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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志光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22〕269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22年8月4日决定:任命区志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免去陈国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国 务 院
2022年8月4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国函〔2022〕132号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志光等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22〕269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18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09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06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00 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83 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80 号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81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99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05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17 号
司法部关于修改《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 128 号
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告 〔2007〕第 12 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4〕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财会〔2009〕4号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李家超等4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国人字〔2021〕15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 法释〔2020〕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北京市文化局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服务提供者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京文法发〔2012〕1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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