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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京人社职介发[2015]86号

关于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

京人社职介发[2015]8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总工会、工商联,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44号)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决定于2015年4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

二、活动主题

  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服务对象

  (一)以2015届高校毕业生、青年失业者以及在2015年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中被确定为服务对象且未实现就业的求职者为重点,同时面向其他各类求职者;

  (二)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主动采集岗位信息。各区县要主动采集本地区企业用人需求信息,特别是将用人规范的中小微型民营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及时录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并在录入招聘岗位信息时,注意在“专项招聘活动”一栏中勾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对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民营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服务,为其建立用人需求档案,及时采集空岗信息。

  (二)加强活动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和各项就业优惠政策,提前向社会发布活动内容和岗位信息。活动期间,各区县要积极宣传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方向且用人规范的民营企业,增加民营企业对求职者的吸引力,鼓励和引导求职者到民营企业实现就业。

  (三)开展职业指导。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企业规范用人,通过举办用人指导讲座,帮助民营企业了解有关就业优惠政策,解答他们在招聘用人方面的问题,促进合理招用人员。要发挥本地区专业职业指导人员作用,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开展职业指导,对重点服务对象提供2次以上“一对一”个体专门指导,帮助其分析主要就业障碍及其原因;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重点服务对象,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活动期间,各区县要通过在服务大厅设置职业指导专区、举办职业指导专题讲座、进入高校开展职业指导服务等方式,举办内容丰富的职业指导活动。

  (四)举办招聘洽谈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县要通过举办综合招聘会、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招聘活动,为供求双方搭建平台。招聘活动会场应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创业和技能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并设立维权服务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五)落实好就业政策。各区县要依托定点培训机构,为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培训,依托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为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服务对象进行创业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于招用了符合条件人员的用人单位,要按照我市相关规定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六)开展就业回访和效果评估。各区县要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等方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对于在活动期间尚未实现就业的,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继续提供就业帮扶。市人力社保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服务效果进行评估。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积极与本地区教育、工会、工商联等有关部门联系,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民营企业招聘月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推荐,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和全国公共招聘网的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工商联要积极发动民营企业参加招聘月活动,收集和整理民营企业(特别是会员企业和历届受到全国表彰的企业)岗位信息,经人力社保部门汇总上传中国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

  (二)注重安全保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各区县在组织招聘活动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化小型定期招聘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招聘会活动安全有序。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务活动的现场监控、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对招聘活动现场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区县要加强信息技术在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采取网络招聘、视频面试、小型精品招聘会等招聘服务形式,不断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实效。

  (三)做好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情况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于下列时间将材料报送到市人力社保局。

  1、4月28日前报送本地区活动方案和《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附件1)。

  2、5月5日前上报《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统计4月27日到5月4日期间的活动数据。

  3、5月28日前报送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总结、《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

  请各区县总工会、工商联及时将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及活动总结报送主管部门。

  附件:1、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

2、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

  附件2: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3: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下载附件
(1)附件1: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安排表.xls
(2)附件2: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3)附件3: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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