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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2〕46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密政办字〔201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是重大项目建设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强化档案管理,切实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规范齐全”,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2012年县委县政府折子工程。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本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包括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多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真实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既是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管理的重要凭证依据,也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历史负责、为发展服务的态度,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切实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从酝酿、调研、决策、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齐全、完整归档。

  1.各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与项目档案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以及移交等工作。

  2.各单位档案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档案整理规范标准,遵循项目档案成套性原则,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在重大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将整理好的档案齐全完整移交到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将档案拒为已有。

  3.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档案局作为全县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在项目确定后,及时与县档案局取得联系,主动接受县档案局的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县档案局要适时派人到重大建设项目单位,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归档。

  2.县档案局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检查,督促各建设单位规范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

  3.县档案局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工作。按照《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规定,负责对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确定后及时配合县档案局做好项目登记工作。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2:密云县重大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

  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下载附件
(1)附件2:密云县重大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docx
(2)附件1: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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