建设用地指标和布局调整方案;对成果中涉及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制定相关土地政策等。

  县发改委:负责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期间涉及的主要建设项目,对该项工作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开发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推进“三规合一”工作;牵头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

  县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工作涉及的基础资料,对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内容进行审核,推进“三规合一”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所需的各类人口、社会经济等数据资料。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相关经费。

  县环保局、园林绿化局、农委、水务局、经信委等部门,配合做好基础调研工作,负责提供环境保护、林业保护、农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布局、水利发展状况及布局、水源保护区分布、工业产业发展状况及布局等方面的文字说明与工作图件。

  属地镇政府:负责提供山区生态移民搬迁地区的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数据、镇域规划和村庄规划及用地需求等资料。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众多,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该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县国土分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政府的沟通对接工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面做好协调配合及落实工作,指定固定联络人一名,负责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问题沟通交流等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依法、有序推进。项目技术承担单位要及时反馈,指派专门的工作小组进驻县国土分局,定期汇报、定期制作工作简报,确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全面推进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资金保障

  建立“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的资金管理制度,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分段资金拨付时间,确保资金到位;要设立“密云县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资金专户”,保障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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