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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博特色视频课程征集工作的函 京文物〔2023〕1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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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局 关于开展文博特色视频课程征集工作的函 京文物〔2023〕149号 各区文旅局,各文博机构及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任务要求,2022年北京市文物局建立了“文博讲堂”课程平台。为推动文博专业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丰富“文博讲堂”平台课程资源,满足北京文博人才学习需要,推进实施“新时代文物人才建设工程”,我局特开展文博特色视频课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单位范围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文博机构、文博相关院校 二、课程内容要求 课程须符合意识形态相关要求,导向正确;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或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课程内容包括文博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前沿理论、热点问题等,分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博物馆、考古、文物安全、政策法规与新闻宣传、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文物交流合作、文博人才培养、跨学科融合支撑等10类。 三、讲授人要求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品行素养强;有强烈的事业心,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工作经验丰富,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独特研究成果。 四、征集材料要求 课程须在2020年1月以后拍摄完成,系统完整,版权无争议,数量不限。推荐材料包括授课人简介(150字以内,含电子版个人生活照1张)、课程介绍(300字以内)、教学视频,另外可提供演示文稿、配套试题及参考文献目录。附件电子版请在官网下载。 五、征集程序 (一)推荐 请各区文旅局统筹组织区属文博单位及机构进行课程推荐,北京地区其他文博机构及相关院校直接推荐。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授课人签字的推荐材料及电子版(刻录光盘)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院(邮政编码:100007)。 (二)审核 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课程纳入“文博讲堂”课程库,课程讲授人进入“文博讲堂”授课专家库,专家权利详见附件4。 (三)推介 对入库课程,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渠道予以公布推介,择优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征集活动及北京文博人才培养项目中推介使用。对入库的授课专家,推荐参加北京文博发展智库专题研讨和学术交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文博发展中心 李秀娟,李圆珉 联系电话:13141337862,18810652926 特此致函。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文博特色视频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2:文博特色视频课程推荐书 附件3:课程使用授权书 附件4:“文博讲堂”授课专家信息登记表 附件5:文博特色视频课程规范与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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