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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1〕1号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21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2021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推动本市交通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营造良好出行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六次全会精神,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和“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坚持交通与城市协调融合发展,坚持“优化供给、调控需求、强化治理”,推进质量变革及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效率变革及发展路径转变,推进动力变革及发展动力转变,实现标本兼治、融合发展、提质扩容。2021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左右,高峰时段平均交通指数控制在5.6以内,第三方评价交通运行情况进一步好转。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供给

  1.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推动与铁路部门签订路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研究完成四网融合顶层设计,打造“一套体系、一网运营、一票通行、一站安检”。研究火车站枢纽与城市轨道的地下连通方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城市铁路投资发展公司、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促进站城融合。打造第一批71个城市活力微中心,将用地规划指标向站点及周边区域有效集中,提高用地和建设强度,合理配置城市功能,打造轨道上的都市生活。完成房山线、昌平线等地铁线路提速改造,并开展市域快线和站城融合可行性研究。做好站内客流组织及服务设施优化,统一规范。加快在轨道交通车站设置便利店、书店、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便民增值服务。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进轨道与地面公交、慢行系统的多网融合发展。做好新开通轨道线路接驳换乘服务及秩序管理。围绕轨道站点,合理规划设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域和设施,持续强化站前广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京投公司、公交集团、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加快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实现8号线三期剩余段(中国美术馆-珠市口)、11号线西段(金顶街-首钢)、14号线剩余段(西局-右安门外)、17号线南段(十里河-亦庄站前区南)、19号线一期(新宫-牡丹园)、机场线西延(东直门-北新桥)、S1线剩余段(金安桥-苹果园)等7条线路开通运营,新增轨道运营里程54.5公里。推进3号线一期、12号线、17号线等在施线路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开工建设平谷线在城市副中心内的5座车站和13号线拆分工程。

  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京投公司、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推动既有轨道线网优化提升。实现轨道交通1号线和八通线、房山线和9号线跨线运营,开工建设昌平线西二旗站、5号线宋家庄站、天通苑北站等一批折返线改造工程。推进亦庄线与5号线和10号线的联络线、5号线局部复线等项目前期。制定车辆段停车检修功能网络化布局规划方案。推进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京投公司、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水平。在天通苑、天通苑北、天通苑南、霍营、回龙观东大街等站推出基于乘客信用体系的安检新模式,提高安检质量和效率,实现乘客快速进站。推动实现京津冀三地轨道交通乘车二维码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京投公司、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加快推进市郊铁路建设。推进城市副中心线、东北环线、通密线整体提升,推进S2线南段(黄土店—南口)通勤化改造。研究市郊铁路与轨道线路交叉处增加换乘站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京门线规划方案。以城市铁路投资发展公司为基础,与铁路部门共同组建路地合资平台公司,在本市境内实现市郊铁路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开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京投公司、城市铁路投资发展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持续优化公交线网。落实公交线网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干线网、重点片区普线网、微循环网详细规划并推动实施。开展地面公交线网优化评估,调整公交线路60条,开通广渠路快速公交走廊。修订《公交专用道设置规范》,提升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实现1000个公交电子站牌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提升地面公交网络化运营调度水平。完成基于“北斗+5G”的网络化智慧公交调度平台设计,提升运营调度中心功能,加强调度系统与大数据平台互联互通。优化调度层级,逐步实现三级调度向二级调度过渡,指挥系统更加扁平高效。建设动物园等10处区域调度分中心,采取区域智能调度发车的线路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推动地面公交网络化运营。研究打破车辆、停车场、线路、管理之间的界限,完成网络化运营总体设计,实现客流、车流耦合并高效韧性运行。出台并落实公交场站专项规划。推动核心区公交场站优化提质,通过实施场、站分离,共线运营和跨线联运等措施,逐步实现核心区公交车辆保养和部分驻车功能外迁,推进广安门保养场、天桥驻车场外迁。推动铁匠营、方庄、慧忠里等外围承接场站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开展公交多元化服务。提升需求响应能力,以大数据为支撑,优化通勤、通学、旅游等定制公交适配算法。鼓励省际客运和市内普通包车为中心城区和京津冀地区之间、市内办公集中地与居住地之间提供通勤服务,实现与地面公交共享场站资源、共线运营。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交集团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继续提升慢行系统品质。实施北京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落实核心区慢行系统规划和道路林荫计划,推进实施东单南北大街延长线、西单南北大街延长线、平安大街、中轴线特定风貌管控区、二环辅路等慢行系统品质优化改造。开工建设回龙观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工程(同成街东延段)、南展工程(后厂村路至北四环段)。提升京藏高速辅路(德胜门桥—西关环岛)沿线自行车骑行环境品质。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推进滨水道路、园林绿道与城市道路慢行系统连通融合。编制完成水网、绿网、路网慢行系统规划并推动落实。开展通惠河沿线慢行系统规划设计。结合清河下段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慢行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建设完成新机场北线高速东西延工程(西延段)。推进京雄高速、东六环入地改造工程、京哈高速加宽改造工程和国道109新线高速建设。推动承平高速(鲍家庄市界至红石门市界)开工建设,推动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全线绕出北京、六环路国家高速公路功能外移。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5.推进普通公路建设。建设完成武窑桥、良常路南延。开工建设魏永路东延。持续推进通怀路、孔兴路、九德路改建、漷马路、漷台路、通清路建设。推进乡村公路窄路加宽,通州、大兴、顺义乡村公路实施窄路加宽(或设置错车道)里程占总里程比例不低于1%,其他远郊区不低于1.5%。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推进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推进北清路、京密快速路、通马路、京良路西段等城市快速路建设。推进安宁庄北路、通久路、锅炉厂南路、北辛安路南段等主干路建设。开工建设南中轴路、运河东大街东延、顺黄路。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区政府、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7.加快提高中心城区次干路、支路规划实施率。城六区建设完成21条次干路、支路,其中东城、西城和石景山各3条,丰台、朝阳和海淀各4条。结合控规编制和落实,全面梳理并编制十四五期间次干路、支路建设计划。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8.加快代征道路用地和代征代建道路移交。完善代征道路用地台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完成年度代征道路用地移交任务。完成814段代征代建道路移交。针对部分道路规划建设手续不齐,缺乏照明、路名牌、绿化等设施的情况,按照“一路一策”原则,制定方案解决。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9.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持续推进丰台站、朝阳站、城市副中心站3个国家铁路车站配套交通枢纽建设。推进望京西、东夏园、环球影城北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丽泽城市航站楼建设,推进首都机场线东直门航空值机、行李托运功能建设,持续提升接续运输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各有关区政府、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民航华北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继续提升机场和火车站的接续运输保障能力,进行第三轮火车站周边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时期城市交通指挥调度体系与机场、火车站运行高度融合,实现大数据互联共享。打造交通枢纽的综合治理体系,优化站区内外场地功能,优化交通和接驳的组织流线,强化联合和综合执法。重点时段启动轨道延时、地面公交增派运力、开行应急摆渡车、出租保点等交通运输服务,方便旅客夜间和应急接驳。

  责任单位: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民航华北局、公交集团、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完善智慧交通体系建设。建设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TOCC)三期,建设新一代公安交管指挥中心,实现交通综合管控、协同调度、应急处置和决策支持。完善绿色交通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MaaS)的建设,持续推进停车泊位等交通基础设施大数据共享,深化面向交通参与者的信息化服务。进一步扩大实时公交手机信息服务线路覆盖范围,推进智慧公交运营系统建设。推进智慧高速建设,完成延崇高速公路北京段车路协同示范工程,发布《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技术指南》。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建设智慧地铁。构建智慧客服、智慧运行、智慧维护、智慧管理等综合集成平台示范和完整线路示范工程。加快“首都轨道交通系统高效运输与安全服务关键技术”国家重点课题研究。完成无人化智能交互装备、客流全场景智能感知装备、智能人体一体化进站装备、智能车辆段、北斗+5G时空基准网络等技术。构建面向全网的安全保障与主动防控平台、协调调度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化运维增强平台和综合决策平台。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京投公司、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推进道路交通信号系统智能化改造。全面实施全市交通信号灯系统智能化改造提升计划,实现全路网重要信号灯的联网智能调控,组织实施10条道路信号灯绿波带建设,对100处重点路口开展配时优化工作,完成亦庄区域智能化配时,升级改造冬奥场馆周边88处信号灯。新增600处灯控路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4.全面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交通保障工作。完成氢燃料大客车采购和配套设施建设。立足赛时需求,完成下屯等交通场站、枢纽、停车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并制定配套使用政策及方案。完成场馆交通无障碍升级改造并落实周边停车设施。完成奥运专用道规划、施划工作和交通标志标识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工作。完善赛事交通运行组织、保障方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重大项目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调控需求

  25.做好交通规划管理。编制发布“十四五”交通发展建设规划。在推进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核心区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过程中,坚持将交通承载力作为城市发展的约束性条件。不断提升公共交通体系的支撑力,持续优化出行结构,逐步提升45分钟以内通勤比例。组织实施第六次交通综合大调查。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6.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继续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在16号线屯佃站、苹果园枢纽、燕房线阎村东站、4号线安河桥北站建设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制定出台驻车换乘停车场认定标准和停车价格改革方案。研究地铁“高峰票价+通勤优惠”。加大“碳普惠”激励的推广力度,助推私家车出行向绿色集约出行转换。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民政局、各有关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京投公司、首发集团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7.大力培育预约出行文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实施医院预约就诊,在文化场所、展览展会、重点景区和公园等开展预约分时游览。深化研究错时、灵活上下班、对外交通和旅游交通与城市通勤高峰时段错峰等措施,降低集中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综合管控核心区旅游交通密度。优化景区游客预约规模上限、延长景区开放时间。指导旅游行业企业调整旅游产品设计、优化旅游线路。严控景点周边旅游大客车停车位数量、加大旅游大客车违法停车执法力度、研究通过停车价格机制调控进入核心区的旅游大客车数量。探索核心区预约定制旅游公交和地铁车厢。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公交集团、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强化治理

  29.组织实施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总结梳理CBD区域交通综合治理经验,研究制定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指南。持续推进故宫周边、玉泉山周边、奥林匹克中心区及奥南地区、金科新区、望京地区、上地软件园、清河火车站及小米科技园、管庄、云岗、大族广场等10处重点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完成20处市管城市道路疏堵工程。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0.组织实施318处交通节点治理。其中,交通堵点乱点194处、学校51所、医院18所、旅游景区12处、商业区12处。制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商业区年度交通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北大红楼等31处革命活动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委、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1.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改革。推进全市道路停车改革全覆盖,实行电子收费。加快路侧停车收费视频设备的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赋能,比例达到50%。推动向停车管理员、街道网格员、综合执法队员赋权采集违停线索。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2.全面加强停车设施资源统筹管理。建成全市统一的停车资源数据库,核心区率先开展停车设施登记,并接入动静态停车数据。大力推进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东城、西城各新增700个错时共享停车位,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每个街道(乡镇)新增2处错时共享停车场,其他区按照实际需求推进开展。加大力度盘活既有停车资源,对公共停车场中利用率低或闲置的立体机械停车设施挂账督办,一库一策,确保资源充分利用。将停车管理责任下沉到各街道(乡镇),按季度进行评价排名。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交通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3.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继续实施总量调控,建立基于企业信用的市场调节机制,动态调整企业车辆投放规模,形成公正开放、科学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以轨道站点为重点,扩大“入栏结算”试点范围,实现中心城区重点轨道交通站点电子围栏监测、管理全覆盖。推动各企业共享失信承租人名单,共同规范停放行为。6月底前实现公共租赁自行车全部退出。各远郊区加快引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结合属地特点及骑行需求明确运营范围及投放规模。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4.完善治理标准规范体系。以地面公交和地铁为突破,健全标准体系、指标体系、统计分析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地面公交行业试点公共汽(电)车线路设置规范和运营服务标准。针对地面公交不同线网层级的线路,结合基础设施条件的保障情况,兼顾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的协调发展。修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强化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开展服务质量评价,促进运营服务水平提升。梳理现有交通法规适用性,加强出租车、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行业管理,健全市场治理规则,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公交集团、地铁公司、京港地铁公司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5.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强化智能应用,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强力整治货车、外埠车、摩托车交通禁限行违法行为。加大快递外卖等末端配送车辆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过渡期满仍上路行驶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和无牌电动车实施处罚。将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纳入本市产业禁限目录。启动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持续加强“黑车”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6.强化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强化路警联合模式,大力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治超执法,实现市域内路网平均超限率不超过2%,高速路超限率不超过0.5%。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建设,实现右堤路(通州)、水南路(昌平)、紫码路(房山)、京沈路(顺义)、白马路(顺义)等重点货运路段全天候检测。推进货运源头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公示、监管全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7.推动社会共治,促进市民参与交通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北京交警随手拍”市民举报信息核查处理能力,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提升市民参与积极性。通过《红绿灯》栏目加大对典型案例、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治堵大家谈”、“@交通北京微访谈”等广播和网络互动品牌栏目。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创建工作,优化交通出行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培育交通文明,提升文明出行社会氛围。推动交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信易行”和“信用交通市”建设。创新交通志愿服务新模式,结合《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实施,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手做志愿”,在地铁站、公交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主动维护乘车秩序、车站环境,引导文明乘车、有序停车,劝阻不安全和不文明的出行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全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行业企业要加强沟通,精心组织,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细化方案,扎实推进。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责任单位分解任务清单,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本部门、本地区、本行业交通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工作措施,确保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一个单位、一套指标、一张表”和“滚动更新任务”的思路开展督查考评。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反馈任务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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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法〔2018〕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勤〔2020〕7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教勤〔2018〕43号

 2016年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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