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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督管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有关部门哪些职责?
答:《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国家七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名单实施信息共享,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同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相衔接的体系化规定。违反本办法,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网信办 公安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关于印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信办发文〔2021〕5号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思路是什么?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提出哪些明确要求?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播营销平台提出哪些明确要求?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提出哪些举措?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信办发文〔2021〕3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就《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答记者问
请介绍《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的背景?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市监广〔2020〕175号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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