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服字〔2021〕24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服字〔20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其他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知发服字〔2019〕46号)的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增强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1〕2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三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统筹考虑建设需求和地区分布、高校类型和学科特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第三批20家左右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申报主体

  高校是申报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主体,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高校以及其他部门所属高校。

三、申报条件

  (一)所在高校已建有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021年6月8日前建设,以高校发文时间为准);

  (二)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具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已纳入或拟申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的高校不重复申报;

  (五)相关申报材料要本着真实、有效的原则,由各申报高校自行完成。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受委托承办遴选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门所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提交《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地方高校经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推荐,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每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不多于1家地方高校。

  (二)材料核实和初步筛选。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有关司局对材料进行核实,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单位。

  (三)专家评审。候选单位现场汇报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名单确认

  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对通过专家复核的高校名单进行公示、发布。

六、工作要求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遴选工作,指导有关高校按照《办法》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件一式两份及电子件)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6月8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侯金霞 冯宪萍

  电 话:010—62083852 62083705

  邮 箱:houjinxia@cnipa.gov.cn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惠斌 刘法磊

  电 话:010—66092082 66096733

  邮 箱:gxc7937@moe.edu.cn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杜娟娟 林 烨

  电 话:010—62514651 62514696

  邮 箱:cgzhuanli@cutech.edu.cn

下载附件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书.docx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京知局〔2023〕126号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3〕3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顺义区科委关于启动征集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市场、科学技术奖五类科技项目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经办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工伤发〔2022〕4号 
  关于认定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功能性平台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3〕156号 
  《关于征集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知局〔2023〕55号 
  关于修订《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知局〔2023〕58号 
  关于组织申报参加“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通知 
  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修订版)》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推荐中国科协及北京市科协工程领域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键字
  信息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  开展  第三批  高校  国家  遴选  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国知办发服字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2〕5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2〕99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国知办发保字〔2022〕6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3〕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保字〔2023〕4号

 ​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助企纾困专项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保字〔2021〕843号

 关于2018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2018〕96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