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2〕191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2〕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关于“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任务要求,结合各地旅游资源普查进展情况,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梳理好、挖掘好、开发好优质旅游资源,推出更多有内涵、有特色、有品位的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是指在空间上相对独立,富有文化底蕴,具有较强旅游吸引力和较高旅游价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或独特性的优质旅游资源。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以各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资源普查成果为基础,通过梳理筛选代表中国形象、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资源,系统呈现中国文化之美、自然之美。现就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截至目前,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技术规程》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

二、申报内容

  相关省(区、市)在本区域内普查出的五级旅游资源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完整性,按照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指引及示例要求(见附件1),在线填报资源名称、资源描述内容,形成推荐名单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各省(区、市)推荐资源原则上不超过50项。同时,要在线填报资源描述中包含的典型代表普查信息等内容。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审核。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代表着我国最优质的旅游资源。各地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对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进行分析,科学进行梳理整合,严格进行筛选把关。

  (二)按时申报,确保申报质量。相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通过“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见附件2),确保填报信息完整、准确。登录名称和密码与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沟通联系获取,填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

  (三)夯实基础,加快资源普查。文化和旅游部将根据各地旅游资源普查推进情况,适时开展若干批次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未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在加快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进度的同时,提前做好旅游资源梳理整合等申报基础工作。

四、名录管理

  文化和旅游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突出全国统筹、横向比较,择优确定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布。通过多种方式对纳入名录的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广泛进行推介,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同时在高等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产品建设中作为重要依据,促进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向高等级旅游产品转化。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资源环境恶化、开发利用违规、资源自然消失等现象的,及时调整出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1.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推荐指引及示例.docx

  2.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x


 关联内容
  《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文化产业园区运营单位(非国有)减免租金支持政策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戏剧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2〕10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2〕110号 
  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的公告 
  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3〕5号 
  关于组织推荐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3〕23号 
  印发《关于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快促进体育行业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体产业字〔2023〕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监管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周口店镇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通知 周政发〔2023〕25号 
  关于印发《周口店镇公共文化服务年报制度》的通知 周政发〔2023〕26号 
  关于印发《周口店镇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政发〔2023〕27号 

 关键字
  旅游  资源  名录  建设  工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2〕191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乡村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加快市场复苏有关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0〕81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19〕90号

 中医药局 国家民委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药 监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8〕15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商品创意提升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1〕124号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文物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旅资源发〔2018〕98号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创产业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文旅发〔2020〕185号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总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教职成〔2019〕5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北京市粮食局 北京市气象局 北京海关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工商发〔2018〕22号

 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统计局 医保局 版权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邮政局 中医药局 药监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就业〔2021〕396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1〕82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