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5月16日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交通运输部负责,2019年5月底前完成)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制定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2019年5月底前完成)拓展服务功能,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交通运输部牵头)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人民银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汽车预置安装。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交通运输部配合)升级优化ETC车载装置,研究推动ETC与新技术融合发展。(交通运输部负责,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负责)

  (三)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加快推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司法部负责,交通运输部配合)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交通运输部负责)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民银行等配合)

  (四)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允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交通运输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等参加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牵头)各地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多从用户角度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完善政策措施。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地方债务管理平稳有序。(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强化资金支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要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给予资金支持。部级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从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列支。(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负责)各地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采用通行费收入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鼓励各地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通过结构调整安排车辆购置税资金,对各地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予以适当补助。(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负责)

  (四)强化安全管理。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施工管理,加强后期运营管理,加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拆除高速公路省界正线收费设施,保障正线公路畅通;对正线外的设施,要统筹应急、养护、服务、监督检查和公安查控等工作需要综合利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各地要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负责,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

  (六)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交通运输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键字
  收费公路  高速公路  改革  制度  实施  取消  深化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电〔2022〕282号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 第17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17 号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预〔2017〕9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9〕93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5〕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23号

 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告 京交通发〔2012〕15号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函〔2021〕228号

 《JDCC 2020-13 公路收费车道控制机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DCC 2020-14 高速公路LED可变限速标志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JDCC 2020-15 排水板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JDCC 2020-16 止水带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JDCC 2020-17 钢筋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实施规范》《JDCC 2020-18 视频光端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JDCC 2020-19 塑料土工格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JDCC 2020-20 四轮定位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8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