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业态调整与升级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行规发〔2013〕5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业态调整与升级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行规发〔2013〕5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促进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业态调整与升级支持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

海淀区促进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业态调整与升级支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相关政策,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的通告》(海行规发〔2009〕23号),以及《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规划》(海政发〔2011〕4号),结合中关村西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支持资金从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三条 中关村西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 支持范围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电子市场,是指在中关村西区行政区域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的主营电子产品销售业务的场所,主要包括海龙电子城、鼎好电子商城、中关村亿世界数码广场。

第三章 支持措施

  第五条 鼓励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主办方引进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新要素等符合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要求的、能为海淀区做出较大区域贡献的企业。给予电子市场主办方一定额度财政扶持资金。以新入驻企业形成的区级财政收入扣除税源建设奖励资金后为测算标准,第一年给予100%、第二年给予50%、第三年给予20%的奖励。享受该支持政策的电子市场主办方引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电子市场范围内所租用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在中关村西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2.属于《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的通告》(海行规发〔2009〕23号)要求的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新要素等中关村西区重点引进企业类型。

  3.其他必要条件。

  第六条 鼓励厂商在电子市场内开设品牌专营店,对新入驻电子市场的品牌专营店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装修费用的50%,且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1000元,每个店面最高补贴500万元。享受本办法补贴的品牌专营店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海淀区中关村西区行政区域内电子市场(海龙电子城、鼎好电子商城、中关村亿世界数码广场)设立并在中关村西区注册、纳税,在经营期间遵守政府相关规定。

  2.品牌专营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

  3.品牌专营店应具备用户体验区、品牌形象与新产品展示区、交易洽谈区、收银区、验机区等基本功能区,其中,用户体验区、品牌形象与新产品展示区所占面积需达到门店面积的50%。

  4.店面销售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并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标识。

  5.品牌专营店应具有排他性。在同一个电子市场内,每个品牌的同类产品设立的店面应是唯一的。对品牌专营店的补贴只给予每个品牌的同类产品在同一个电子市场内的唯一店面。

  6.其他必要条件。

  第七条 享受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政策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海淀区的其他支持政策。

  第八条 鼓励符合中关村西区业态要求的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新要素等区政府重点引进企业在中关村西区发展,支持标准依据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执行。

第四章 申报与受理

  第九条 申报企业必须在中关村西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纳税。

  第十条 本办法涉及资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按照《海淀区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西区办依据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受理企业项目申请,对项目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西区办牵头成立认定小组,海淀园管委会、区商务委、区金融办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对入驻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的科技研发、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创新要素等企业和品牌专营店进行认定。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按照要求在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平台上进行申报。

  第十四条 中关村科贸电子城进行业态调整与升级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依据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受理企业项目申请,对项目进行审核。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支持的企业须配合西区办、区财政局及其他有关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策支持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淀区政府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给予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主办方资金奖励支持办法(试行)》(海政发〔2011〕49号)、《促进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品牌专营店发展支持办法(试行)》(海政发〔2011〕50号)同时废止。依原有政策文件尚在实施中的项目,按照原有办法执行并进行监理、验收。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7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764号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26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3〕16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2023年7月28日 
  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3年4月18日 

 关键字
  中关村西区  电子市场  业态  调整  升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海行规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加强业态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2〕14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业态调整支持产业优化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 丰政办发〔2012〕25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关村西区市容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行规发〔2011〕4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中关村西区户外广告管理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海行规发〔2011〕1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规划行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强业态调整和市场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2〕16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中关村西区电子市场业态调整与升级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行规发〔2013〕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