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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3〕20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3〕2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2013年第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怀柔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3〕1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本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本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本区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

  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机械、热力、燃气、电力、旅游、商贸、文化、体育等行业(领域)。

  本实施方案中的企业是指在本区范围内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或作业现场在本区范围内的法人企业。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生产作业现场条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要在已经达标的基础上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具体目标

  1.2013年目标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业、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规模以下企业30%达到三级标准;

  小微企业30%做到岗位达标。

  2.2014年目标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业、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标准;规模以下企业60%达到三级标准;小微企业60%做到岗位达标。

  3.2015年目标

  (1)实现全区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和制度化,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实现。

  (2)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企业发现、整改隐患能力大幅提升,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3)各类事故明显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本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

(一)推动企业达到基本标准和岗位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三级标准化达标标准为北京市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本区规模以下企业按照基本标准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小微企业按照小微企业岗位标准化达标标准(以下简称“岗位标准”)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规模以上企业自主选择创建一级或二级标准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达标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国家尚未制定达标标准的行业,按照市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本市行业二级达标标准,或依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企业未达标并经整改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和小微企业依据《怀柔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划分标准》(见附件)进行划分,其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关于微型企业的相关要求。

(二)建立并完善本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以北京市基本标准中46类行业标准和小微企业岗位标准作为本区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三级标准。该标准既是推动企业开展达标创建的达标标准,也是促进企业持续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标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参照北京市基本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完善本区本行业的三级标准,推动全区各类企业积极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文化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旅游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质监局、公路分局、工商分局、药监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慕田峪长城旅游区办事处等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的怀柔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划、政策制定,适时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健全工作机制,研究有效激励政策,以多种手段积极引导、服务企业开展达标创建工作。组建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组,为全区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2.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慕田峪长城旅游区办事处等单位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制度,将标准化创建工作作为对负责部门及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标准化专项经费,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和联合检查,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和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标准和岗位标准。

  3.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行业企业三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对标准化创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本行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逐步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评审机制,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具体分工如下: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供电和煤制品制造及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协调配合区安全监管局做好本区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筑、装修企业及物业管理公司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市政市容委负责供热、燃气及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文化委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印刷及包装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餐饮、商业零售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国资委负责督促协调系统内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旅游委负责旅游A级景区及星级饭店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保障和使用监管。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指导和监督落实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

  区交通局负责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客运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和供水及水处理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机械、冶金、建材、轻纺、烟草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体育运动场所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畜牧业、渔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园林绿化局负责林业、城市绿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指导企业在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管领域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公路分局负责道路施工及养护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药监分局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在消防安全专项监管领域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上述多项行业标准的,要分别按相关标准进行评审,由其主营业务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标准化创建工作,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企业相关业务标准化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督查考核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

  1.召开大会,启动部署。适时召开全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部署大会。

  2.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各属地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摸清所管所辖行业企业规模、数量、种类、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水平等基础信息并建立企业台账,根据企业类型和实际,确定达标等级,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对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和小微企业要做到底数清、层次明、全覆盖,实行动态监管。

  3.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各属地管理单位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全区统一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达标工作方案,明确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或者主责部门,确定责任人员和职责,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实施,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属地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年终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

  4.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各属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召开安全标准化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督促企业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特种设备管理、职业卫生以及设备设施、作业安全、场所环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等方面,严格对应评审标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5.分级培训,夯实基础。领导小组制定标准化推进工作培训方案,针对不同群体,主要分为以下4级培训:一是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属地的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二是区三级评审人员的培训;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企业做好安全标准化全员培训。前两项培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后两项由各属地和各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培训主要以标准体系、评审办法和信息化系统等内容为主。培训中要根据参培人员的不同特点,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确保各级培训内容有侧重点和针对性,力争取得高质量的培训效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2015年)

  1.领导小组根据具体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协调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属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完善评审体系。

  2.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属地根据全区总体安排及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定年度达标企业名单。帮助企业开展达标工作,督促年度达标企业根据其制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企业自评组,依据评审标准相关条款,全面进行自查自检,针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负责人、整改资金和完成时间,确保隐患得到整改。按照“对标自评、申请评审、现场评审、审核认定、公示发牌”通用5步法流程,在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序开展达标申报和评审工作,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创建进程。

  3.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和标准化评审人员,在企业自查、行业属地检查的基础上开展辅导服务,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高创建水平。

(三)督查考核阶段(每年11—12月)

  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企业按评审标准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基本标准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或取缔。对各属地、各行业管理部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情况和所属企业达标情况进行打分考核,列入各属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表彰阶段(每年12月)

  每年12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将本行业、本属地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总结。领导小组在督查和考核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在各行业、各属地评审出的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中,评选典型企业,授予其“怀柔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秀企业”称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各属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和协调、落实经费,周密安排,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二)明确责任,全力推进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抓好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作为年度对属地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执法检查

  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企业的监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执法力量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倾斜,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标的企业,将其列为本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发生死亡事故的未达标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将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列入北京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名单”。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相结合,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企业生产经营建设上下游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创新工作机制,把创建标准化企业与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级、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涉及企业利益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荣誉的事项和安全行政许可、监管频次、行政处罚、安全生产“警示名单”等挂钩,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区经济信息化委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安全水平低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开展安全科技课题攻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区国资委要督促国有企业发挥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勇于创新,先行先试,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累经验,建立经验推广学习机制。

  3.企业未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其当年企业发展资金将暂缓发放,待其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后再予以发放。

  4.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其在汽车修理、家具制造等行业领域的政府采购上享有优先权。

  5.加大评先创优支持力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报国家和市区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或推荐。对符合评选推荐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推荐其参加市区、各行业及领域的先进单位(集体)等评选。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的企业,不予受理其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

(五)强化信息化管理

  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对工作进展的实时管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水平情况,向社会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水平信息。

(六)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每批经评审达标的企业,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加强对达标企业的正面宣传,使达标企业为社会所了解,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得实惠,并带动其他企业做好安全达标工作;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发挥广大社会组织和企业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在规定时间不达标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促使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附件:怀柔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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