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1998〕7号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199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调整方案,现将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与调整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防科工委承担;

  国家边防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卫生部承担;

  全国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林业局承担;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教育部单设办事机构;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水利部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全国妇联承担;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总政治部承担;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残联承担;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农业部单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具体工作由财政部承担;

  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国务院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科技部、教育部承担;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承担;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人事部承担;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务院体改办承担。

  此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保留名义,工作由监察部承担。

二、撤销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撤销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工作改由国土资源部承担;

  撤销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工作改由信息产业部承担;

  撤销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改由环保总局承担;

  撤销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民政部承担;

  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工作改由证监会承担;

  撤销国务院中央军委军品贸易领导小组,工作改由国防科工委承担;

  撤销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改由建设部承担;

  撤销关税和贸易总协定谈判委员会,工作改由外经贸部承担;

  撤销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改由公安部承担;

  撤销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工作改由海关总署承担;

  撤销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改由外经贸部承担;

  撤销国务院外汇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改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

  撤销国务院财税体制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工作改由财政部承担;

  撤销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改由民政部承担;

  撤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改由信息产业部承担;

  撤销国务院对非洲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协调小组,工作改由外经贸部承担。

  此外,撤销名义的机构:

  撤销国家口岸办公室,工作改由海关总署承担;

  撤销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工作由外经贸部承担;

  撤销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工作由新闻出版署承担;

  撤销国务院太湖治理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淮河治理领导小组,工作由水利部承担。

  国务院的其他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一律撤销;原保留名义的不再保留。

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联内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印发《关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2〕26号 
  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实施意见 京退役军人局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3〕215号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23〕27号 
  关于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3〕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0号) 
  关于开展春节返岗交通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在本市部分区域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京政发〔2023〕18号 
  《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 
  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23〕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 试点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3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京应急规文〔2023〕2号 
  关于《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7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764号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23〕26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2023〕16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2023年7月28日 
  关于修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 
  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03年4月18日 

 关键字
  机构设置  临时  议事  协调
  国务院  国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23〕5号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08〕13号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1998〕7号

 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03〕10号

 关于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1993〕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6〕8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卫应急〔2018〕11号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18〕6号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卫人口发〔2019〕58号

 国务院关于中国地震局等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函〔2018〕8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