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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2〕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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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2〕2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2022年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二、各指标时间节点 三、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1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2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均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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