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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京发〔2017〕19号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京发〔2017〕19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7日

“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健康北京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中国首善之区,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回顾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民健康。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市大力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创建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全面落实免疫规划,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后,健康北京理念深入人心,健康北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卫生与健康服务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到“十二五”时期末,本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0%,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二)形势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北京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健康中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为健康北京建设带来重大发展机遇;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健康北京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健康与其他产业加速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健康领域的广泛应用,为健康北京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强劲动力。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慢性疾病患者逐年增多,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增大,多种健康影响因素叠加交织;健康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健康服务资源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基层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迫切需要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地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统筹解决关系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人民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健康北京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深化改革,实现创新发展。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破除利益固化藩篱,实现关键领域改革突破。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激发健康北京建设活力。

  ——坚持公益性与公平性,推动均衡发展。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使人民群众享受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推动全市范围内卫生与健康事业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间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疏解与提升并重,统筹考虑人口、空间布局和市民健康需求,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提升服务效能。发挥首都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入推进京津冀卫生与健康事业协同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城市健康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健康环境条件持续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积极治理,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人均期望寿命稳步增长,市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城市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到2030年,与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现代化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受健康生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拥有健康环境的局面基本形成,人均期望寿命、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健康中国首善之区基本建成。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人均期望寿命超过83.4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达到3.0‰以内、4.0‰以内和8/10万以内,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健康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广泛传播,健康行动深入开展,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得到塑造,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5%。

  ——健康服务更加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本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8人。

  ——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更加顺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低于18%。

  ——健康环境更加优美宜居。森林绿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国家卫生城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优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

  ——健康产业具有国际竞争力。社会办医格局逐步形成,商业健康保险规范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企业,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实现融合发展。本市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1.6万亿元。

健康北京建设主要指标

三、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

(一)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1.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广泛宣传“人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将促进居民健康素养提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建立市、区两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以北京市健康展示馆为核心的现代化健康教育基地。建立健康教育专家库。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发布制度。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因素和问题,建立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传播资源库,构建数字化健康传播平台,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和引导媒体办好健康类栏目,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应对健康风险。在幼儿园、学校、医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健康促进场所,推广健康主题公园。深入推进全国健康促进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到2030年各区均完成全国健康促进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2.加强青少年和儿童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教育和在职培训内容,培养专(兼)职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以健康生活方式和习惯养成教育为核心,开发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健康教育读本,丰富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学校健康教育组织管理,强化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职能,理顺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加强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基本需求。建立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家校合作模式,将学校健康教育延伸至家庭,加强对青少年近视、肥胖、吸烟、心理等健康问题的研究干预。重视儿童早期发展,研究适合幼儿特点的健康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探索加强幼儿园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

  3.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深化“三减三健”(减油、减盐、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行动,引导群众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加强重点人群性健康教育,开展全社会毒品危害教育。加强对各类健康志愿者的培训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强化对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及干预。到202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人均每日食盐、食用油摄入量控制在8.5克和33克以内。到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5%以上,人均每日食盐、食用油摄入量持续下降。

(二)全民健身普及行动

  1.完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通过政府鼓励、社会参与和市场调节,鼓励和支持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以及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开放或给予优惠。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2.发展体育健身社会组织。支持各级体育行业协会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促进带动各行各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发挥市体育志愿者联合会及各级志愿服务组织优势,发展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科研人员、专业社工等积极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到2030年,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8万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5万人。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游泳、自行车骑行、球类、冰雪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赛车、马术、极限等具有休闲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围棋、象棋、龙舟、风筝等传统体育项目;着力开展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群众性赛事。贯彻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活动计划,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人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制定中小学生体育课监测与评价地方标准,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发展。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25%以上。

  4.积极普及群众冰雪运动。以举办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大力开展各类冰雪活动,扶持推广冰壶、花样滑冰、速度滑冰、高山滑雪等运动项目,积极培育“一区一品”冰雪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嘉年华和群众冰雪健身活动。优化完善群众冰雪健身设施,满足群众冰雪健身需求。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冰雪运动协会等体育社团,引导冰雪体育组织品牌化建设。

  5.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发布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发挥全民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开展达标测验和体质测定工作,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到2030年,市民体质达标率超过97%,市民体质明显改善。

(三)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1.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强化公众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意识,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加强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展趋势监测,健全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及时进行心理援助。搭建心理健康促进服务平台,提供公众心理健康公益服务。借助心理援助热线,拓展公众心理健康服务内涵和服务范围,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及时性和普及性。到2030年,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5%。

  2.加强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儿童孤独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加大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力度。加强对综合医院非精神科医生的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注重发挥基层卫生人员和心理专家、志愿者作用,及时开展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服务。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

  3.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以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门诊免费服用药物品种目录。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康复服务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鼓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的看护补助制度,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更为全面的服务,促进其心理社会功能恢复,减少危险行为发生。到2030年,85%以上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临床心理相关科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率高于7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5%以上。

(四)无烟环境推进行动

  1.完善社会共治的控烟体系。深入贯彻《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单位负责、个人守法、社会监督”的无烟北京建设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控制吸烟工作的财政投入,推进控制吸烟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控烟法规执行力度,强化重点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控烟,注重发挥控烟专家指导委员会作用。完善烟草流行及烟草控制的监测及评估体系,对控烟工作实施系统监测和科学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营造清洁无烟的社会氛围。以开展“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无烟北京建设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烟草危害的认识和公民守法意识。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法,重点对未成年人、烟草经营者、流动人口进行宣传教育。研究制定公共场所室外吸烟区设置规范,对吸烟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加强无烟校园建设。

  3.开展形式多样的戒烟服务。加强专业戒烟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戒烟门诊分级管理,为不同戒烟需求者提供咨询、行为干预和药物治疗等服务。充分利用戒烟咨询热线向吸烟人群提供规范的戒烟咨询服务,帮助吸烟者主动戒烟。在全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推广戒烟提示系统。到2030年,构建专业戒烟门诊、戒烟热线、临床简短戒烟干预三位一体、具有北京特色的戒烟服务体系,成人吸烟率下降至17%以内。

(五)重大疾病防控行动

  1.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早期发现和健康管理,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为患者提供预防、筛查、干预、治疗、护理、康复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质量。到2020年,市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区覆盖率达到100%,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管理率达到8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0%,重大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0.5%左右。到2030年,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得到有效控制,社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管理率达到85%,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9.9%。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和覆盖人群,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加强艾滋病的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建立和完善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健全口岸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防止传染性疾病传入和传出。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加强鼠疫、霍乱、肺炭疽等甲类和甲类管理传染病防控,有效应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积极防范埃博拉出血热、寨卡病毒等新发传染病疫情。到2030年,本市免疫规划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重大传染病稳定在低流行状态。

  3.强化重大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鼓励并规范开展禽畜疫苗接种,提升养殖、屠宰等环节生物安全控制水平,有效降低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风险。持续加强疾病监测,分析人畜共患传染病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开展针对性课题研究。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健康风险宣传提示活动,提高群众对动物源性传染病的认知程度。

四、优化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优化孕产妇健康服务

  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疗机构、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及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发展。强化孕产保健,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搭建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平台,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疾病筛查、监测和防治网络,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婚前保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推广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不断扩大覆盖孕产妇健康服务的公共卫生项目范围,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逐步实现建档孕妇免费筛查全覆盖。规范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网络,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1/10万。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内,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妇幼健康主要服务指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二)优化婴幼儿健康服务

  全面推进爱婴医院和爱婴社区建设,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打造国家及本市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完善儿童生长发育、听力、视力、口腔保健等服务转诊、干预网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建立保健医生培训基地。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适时推动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加强儿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针对儿童主要死因制定实施干预策略。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新生儿危急重症转运、救治网络,全面提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全覆盖。到203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0‰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0‰以内。

(三)优化青少年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青少年健康服务体系,为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营养运动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健康教育、医疗保健服务。建立教育和卫生联合督导制度。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健康监测,在实施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结合慢性病早期预防需要,适当增加相关监测指标。加强学校营养健康工作,实施营养干预,逐步解决青少年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加强学生视力不良、超重(肥胖)等疾病的防治。建立家庭、学校、卫生机构联动的学生疾病预防控制模式,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加强口腔卫生,提高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率。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预防非意愿妊娠。到2020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控制在60%以内,肥胖检出率控制在21%以内。到2030年,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控制在58%以内,肥胖检出率控制在19%以内。

(四)优化中青年健康服务

  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强健康工作场所建设,落实定期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防护等制度,创造有益于健康的工作环境。依托工会三级服务体系,搭建职工体育活动平台,开展首都职工健步走活动,完善首都职工体质促进中心和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工作。指导中青年人群对自身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管理,降低危险因素影响,鼓励其积极参与各项健康行动,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质量。到2030年,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全覆盖。

(五)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

  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对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教育和管理。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将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努力将北京建设成老年友好型城市。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树立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到203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70%的水平,每千名户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40张以上,为失能老人服务的护养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70%以上,养老机构床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六)优化残疾人健康服务

  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建立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体系。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残疾的早期监测、发现、转诊和干预。理顺康复医疗价格机制,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加强残疾人医疗救助。规范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专业科室设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就医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建立0到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确保每名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制定成年残疾人康复补贴政策。推动经济、实用、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加快京津冀康复护理体系建设,发展医、养、康三位一体的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到2020年,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均享有康复服务。到2030年,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均享有优质康复服务。

(七)优化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强化再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着力增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引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机制。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五、健全全民健康保障体系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考虑人口、空间布局和市民健康需求,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的医疗服务体系。严控城六区医疗机构床位规模,有序推动医疗资源疏解;高水平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生态涵养区及新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本市不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对儿科、产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薄弱学科、短板专科的支持引导,发展康复、护理等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打造一刻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院前急救体系,与110、119、122等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京津冀三地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工作机制,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5.8人。

  2.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增加有效供给,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健康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合作,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保、价格、财政和人事薪酬等政策,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相关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到2030年,基层诊疗人次占全市总诊疗人次比例不低于6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每万名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人。

  3.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坚持高端引领和质量安全,建设一批区域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建成全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率先建成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挖掘中医药独特卫生资源,完善服务网络,推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中医康复中心、区级中医类医院急救站点建设,促进妇幼保健服务中医药全覆盖。增强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设立市级中医医学中心、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和会诊中心,加强中医流动医院、“首都中医馆”建设,推广适宜技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攻关,促进中西医结合。完善社区中医药健康养生公共设施,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探索建立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开展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传承。到2030年,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占全科医师比重不低于30%,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中医服务总量的50%以上,居民中医健康素养达标率达到18%,中医健康乡村、社区数量达到500个,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完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1.完善全民医保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逐步建立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降低个人自付费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到203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低于18%。

  2.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在总额控制管理下,加快推进住院按病种付费,研究实行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健全复合式付费制度。完善医保基金管理运行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并延伸到医务人员,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加强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单位医药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监督管理,遏制不合理费用发生。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市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3.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满足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方面的作用。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

(三)完善医药供应保障体系

  1.提高药品生产质量。通过市场调节和产业政策引导,推进本市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企业做优做强。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动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加快形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基层和医疗卫生资源薄弱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规范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创新流通模式。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改革采购机制,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中间环节,落实分类采购,鼓励集中带量采购。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品配送及时到位。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并与医保等政策做好衔接。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完善药品储备和应急供应机制,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流通环境。

  3.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可负担性,扩大基本药物使用范围,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

六、建设和谐宜居的健康环境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提升国家卫生区(镇)建设水平。以创建国家卫生区(镇)为抓手,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卫生质量。完善国家卫生区(镇)长效管理机制,在建成区,推进网格化管理,着重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薄弱区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实现常态化管理;在农村地区,加强环境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健康、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已取得国家卫生区(镇)称号的地区继续保持和提高工作水平,尚未取得国家卫生区称号的区加快创建工作,力争尽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到2030年,国家卫生区创建比例达到100%,国家卫生镇创建比例达到60%,实现农村家庭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2.推动健康城区、健康村镇建设。把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重要抓手,完善相关公共设施体系、布局和标准,把健康融入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在建成区,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在农村地区,全面启动健康村镇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化健康城市建设格局。建立和完善健康城区和健康村镇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到2030年,健康城市理念广泛普及,健康城区建设全面开展,健康社区比例达到80%,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创建健康单位的比例达到50%,健康村镇建设比例达到50%。

  3.完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单位负责、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以街道(乡镇)为基础,建立集咨询、预防控制、宣传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及时解决区域内出现的病媒生物问题,实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100%网格化管理。建设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示范社区,规范基层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监测技术研究,推行绿色环保的综合防治新技术,规范并有序发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市场化服务。到2020年,各区均建有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示范社区。到2030年,全面建成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网络,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二)营造绿色宜居生态环境

  1.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能源生产和消费、工业和工艺过程、城市建设和管理、农业及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综合治理,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物、氨(NH3)等5项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和城市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再生水等水资源调配、补给力度,因地制宜构建水生态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合理规划交通设施布局,开展噪声污染治理,加强固定声源监管,完善施工噪声管理,分类防治噪声污染。加强环境健康长期效应的分析研究,及时发布研究成果。到2020年,大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6微克/立方米左右,本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6%。到2030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保障供水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和污染防控。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城及重要功能区自来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城带村”“镇带村”“联村”等集约化供水方式,推进城乡供水协调发展,确保供水安全。加快破解小区内部供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难题,消除“最后一公里”的供水安全隐患。到2020年,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新城达到1.2至1.3。到2030年,本市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

  3.建设绿色景观休闲空间。扩大森林绿地面积,着力构建青山为屏、森林环城、九楔放射、四带贯通、绿景满城的城市园林绿化生态格局。完善休闲公园体系、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平原地区城郊森林公园体系、浅山休闲游憩带、跨区域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进一步拓宽森林游憩和体验空间,增强森林的健康服务功能。着力推进森林公园和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实施健康绿道工程,推广绿色慢行健身方式和森林文化理念,推进森林疗养示范区建设,打造京城绿色生态圈、近郊多元休闲圈、绿色和谐发展圈,逐步建成“环带成心、三翼延展”的空间结构。到2020年,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到2030年,本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8平方米,力争建设1000公里市级绿道,示范带动1000公里区级及社区绿道建设。

  4.提升城乡市容环境质量。加强景观环境、城市照明、架空线、地下通道等综合治理,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对重点老旧小区、大型居住社区、背街小巷、学校、医院、商圈、文体场馆周边进行景观提升,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清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公厕升级改造。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到2030年,实现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城乡环境卫生建设无差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

(三)营造安全和谐社会环境

  1.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法规标准,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符合市民消费需求、布局合理、辐射城乡的食品物流配送网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严格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制度,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加强监管。

  2.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形成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加强职业病防治,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统一高效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注重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卫生监管中的作用。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保持在0.036人/亿元。

  3.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识,增加道路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和治理,倡导文明出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改善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完善无障碍交通设施,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保障。加强社会急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宣传。完善意外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老年人和儿童意外伤害干预,减少交通伤害、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到2030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

七、发展多元化健康产业

(一)支持多元化社会办医

  1.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支持慈善机构、基金会、企业、投资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举办产科、儿科等专科医疗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个人开办诊所。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科研和继续教育项目,参与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社会化水平。

  2.发展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加快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综合医院、康复护理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有序衔接的多元化康复护理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以托管、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整体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探索护理服务社会化。

(二)推动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1.发展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支持体检机构向健康管理机构转变,开展慢性病风险评估和生活方式、危险因素的干预。发展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为健康服务业机构提供质量认证、行业评价、人力资源、财税、法律、专利、后勤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开展与健康服务业相关的委托管理、管理咨询服务。

  2.加强医药产品技术研发和应用。充分利用国家及市级各类科技专项,推动高端化学制剂、新型疫苗、蛋白质药物和数字医学诊疗设备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支持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医疗辅具、新型生物医药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到2030年,本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全面与国际接轨,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

  3.促进产业升级和园区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和高端引领,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本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及相关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形成全国领先的产业集群。加快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亦庄生物医药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发展,支持医、教、研、养、康五位一体发展,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医学园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健康产业和服务业示范区。

(三)加快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1.加快健康产业与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扶持社区体育协会、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发展,大力发展连锁式体育健身企业。支持和鼓励举办业余体育赛事,在发展马拉松、徒步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培育符合本市特点的击剑、赛车、马术、极限、房车露营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户外健身休闲基地,引导体育健身消费。

  2.加快健康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健康服务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扶持医疗健康旅游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全产业链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培育以健康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旅游项目和产品,发展中医药、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等健康旅游,打造一批健康旅游基地。扩大与境外医疗保险机构合作的范围。支持健康文化类企业发展,鼓励出版健康养生图书,支持创作健康相关影视作品、电视专栏节目,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创新健康文化传播方式,引导健康服务消费需求。

八、推动京津冀健康协同发展

(一)优化京津冀健康资源布局

  引导在京医疗机构在津冀地区开办分院、合作办医、专科协作以及异地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优化资源布局,提升服务效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技术、管理和学术交流,促进天津市、河北省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专科。

(二)加强京津冀公共卫生合作

  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共建京津冀疾病防控一体化合作平台,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联动等机制,实现信息、技术、人员、物资等资源共享,提升区域疾病防控能力。开展爱国卫生区域合作,共同开展无烟环境和健康城市建设宣传。加强妇幼保健合作,搭建区域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平台。研究建立京津冀三地卫生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并开展分析工作。

(三)推进医疗服务与保障体系衔接

  健全京津冀三地转诊制度,统一就诊预约渠道,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推进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和医疗人才流动,实现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和资质互认。建立健全区域内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建立区域互联互通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区域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中心。加强合作共建和对口支援,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在推动京津冀医疗服务联动协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措施,方便群众就医结算,促进区域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形成良好的就医秩序。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信息系统,优化办理流程,促进医疗服务资源共享。推动建立区域联动的药品供应体系,加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数据中心建设,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品种联合采购,积极推动药械信息共享。

(四)完善京津冀健康协同发展保障机制

  强化京津冀卫生计生协调工作小组作用,促进京津冀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规划、标准规范与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对接协同。推进京津冀省(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探索三地卫生计生业务应用互联,推进医疗卫生大数据共享共用。促进京津冀医学科研协同创新,探索建立京津冀医学科研与技术创新中心,搭建三地科研协作平台。推进食品药品京津冀一体化监管和标准体系建设。

九、健全支撑与保障

(一)完善体制机制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整合资源,统一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实现机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过程中要始终关注健康影响、追求健康目标,加大健康事业投入力度,坚持健康优先发展。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和基层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卫生计生专干作用,管理和协调卫生与健康事务。

(二)健全法规标准和监管评估体系

  健全健康相关法规体系,推动中医药、环保、交通、体育等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健康北京标准体系,促进健康管理标准化。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建立环境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有效衔接机制,逐步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三)注重人才培养

  建立人才培养协调机制,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深入开展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岗位胜任能力。加强产科、儿科、康复、精神、护理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岗位待遇保障水平。培养大师级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引进国际高端人才,建设具有全球视野、跻身国际先进行列的高层次卫生与健康人才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医学与交叉学科,以及药师、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和健康服务等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推动科技创新

  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统筹卫生与健康研究资源,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深入实施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全力打造优势和特色学科集群。强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关注具有临床转化潜能的生命科学前沿领域,推动一批国际领先的标志性项目研发和成果产出。加强重大疾病预防、诊疗及康复等各环节的科技创新,制定和研发一批诊疗技术规范、标准和适宜技术。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品种研发、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创新体系。完善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探索建立卫生与健康技术评估与推广应用长效机制,建设卫生与健康专业技术经纪人等创新创业服务队伍,大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前沿技术向卫生与健康应用转化,发挥优势学科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更多创新技术惠及民生。

(五)建设信息化服务体系

  围绕健康北京建设和深化医改重要任务,持续推进市、区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规范常住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及信息共享标识,实现不同健康服务机构间共享信息,为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支撑。推进卫生防病、基本医疗、基层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等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为群众提供更加智能化、便捷化的信息服务。建立“互联网+健康医疗”应用安全防御体系,加强行业网络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围绕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保健咨询、费用支付等重点领域,创新互联网健康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健康管理与惠民服务。推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数据资源的规范管理与集成共享,建设北京地区人口健康大数据中心。开展健康大数据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分级分类的数据应用规范。推进健康大数据共享开放和“互联网+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成果转化,培育人工智能、医药制剂、仪器设备、信息化产品等新业态,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积极承担国家参与全球卫生治理的各项活动,在相关国际标准、规范、指南、协议的研究制定中发挥作用。打造一支能够快速有效应对和参与国际卫生事务的高水平公共卫生防控和医疗救治队伍,更好发挥医疗卫生援助对国家外交战略的支撑作用。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合作,分享健康城市建设经验,为健康北京建设提供借鉴。

十、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康北京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要研究制定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首都医药卫生协调委员会、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作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推进健康北京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北京榜样”、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广大群众对健康北京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北京建设的良好氛围,营造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社会风气。

(三)做好实施监测

  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制定规划纲要任务监测评估方案,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规划纲要中的好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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