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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政发〔2012〕20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政发〔2012〕2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推进东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推进东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重要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工程,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的组成部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的有效手段。为加快建设与“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相适应的便民、规范、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78号)和《“绿色东城”行动计划(2011年—2015年)》(东发〔2010〕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建设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总体原则,以有利于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业管理为出发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向产业化、资源化、无害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回收网络

  到2012年底,全区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达到650个(每个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企业设立1-2个),覆盖率达60%。其中,全区机关70个,区事业单位240个,社区110个,区企业单位30个,中央、市级机关及中央企事业驻区单位200个。到2015年底,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率达100%。

(二)推广再生制品

  按照“财政预算内单位必须带头使用再生制品,企业和社区居民鼓励使用再生制品”的工作原则,开展再生制品进机关、进事业单位、进社区、进企业的“四进”活动。到2012年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再生纸制品使用率达到10%以上;到2013年底,达到25%以上;到2015年底,达到50%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确立回收模式

  按照“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原则,封闭式小区设置“绿猫”回收亭,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分类回收设施,老旧小区和平房设置储物箱等不同的回收模式。

(二)规范设置站点

  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连锁经营,发展直营或加盟回收站点。站点设置和运营遵循“七统一、一规范”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回收标识、统一员工着装、统一价格管理、统一计量衡器、统一物流车辆、统一人员培训、规范经营。回收主体企业设置的储物间、储物箱或回收亭,原则上占地不超过10平方米,回收工作采取定点、定人、定时和日收日清的方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分类投放设施,由回收企业定时、定点上门回收,用专业物流车辆运输至分拣中心。

(三)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和经营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通过跨区域合作、兼并、重组和建立产业联盟等方式,整合回收资源,完善回收网络,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回收主体企业整合收编社会回收站点和人员,实行员工制管理,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回收人员权益;以实体回收站点为依托,以绿猫网(北京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为补充,为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在线预约和上门收购服务。

(四)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

  规范垃圾分类标准,增强对垃圾分类回收的引导力度,加强垃圾分类及减量化管理。重视做好分类单位、小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完成密闭式清洁站等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逐年配备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场所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工作。在居住小区试行新型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袋发放推广工作。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努力达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目标。

(五)实施专业化物流运输

  支持回收主体企业组建专业化再生资源运输绿色车队。统一使用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专用回收车辆,统一使用车辆标识,统一经区商务委备案;从业人员需经岗位培训,规范作业;专用车辆执行再生资源回收任务时,相关单位应当提供通行便利,并免收停车费。

(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继续推进厂商直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企业与北京市政府指定的再利用企业对接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约化水平;在扩大废纸等常规品种回收的基础上,回收主体企业应拓宽废旧纺织品和木制品的再利用渠道,增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品种。

(七)加强回收市场监管

  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再生资源行为。清理整顿非法回收站点、加工点和集散中心;坚决打击非法拆解废弃电子产品、从事塑料制品粉碎加工等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严禁各单位向无照及非法摊、站点出售再生资源;严禁各单位和个人对正规回收站点及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设置障碍、索要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徐熙担任,副组长由副区长陈之常、王中华担任。由区商务委和区城管委共同组成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委主任孟志军和区城管委主任谢申共同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委、东城公安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城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教委、区国资委、区文明办、区城管监督中心、区城管监察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

(二)建立统筹协调指导机制

  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工作思路。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立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专题会议,定期沟通信息,制订工作计划,解决工作难题。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在争取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对回收主体企业在站点设置、分拣设施、物流运输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运营水平。

(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绩效考核机制,通过量化指标考核和综合考评制度,重点考核各相关单位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对考核未达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倡导“再生生活,再生至尚”的理念;推广绿色办公体系建设,提倡使用再生制品,减少办公环境碳足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日”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规范回收意识;将再生资源回收纳入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基层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形成全社区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2:东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职责

下载附件
(1)附件2:东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部门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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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东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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