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0〕81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0〕815号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改善旅客出行体验,提升道路客运行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数据支撑能力,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省份范围

  经综合考虑各地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发展基础,并与相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对接,部决定在天津、河北、山东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北京、江苏、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份开展试点应用。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作为推进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技术规范》(JT/T 1306—2020,以下简称《电子客票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制定本省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推进方案,全面推进辖区内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实现2020年9月底前不少于一半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11月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

二、稳步推进试点应用

  各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参与试点的客运站及时完善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查验设施设备,鼓励通过政府引导并采取市场化手段加快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的应用与普及,积极为乘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等无接触式服务。试点省份的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第三方平台、客运站窗口应当支持出售电子客票,并按照《电子客票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统一制式的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电子或纸质凭证。乘客可凭电子或纸质凭证、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在客运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换取纸质客票作为报销凭证。具备条件的试点客运站应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检票乘车,暂不具备条件的客运站可通过扫码结合人工核对证件的方式检票乘车。

三、加大宣传推介

  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向社会宣传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试点客运站加强电子客票购票乘车流程引导,推动电子客票全面普及推广。

四、完善保障措施

  试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切实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本辖区内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根据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推进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实化工作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向试点省份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做好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对接和联调工作。试点省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月向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电子客票试点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部运输服务司何明,010-65293799,邮箱ysskyc@mot.gov.cn;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技术支持单位)郭祥,010-84186739、18701598983,邮箱guoxiang@cttic.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8日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于印发《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铁安监规〔2023〕12号 
  关于开展2022年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 第14号 
  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科信厅函〔2023〕11号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解读 
  2023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 交办发﹝2023﹞31号 
  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2023〕23号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公路交通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交公路明电〔2023〕32号 

 关键字
  道路客运  电子  工作  客票  深化  试点  开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办运函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运明电〔2022〕347号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2023〕10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0〕81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交运发〔2017〕208号

 交通运输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保障道路客运领域军人依法优先出行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交运发〔2018〕145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