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办法函〔2023〕123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办法函〔2023〕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日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和交通运输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地落实。赴基层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建设调研督导,推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2022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不断改进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审核机制建设,实现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

  (四)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密切关注《行政复议法》修法进程,及时修改《交通行政复议规定》。开展战略研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后续行业复议监督指导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二、健全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一)印发《交通运输部2023年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关键环节,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任务,积极回应行业立法需求和社会重大关切,对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作出具体安排。

  (二)推进行业重点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全力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颁布出台和宣贯实施。积极配合开展《公路法》《铁路法》《海商法》《民用航空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农村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立法审核。

  (三)有序开展部颁规章制修订工作。制修订一批服务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部门规章,进一步增强规章的针对性、实效性、系统性、及时性。

三、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推动改革配套政策健全完善。加大与改革相关牵头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编制性质、执法人员编制性质、执法运行保障等政策出台。

  (二)加强执法素质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机制。加大对地方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指导,发挥好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其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事务管理中心的职责边界,确保综合执法机构运转统一规范、顺畅高效。

四、持之以恒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抓好常态化查纠整改。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督促指导地方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密切跟踪执法领域负面舆情事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规定》,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三)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加强部省联网,深化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进一步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五、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落实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二)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监管效能,继续推进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深化信息互联共享,切实便企利民,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丰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以案释法”,开辟地方“交通普法”专栏新阵地,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业氛围。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抓好关键少数,举办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法治工作条件保障。确保2023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效深化推进。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的通知 京交法发 〔2023〕 17号 
  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第7号 
  关于继续实施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关于延续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的意见 交公路发〔2023〕132号 
  门头沟区2023年春节期间邮政快递、线上外卖企业员工留京在岗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北京市无人配送车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交科发〔2023〕2号 
  关于继续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7号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核定单位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有关服务事项的规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铁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政策解读 
  民用机场母婴室规划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指南 

 关键字
  交通  运输  法制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办法函〔2023〕123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办法函〔2021〕131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