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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发〔2023〕1号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农发〔20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各直属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起步之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全力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在工作布局上,重点推进“三个协同”。一是协同推进产能提升和结构优化。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努力实现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有新提高、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协同推进成果巩固和农民增收。把脱贫群众放在农民增收大格局中统筹考虑,把更多资源力量聚焦配置到产业就业、创业兴业上,多措并举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三是协同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新落点,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全力以赴夺取粮食丰收。启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农田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支撑。要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压实责任稳面积。严格执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经国务院同意,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各省份,确保全国粮食面积稳定在17.7亿亩以上。稳定小麦面积,稳定南方双季稻生产,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挖掘北方农牧交错带、西南地区玉米面积潜力。严防“割青毁粮”。加强指导攻单产。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农场)开展吨粮田创建,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以大豆、玉米为重点,启动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工程,选育推广耐密品种,配套精准施肥、智能灌溉等技术模式。持续推进机收减损。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强化化肥、农药、种子等调剂调运。强化扶持稳收益。制定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指导意见,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稻谷补贴等政策,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防灾减灾降损失。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意见和工作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技术准备,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水稻玉米“一喷多促”等关键措施,科学防范干旱、洪涝、台风、低温冻害、高温热害等灾害。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有效防控小麦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危害,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组织各地组建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积极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制止“舌尖上的浪费”,提倡健康饮食,有效减轻供给压力。

  (二)加力扩种大豆油料。深入推进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将大豆、油料面积下达各省份,并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千方百计稳定大豆面积、力争有所增加。合理设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在东北地区大力推广粮豆轮作、适度开展稻改豆等。稳定西北地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实施规模,扩大西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推广面积。在新疆次宜棉区推广棉豆轮作,发展小麦大豆隔年轮作。稳步开发盐碱地、整治撂荒地种植大豆。多油并举扩大油料面积。扩大产油大县奖励规模。实施耕地轮作项目,对开发冬闲田扩种油菜实行补贴,推广稻油、稻稻油和旱地油菜等种植模式。在黄淮海和北方农牧交错带发展玉米花生轮作,因地制宜发展油葵、芝麻等特色油料生产。技术集成提高单产。开展大豆油菜整县(农场)整建制高产打造,建设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集中推介一批新品种,集成推广新技术新模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增效。分类型开展油菜高产竞赛,分区域总结推广可复制的高产典型。加强长江流域受旱影响油菜田间管理,多打抗旱机井,及时促弱转壮。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品种选育和配套农机改制推广,分省份组织制定技术方案,分区域开展培训指导,提升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三)提升生猪等畜产品供给能力。着力稳生猪、增牛羊、兴奶业,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4100万头左右的合理区域。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稳步发展草食畜牧业。深入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继续支持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奶农养加一体化试点。开发利用饲草料资源。深入开展豆粕减量替代行动,大力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启动实施增草节粮行动,建设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特色饲草资源。扩大餐桌剩余食物、毛皮动物屠体饲料化应用试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和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深入推进畜间布病防控五年行动,建设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一批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

  (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健康养殖。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稳定水产养殖面积,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加快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推进适度捕捞。强化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推动渔船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渤海限额捕捞试点。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加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大自捕鱼运回力度。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推进深远海养殖,建设一批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规范增殖生产,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因地制宜推广以渔治碱模式。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推进渔港管理改革。

  (五)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制定设施农业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启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推进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开展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设施农业。以节能宜机为主发展设施种植业。实施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助政策,集中连片开展老旧设施改造提升试点,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植物工厂。在保护生态和深度节水的前提下,支持西北寒旱地区和戈壁地区利用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加快补上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以集约高效为主发展设施畜牧业。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加快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先进适用装备应用。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

  (六)统筹抓好蔬菜和棉糖胶等生产。促进果菜茶多样化发展。严格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完善考核实施细则,指导大中城市完善“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工作方案,建设一批蔬菜应急保供基地,保障数量质量安全。制定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总结推广果业发展“延安模式”,推进老旧果园茶园改造。稳定棉糖胶生产。完善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推动新疆棉花优质优价。继续实施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助政策,持续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加快天然橡胶老旧胶园更新改造,推进胶园标准化生产。

  (七)推动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优化对外经贸布局。实施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认定第三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持续推进潍坊、宁夏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杨凌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和功能发挥。深度参与国际粮农治理。举办首届全球土壤健康论坛、国际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大会,深化国际粮食减损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合作平台建设。深化农业南南和三方合作,实施新一批实地项目。

  二、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奠定农业强国建设基础

  (八)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分区域、分类型明确任务布局和时序安排,加大投入、持续建设。落实年度任务。确保完成新建4500万亩和改造提升3500万亩年度任务,补上土壤改良、田间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建设模式和投融资机制,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积极利用外资支持绿色农田建设等。强化管护监督。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措施,多渠道保障管护资金。健全农田建设监督评价队伍体系,优化完善监督评价指标,提升日常监督能力。

  (九)强化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控。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指导各地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划实补足、上图入库。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稳妥推动流向其他农用地的耕地有序恢复。提升耕地质量。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完成1亿亩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任务。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9000万亩以上。严厉打击盗挖黑土、电捕蚯蚓等破坏土壤行为。强化种植用途管控。制定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试点工作指导意见。选择一批区域代表性强、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开展试点,加快探索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的法律、政策、技术体系。利用农业遥感等大数据技术,绘制全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一张图”。加快土壤普查。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成一半以上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农用地普查任务。

  (十)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跨学科跨领域科研力量联合攻关,打造农业先进技术集成创新平台,推进各种单项技术集成配套、整体协同,尽快实现熟化技术由点到线到面大面积推开。推进科技创新。全面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央地协同、企科联合,力争在前沿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完善创新体系。优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打造国家农业科技战略力量,鼓励地方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技术体系,推动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引领型企业。改善创新条件。支持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布局一批国际农业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技术公共研发中心、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基础性长期性观测实验站(点)。加快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技术应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分区域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重大粮油生产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资源普查。全面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快国家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推进育种创新。全面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扎实推进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和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强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再生稻、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培育。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进一步扩大转基因玉米大豆产业化应用试点范围,依法加强监管。推进白羽肉鸡国产品种产业化推广应用。强化政策扶持。加强国家种业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实施种子质量认证。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创制推广。坚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两端用力,生产主体、应用主体两头并重,全力推进农机提档升级。加快补上短板。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以破解“一大一小”农机装备卡点难点为重点,推动丘陵山地拖拉机、300马力级无级变速拖拉机、再生稻收获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等研制推广取得突破。推广适用农机。建设“一大一小”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导区,继续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支持农机企业造改结合,保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油菜移栽等重点用机需求。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探索与作业量挂钩的补贴办法。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十三)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推进数据整合。加快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建设,搭建应用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制定农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健全数据安全制度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常态化开展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创新数字技术。实施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农业创新中心、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协同推进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拓展应用场景。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试点。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十四)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健全监测机制。指导各地调整监测范围标准,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识别为监测对象,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和研判处置。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帮扶政策,引导勤劳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做好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兜底保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考核评估。统筹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完善帮扶政策。及早谋划脱贫攻坚5年过渡期后制度安排,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研究建立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机制。

  (十五)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深入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推进全链建设。推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提高到60%以上,支持脱贫地区聚焦“一主两辅”特色主导产业,实施一批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开展技术引进、设施更新、品牌营销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加强指导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帮扶作用,推进技术服务、人才培训等措施落地。优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拓展一般农户小额信贷服务范围。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立农产品滞销卖难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带农增收。健全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落实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等增收责任,遴选发布一批脱贫地区联农带农益农典型模式。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

  (十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稳定外出务工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稳定扩大就业规模。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对返乡回流人员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规范管理以工代赈、公益岗位,重点引导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在农业产业园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务工就业、灵活就业。促进帮扶车间稳定发展。开展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专项行动和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确保有意愿、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十七)深化重点帮扶和社会帮扶。加强重点帮扶。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发展成效监测评价。推动帮扶资源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对重点帮扶县实施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化社会帮扶。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组织东部地区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协作地区脱贫县开展携手促振兴行动,加强产业转移、项目引进和产业园区共建。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调整完善结对关系。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援疆援藏以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帮扶工作。

  四、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推进农业绿色全面转型

  (十八)提升农业资源保护水平。推进退化耕地等治理。优化退化耕地治理试点项目实施布局,在南方粮食主产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点,在西北灌溉区、滨海地区和松嫩平原西部等开展盐碱耕地治理试点。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序扩大伏休期特许捕捞范围,全面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订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开展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严密防控外来物种侵害。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善源头预防、监测预警、控制清除等全链条监管体系。实施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灭除行动。

  (十九)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建设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样板区,推广应用智能化推荐施肥系统,推进多元替代减少化肥投入。建设100个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县(农场)。修订禁限用农药名录,规范农药行业管理。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启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升行动,推进绿色种养循环试点,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建设一批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处置。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生态农场。稳妥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区。选择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探索建立整县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工作机制。组织认定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制定农业绿色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帮扶救助等政策。加快实施“亮江工程”,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队伍和能力建设。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加强协助巡护队伍建设,健全多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评估禁捕效果。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支持黄河流域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分区域分作物加快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推进适水种植。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涉农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在黄河、长江等重点流域选取一批重点县整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二十一)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推进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健全标准体系。制定农兽药残留等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500项,构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体现高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评价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完善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制度,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设立包省包片工作组,按上市季节从南到北逐区推进整治,实行月月抽检,加强问题整治,上下联动、下沉一线,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深入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目录管理等制度,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强基层监管检测队伍,强化乡镇网格化管理。强化品牌创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农业农村展会工作管理办法,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展会。

  五、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二)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突出“土特产”要求,实施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体系,加快农业全链条升级。做强重点产业。培育一批资源优势明显、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支柱产业。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制定重点产业清单,推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发展、品牌化营销。做精特色产业。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土特征的产品产业,培育提升一批农民广泛参与、深度受益的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平台载体。支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推介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认定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二十三)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加工水平。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国际农产品加工园、中国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区和加工技术科研试验基地,大力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业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支持龙头企业在县域布局原料基地和加工产能,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在重要流通节点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推进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强大型冷藏保鲜、仓储物流等保供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提升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认定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制定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和休闲农业行业服务指南。鼓励发展教育农园、研学基地、乡村露营游、乡土文化体验游等新模式。发展农产品电商。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产品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鼓励地方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建设一批农村电商产业园、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和人才实训基地。

  (二十五)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地方设立农村创业创新专项基金,落实创业补贴政策,有序引导各类人才在乡创业。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对有意愿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培训。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和人才技能大赛,遴选推介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建设创业平台。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六)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健全推进机制。细化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方案,协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强农村防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导县级全面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推动实施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建设标准。实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推动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制度。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建立公示制度。强化示范引领。探索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组织推介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创建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二十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推动分类整改销号。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稳步推进条件适宜、技术模式成熟地区开展农村改厕。加强改厕标准编制,开展节水防冻等技术试点。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促进粪污、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进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加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

  (二十八)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教活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引导各地在村规民约中充实简办婚丧喜事、减轻人情负担、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孝老爱亲等内容。遴选推介第四批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推广乡风文明建设经验。保护传承农耕文化。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开展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认定。实施“农业文化遗产里的中国”系列宣传活动。以“庆丰收 促和美”为主题办好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开展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节日特色活动。丰富乡村文体生活。开展乡村阅读推广活动,遴选推介“乡村阅读榜样”。举办全国“美丽乡村健康跑”等农民体育品牌活动,探索推广“村BA”篮球赛等赛事。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强化统筹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的文件,统筹推动加强农村基层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等工作。持续推进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动解决乡村治理突出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推动做好药品物资供应、重症转诊救治、重点人群防护等工作。深化试点示范。启动第二轮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拓展试点范围和内容。开展第三批“百乡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创新治理方式。进一步推动扩大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运用覆盖面。总结提炼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做法,因地制宜推动在基层广泛落地应用。

  七、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研究制定关于延包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印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健全农村承包地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总结一批可行制度成果,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实现形式。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宅基地管理基础工作。积极稳妥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资源,引导和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加快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建设全国统一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

  (三十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社企对接,推进示范社“四级联创”,健全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办企业。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鼓励依托社会力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以粮棉油糖为重点,兼顾支持开展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的社会化服务。强化服务标准建设和合同规范,推动服务主体与农资、农机、金融等相关主体机构加强业务对接合作。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引导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开展全国农服进万家系列活动。鼓励农垦面向地方开展社会化服务。

  (三十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集体资产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探索发展路径。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村村抱团发展、村企村社联动发展、职业经理人入村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十三)深入推进农村其他领域改革。开展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发挥农村改革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改革经验模式。持续深化农垦改革。开展农垦集团化企业化改革发展质量监测,强化分类指导。制定创新完善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指导意见。推动出台加强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推动解决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遗留问题。深入实施欠发达农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和品牌强垦行动,培育壮大农场优势特色产业。

  八、强化保障,落实落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

  (三十四)加强规划行动引领。落实重大部署。制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研究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功能完备又保留乡味乡韵的宜居乡村。印发树立大食物观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的指导意见,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推动重大规划实施。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协调推进配套专项规划、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计划行动落实。

  (三十五)健全乡村振兴推进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政策协同和工作协同。强化激励约束。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督查。实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推进示范创建。新创建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研究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三十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强化财政投入。推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加,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要求。扩大乡村振兴票据发行规模,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撬动金融投入。持续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库建设,支持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乡村振兴贷款投放,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明确投资重点产业和领域。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库,吸引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三十七)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培养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建好用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加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将回乡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培育体系,每年培育2万人左右。优化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开展“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推动人才下乡。健全长效化乡村引才机制,畅通人才向乡村流动渠道,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

  (三十八)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耕地保护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修订渔业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完善种业振兴、生物安全、动物防疫等领域配套制度。提高执法质效。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执法示范创建和练兵比武。建设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强化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执法。推进法律进村入户。探索创新农村普法机制,加快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创作推广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开展普法短视频推介活动。推动依法治理。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和部门权责清单。推进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农业农村部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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