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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9月18日
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2022年第27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0〕593号
关于《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7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六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1批)车型主要参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38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6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九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五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38号
购买新能源汽车是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4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8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七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0年第33号
关于《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的解读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0〕86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一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 第16号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批) 公告2020年第1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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