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
文旅非遗发〔2023〕10号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如下: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
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
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3年1月28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 文旅非遗发〔2023〕10号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 第1号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财务业务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微信扫一扫洽谈沟通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