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众创空间 logo
联华众创空间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定和扩大消费,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支持条件和标准

  2023北京消费季期间,对企业围绕北京消费季重点活动主题,在元宵、七夕、中秋、重阳、冬至等中国传统节日以及五一、六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加强北京消费季品牌活动宣传,给予资金支持。

  (一)城市商业综合体[注1]

  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含场地搭建、设备租赁、宣传推广、发券让利等)不低于100万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根据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度整体销售额(含自营、联营和租赁商户)同比增量、增速及申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50万元;第二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30万元;第三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20万元。

  (二)线下零售企业[注2]

  对当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幅不低于6%,且当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量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1.增量支持。根据企业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量、增速及申报情况,综合评定四档,其中第一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200万元;第二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100万元;第三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50万元;第四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30万元。

  2.一次性支持。以外埠企业分公司形式在京运营1年以上,变更为在京独立法人企业实际运营,年度商品零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根据年综合评定四档,各档次最高支持标准为:


  注释:

  [注1]城市商业综合体是指以区域为中心,以购物中心为主导,融合商业零售、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多项城市主要功能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人群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大型建筑综合体。

  [注2]企业应有线下体验门店或销售门店。

  (三)餐饮

  企业对当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幅不低于12%,且当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量超过50万元的餐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根据企业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营业额同比增量、增速及申报情况,综合评定四档,其中第一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100万元;第二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50万元;第三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30万元;第四档每家最高支持标准为20万元。

三、申报流程

  (一)提交活动报名信息。申报企业应制定参与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方案,在企业经营区域积极营造北京消费季活动氛围,于活动实施前通过北京市商务局网站“北京消费季”参与通道,注册并网上报备企业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信息,经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纳入北京消费季活动。当季度未纳入北京消费季活动的企业无法获得当季度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2023年第一、二、三、四季度支持项目,分别于2023年4月1日-15日、2023年7月1日-15日、2023年10月1日-15日、2024年1月1日-15日,通过“北京消费季企业管理平台”线上提交项目申报信息,并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提交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三)项目审核。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2023年4月30日、2023年7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2024年1月30日前,分别将2023年第一、二、三、四季度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项目进行复核。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如下:

  (一)资金申请表。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城市商业综合体支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供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照片、业态支撑材料、北京消费季管理平台报名信息、促消费投入证明材料、当季度整体销售额同比增量及增速等相关支撑材料。

  (五)申报线下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支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供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照片、北京消费季管理平台报名信息、促消费投入证明材料、企业业态、月度零售额(餐饮收入)报表等相关支撑材料。

  (六)申报在京设立的外埠企业分公司变更为在京独立法人企业一次性支持资金的企业,应提供已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注销备案相关信息、新设企业业态、新设企业月度零售额报表、新设企业参与北京消费季活动照片、新设企业在北京消费季管理平台报名信息等相关支撑材料。

  (七)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保证数据真实。申报企业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不予支持,在政策实施周期内不得再次申报,并按《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的项目支持资金须退回市商务局。

  (二)不重复申报。本政策与“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相关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如企业同时符合本政策中多项支持条件,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申报。

  (三)信用记录良好。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市商务局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六、其他事项

  本文件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生效,至2024年1月30日截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3月6日

  (业务咨询联系人:消费促进处 温晴,55579648;项目申报联系人: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 蒋鑫,85950782)

  • 附件1:资金申请表

  • 附件2:2023北京消费季市级重点活动表

  • 附件3:市区两级业务办理电话及通讯地址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关联内容
 关联内容
  关于填报2022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通知 京商经字〔2023〕1号 
  关于开展东城区2023年度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 京商电商字〔2022〕4号 
  关于报送2022年最后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网联汽车场景示范应用补贴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第一批支持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拨付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京商秩字〔2023〕8号 
  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流通规发〔2023〕6号 
  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过境货物监管办法 署令〔2022〕260号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第258号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关键字
 关键字
  消费  活动
  京商消促字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相关内容
 相关内容

 关于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 京商电商字〔2022〕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 办产业发〔2023〕6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函〔2022〕258号

 关于鼓励开展网络促销、直播电商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通知 京商电商字〔2023〕4号

 关于鼓励开展2022年网络促消费活动培育壮大网络消费市场的补充通知 京商电商字〔2023〕2号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通知 办产业发〔2021〕133号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关键字搜索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虚拟地址出租注册公司

 大兴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丰台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房山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朝阳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西城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通州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石景山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河北虚拟地址注册公司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大兴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丰台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房山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朝阳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西城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通州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石景山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北京共享办公工位出租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共享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大兴众创空间办公室

 大兴共享办公室

 大兴会议室出租

 大兴洽谈室出租

 丰台洽谈室出租

 房山洽谈室出租

 朝阳洽谈室出租

 丰台会议室出租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公司注册地址异常解除

 大兴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朝阳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通州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西城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石景山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丰台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房山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公司注册地址异常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挂靠地址出租注册公司

 北京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延庆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西城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通州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顺义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石景山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平谷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密云挂靠地址注册公司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政策法规公司信息

 北京大兴公司注册地址

 2022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推动新时代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创新性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关于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3〕65号

 关于印发《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64号

 关于印发《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63号

 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交综治发〔2023〕2号

 关于鼓励企业创新开展“2023北京消费季”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京商消促字〔2023〕18号




服务与支持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业务洽谈:010-61256989  

微信扫码洽谈

 

虚拟办公

 

财税代理

 

工商登记

 

经营推广

  支持&服务:17319287279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挂靠公司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