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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 京财监督〔2021〕378号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

京财监督〔2021〕378号

  各区政府、市级各主管部门:

  惠民惠农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署和工作要求,为深化我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成效,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所指“一卡通”,即北京民生一卡通,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具有社会保障、待遇发放、养老助残、医疗健康、公园年票、城市交通、生活缴费、金融服务等功能,并逐步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身份信息识别查询、民生补贴待遇发放等应用的多卡合一、一卡通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便民高效。各主管部门应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

  坚持标本兼治。各主管部门应对“一卡通”专项治理中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系统总结有效做法,借鉴经验,制定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首都信息科技优势,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补贴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促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分工协作。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应遵循工作流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形成闭环,实现安全高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成科学、规范的监管格局,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套系统管监督”,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实现通过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本市民生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监管更加严格,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四)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各主管部门抓紧梳理所有补贴政策和项目,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的清理整合,最迟不晚于2021年6月底,在市财政局网站和各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并在以后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代发金融机构管理。选择基层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的金融机构代发补贴资金。明确代发金融机构在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多卡合一”工作,推行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本市民生卡发放补贴资金。

  (六)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按照“管理主体不变、责任主体不变、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推进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精确化。通过发放审核和监管部门的事前现场抽查、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检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切实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必要时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参与部分环节的检查工作。

  (七)搭建集中统一管理平台。结合正在开展的“多卡合一”工作,尽快整合、搭建我市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和管理除外),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公开公示等重要环节数据进行集中采集和管理,并按要求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平台数据。在全市统一补贴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前,各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沿用既有方案或过渡性方案实施,确保补贴发放正常有序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违纪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八)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各主管部门要更多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个人隐私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等,充分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补贴底册,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确保相同补贴事项公开信息对应一致。

三、职责分工

  (九)总体分工情况。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多卡合一”工作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技术把关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业务把关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民生服务卡“多卡合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十)市级财政部门。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清理整合,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在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会同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预算安排等工作。配合做好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选择等。

  (十一)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补贴政策,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基础信息,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补贴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数据审核管理,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本部门制作、获取的财政补贴信息,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

  (十二)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

  (十三)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督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导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其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督导[110]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督导代发金融机构严格落实相关协议并执行实名制发放,避免出现个人或单位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五)加大数据共享。依托集中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平台,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尽快实现相关部门数据实时共享,依法保护共享数据安全。尽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漏发、重发和迟发。

  (十六)深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十七)持续加强监管。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要把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有效形成监管合力,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完整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审计局

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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