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申报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复核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复核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北京市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复核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一)申报主体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更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本市和国家在审核中坚持公平公正,申报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得申报;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前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概念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的标准。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送数据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应保持一致。

  自愿申报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应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完成信息填报上传。同时,应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4)一式三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

  (四)推荐流程

  1.符合认定申报要求的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条件和审核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我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一)复核主体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自愿提出复核申请。

  2.参加复核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复核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更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本市和国家在审核中坚持公平公正,申报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并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前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

  (二)复核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概念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的标准。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送数据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应保持一致。

  自愿提出复核的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完成信息填报上传。同时,应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附件6)一式三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

  (四)推荐流程

  1.符合认定复核要求的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复核条件和审核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馈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我市反馈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将撤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4.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过复核的名单前,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名单发布后,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新的名单内企业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和复核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如有申报和复核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联系咨询。

  附件: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4.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5.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6.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中小企业处咨询电话:010-55578439

  Call Center咨询电话:010-8217699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3:材料清单附表

  附件4: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附件5: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附件6: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附件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附件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附件3: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关联内容
  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京政发〔2023〕23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23年标字第10号(总第328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科发〔2023〕14号 
  《关于进一步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科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新时期推动大学科技园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京科发〔2023〕13号 
  《关于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示区组办发〔2023〕2号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色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科发〔2023〕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23号 
  关于转发《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京科发〔2022〕20号 
  印发《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科发〔2022〕17号 
  门头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和先进软件信息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的通知 
  东城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印发《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方案》的通知 京科发〔2022〕18号 

 关键字
  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复核  第一批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门头沟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密云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十大强企行动激发专精特新企业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经信发〔2023〕25号

 关于北京市第一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第一批第一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项目验收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开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东城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怀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平谷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丰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石景山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房山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通州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延庆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