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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国知发规字〔2001〕第84号

关于印发《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国知发规字〔2001〕第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专利试点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机构),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专利管理机构,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下属各单位:

  现将《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

前言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专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的竞争已成为国际间科技竞争和经济竞争的一个战略制高点。拥有专利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竞争力、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进一步提升综合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实行专利制度是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专利制度不仅有助于建立公平、合理、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提升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调动全社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加快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进程,而且有利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挥后发优势和比较优势,实现技术上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专利制度,加强专利管理和保护,提高我国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既是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又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应对国际竞争、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明确“十五”期间我国专利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采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加快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为实现国家“十五”计划的战略目标作出贡献。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实施专利法以来,我国专利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九五”期间,全国专利工作又取得了长足进步。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1992年和2000年对我国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宗旨,强化了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后的专利法进一步适应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简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管理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总体上得到加强,出现了政府主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专利工作的良好局面。

  专利保护促进了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发明创造活动充满生机活力,专利申请量增长势头强劲。“九五”期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比“八五”同期增长81%,年均增长15.7%。专利审查结案率明显提高,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周期缩短,达到进出平衡;复审和无效案件的审查,于2000年实现当年出大于进;2000年发明专利审查平均结案周期已由“八五”末期的68个月缩短至46个月。初步实现了专利审查流程管理、专利文献检索和信息传播网络化。

  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及专利信息服务等组织机构在内的全国专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利管理、审查、法律、代理、信息、评估、研究和教育等专利专业人才,培训出一大批以企业专利工作者为主的基层专利工作队伍。

  形成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截至2000年底,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共受理和处理专利纠纷案和侵权案1.5万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还查处冒充专利行为4000多件。

  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不少地方政府设置专利实施专项资金,强化政策引导,有效地推动了专利技术产业化。

  国际合作不断开拓新局面,我国已参加了有关专利方面的国际公约,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声誉。

  在总结取得的成就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专利工作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还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总体状况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阶段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整体上,我们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策略的研究与应用还很不到位;

  第二,专利审查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快速增长的专利申请的需求;

  第三,在科技创新中,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第四,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

  第五,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具有灵活、高效、合理反应能力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工作机制。

  由于上述原因,专利乃至整个知识产权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从我们面临的国际知识产权形势来看,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进入空前活跃的阶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将成为今后时期的一种潮流。具体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这表现在保护范围的扩大、权利内容的强化和保护期限的延长等各个方面。二是知识产权执行的强化。一方面,少数发达国家通过采用国家立法的形式将知识产权与贸易制裁相联系,以达到其加强在其他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另一方面,世界贸易组织将知识产权与贸易直接挂钩,并引入了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三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极力推行专利审查国际化。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已日益成为跨国公司争得国际市场份额和市场优势,挤压竞争对手的重要战略和策略。五是一些国家明确提出本国知识产权战略,并把其作为振兴本国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八十年代以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展,深刻表明了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经济、科技乃至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空前突出。在科技全球化的推动下,发明创造活动、专利受理和审批、专利管理、专利信息资源利用以及组织方式将发生重大变革。

  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形势使得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要以更加积极进取的姿态应对压力和挑战,努力做好工作,开拓新的局面。

  “十五”期间,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思路,对专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我国“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开展专利工作。

二、“十五”期间全国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奋斗目标

  “十五”期间全国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以专利保护为核心,以专利管理为基础,以专利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体制创新为动力,加快发展,为促进国家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服务。

  “十五”期间全国专利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是:专利法律法规和专利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专利工作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适应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专利保护的政策环境更加有利于改革开放和技术创新;专利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保护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专利技术实施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持续增长,质量显著提高;专利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专利审批质量和速度大幅度提高。

  “十五”期间专利工作宏观管理的预期目标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高。专利申请的年均增长率为14%左右,2005年三种专利的申请量超过30万件;发明专利申请的年均增长率为18%左右,2005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10万件。在国内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申请在三种专利申请中的比例持续增长,到2005年超过25%;职务申请所占比例显著提高,到2005年达到60%。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大幅提升,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有突破性增长。专利管理和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专利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专利中介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十五”期间专利审查能力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专利审查能力显著提高,保证质量、增加数量、缩短周期,2005年发明专利审查平均结案周期达到24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平均结案周期达到8个月,复审和无效审查平均结案周期达到12个月。

三、“十五”期间的任务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开展工作。继续将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使专利工作切实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专利工作在技术创新中的显示度和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要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创造并依法获得更多的专利权;要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中注意形成新的专利,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要大幅度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在抓好中小企业专利工作的同时,注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要采取措施,用好国家和地方各项优惠政策,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

  继续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企业专利工作试点工程”,并开展高新技术开发区专利试点工作,将专利工作纳入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之中,成为开发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试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全面发展。

  继续抓好“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集中力量在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多种方式、多条渠道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植和具体指导,对重大项目提供专利咨询和检索。不断探索、总结专利保护工作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经验。

(二)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体系建设

  加强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宏观管理水平,不断充实各级地方管理机构,努力形成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协调运作的机制。加强专利代办处的管理和建设。各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措施,提高效率,做好各项工作。

  要建立专利工作评价体系,制定能客观反应和衡量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状况的专利工作评价指标、参数和标准。

  继续规范、整顿市场秩序。在大力扶植和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同时,要通过建立和施行相关管理规章,实行专利资产评估机构、专利咨询服务机构的审批和资格确认制度;实行专利资产评估人员、专利中介咨询服务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对专利代理、专利评估以及专利信息检索、许可贸易、专利咨询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中介咨询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实现转制后的各类专利中介机构,应采取措施,稳定专业人员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中介行为,主动向市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步伐,放开涉外专利代理权。要加强协会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西部专利工作体系建设,促进西部专利工作。

  切实履行各级机构中原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职能,建立起具有灵活、高效、合理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工作机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继续完善政策法规,增强专利权的保护力度

  认真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等法规和有关规章的修订工作,实施好修改后的专利法。完成专利代理条例的修改,制定职务发明条例。在专利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实施过程中,既要注意学习借鉴国外好的作法,与国际规则相协调,更要立足于我国国情,从专利立法、专利管理和专利审查等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

  进一步完善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调处专利纠纷案件,增强专利保护力度。

  加强专利管理法规的建设和政策的制定,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要努力将加强专利管理与保护的有关规定融入地方人民政府以及科技、经济主管部门推动技术创新的政策中。继续推动各地制定专利管理条例的工作,适时制定全国专利管理条例,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最新动态与发展的跟踪研究,以及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立法与保护的研究,并及时提出有关政策法规方案。

  (四)加快审查速度,缩短审查周期

  把加快审查放在专利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专利法中提出的“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加快专利审查工作。一要继续加强和扩大审查员队伍,发明专利审查员队伍在“十五”前三年达到800人的规模,同时,建立辅助审查员队伍;二要改革审查管理机制和审查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实行任务分解,落实各级责任,逐步实现审查任务目标管理;三要加强业务培训,拓宽审查员的审查领域;四要继续改进新审查员的培训方式,合理缩短培训周期;五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六要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审查员的积极性;七要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五)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的作用

  着力加快专利信息化建设,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和有效利用。面向专利审批的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计算机检索系统、辅助审查系统、流程管理系统、电子申请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基本实现专利申请、出版与审查流程无纸化、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专利审批的水平和效率;面向全社会对专利信息资源的需求,提供为经济、科技、产业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战略、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为行政和司法部门执法进行专利信息检索的专利信息查询系统。

  加强数据库建设。建立中国专利全文编码数据库;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建立中药、基因序列、化学和药物以及农业、电子信息等专利数据库。

  继续实施“中国专利信息工程”,在全国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建成信息网点,实现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信息网点联网。

  (六)搞好宣传工作,进—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要加大宣传普及的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宣传工作一要转变观念,逐步树立大局意识,站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高度,紧紧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展开。二要突出重点,在做好宣传普及的同时,结合国家中心工作和专利工作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进行集中宣传。三要抓好典型,在抓好面上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典型案例、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以点带面,推动全国专利工作的开展。四要在方式方法上善于创新,在把握宣传重点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要在整个宣传工作体系建设上增强实力。一方面要使中央和地方的宣传形成一盘棋,形成合力;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度。六要在对上宣传中当好参谋,把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企业管理者的宣传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自觉、及时上报重要知识产权信息,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大力加强专利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

  着眼于专利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才需求,加快培养专门人才,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大力优化队伍结构,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使各类专利人才和干部队伍在数量、素质和结构上与全面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相适应,为专利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要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专利工作者队伍。抓紧培养和选拔一批熟悉国际知识产权事务、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高层次专利人才。

  要把专利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摆在重要战略地位,紧紧围绕专利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专利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的前瞻性计划,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注意研究人才和队伍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为促进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提供有利的政策导向和舆论环境。

  要积极探索和加快建立有利于专利工作队伍发展和稳定的用人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保证专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要把人才和干部,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优势,利用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积极有效地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学历教育;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作用,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行政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

  (八)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策略和政策研究,提高宏观管理与决策水平

  大力加强战略、策略政策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水平,为国家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一要成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机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研究队伍和良好的运行机制。二要加强基础性、前瞻性的研究工作,重点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我国“入世”后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等问题;开展对重大专利问题,技术创新与专利制度的关系及其政策的深入研究;加强对计算机软件、纳米技术、基因工程、生物药物、生物芯片、生物工程以及网络技术带来的商业方法等新技术的专利保护问题的研究;开展对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学实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加强对专利审查、专利保护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的研究。

  着力加强专利战略、策略研究。一方面要加强对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关键高新技术、支柱产业的专利战略研究;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加强对有关技术、产品、产业的专利策略研究,促进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

  做好专利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努力推动和引导全国专利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预测工作上新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专利工作方针政策提供依据,为经济、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决策提供参考。

  (九)认真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开拓国际合作新局面

  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职能,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趋势,增强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开拓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新局面,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与此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研究并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

  在统筹、服务、协商的原则下,努力加强与商标、版权、海关、科技、外经贸、农林等有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推进涉外知识产权的统筹协调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业务交流和人员交流,使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和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更加合理和有利于各国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利益。争取在政策法规制订、人员培训、专利信息利用等方面得到相关国际组织的支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活动,扩大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影响。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及其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努力开创专利以及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的新局面。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密切结合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需要,保持和发展在知识产权领域已建立的双边、多边合作关系的同时,要采取积极的态度,有步骤地建

  立和发展与发展中国家和周边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关系。

  (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

  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专利战线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为专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广大专利工作者,在思想领域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专利战线的良好精神风貌和行业风气。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专利任务的贯彻落实。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认真总结开展专利工作的经验,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为广大发明人、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服务的工作。

  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抓好部门和行业风气建设。要坚持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重点从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易发多发部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和程序,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

  人类社会已迈入21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阶段。“十五”期间,是这一新阶段的重要时期,专利制度要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国专利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坚持不懈,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为实现《全国专利工作“十五”计划》提出的目标,为全面推进我国专利以及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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