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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函〔2023〕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推动优化中小企业人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以下简称百日招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小企业 职等你来

二、活动时间

  结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本次百日招聘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4月至5月,第二阶段为2023年10月至11月。

三、活动组织

  百日招聘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主办,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以及智联招聘、前程无忧、BOSS直聘、国聘网、猎聘网、实习僧网参与。

四、活动内容

  (一)搭建对接平台。活动期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协调组织开展线下入校招聘、线上直播带岗等活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设立网上百日招聘活动专区(链接及二维码见附件1),发布招聘会活动信息和就业岗位信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中小企业参与招聘活动。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各高校要结合开展“万企进校园”活动,主动邀请中小企业进校招聘,加大进校招聘开放力度,积极提供招聘活动便利,及时向高校毕业生推介招聘信息。智联招聘、前程无忧、BOSS直聘、猎聘网、国聘网、实习僧网设立百日招聘活动专栏,面向中小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发放优惠服务包。相关单位和招聘平台共同做好中小企业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发布对接工作。

  (二)加强活动宣传。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下辖单位,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置活动链接,组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省(区、市)级分网和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就业网站、高校网站积极参与,在网站首页设百日招聘活动专版页面链接,并运用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推广,广泛动员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等及时注册使用平台,发布岗位、投递简历。

  (三)推动招聘信息库建设。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建立中小企业招聘信息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区域等企业招聘和享受优惠政策所需提供的信息)或推广使用网上百日招聘活动专区招聘信息库。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推动与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库对接。

  (四)创新服务方式。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因地因校制宜,创新开展线上对接、入校招聘、入企体验、直播带岗等活动,鼓励在高校资源丰富、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的省(区、市)开展特色专场招聘会,提高高校毕业生与中小企业对接成功率。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院校分布、高校毕业生生源及就业意向等情况,推荐优质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对接。

  (五)开展实习培训。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通过就业指导、岗前培训、进企实习等形式增进校企双向了解,使学生更快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助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优化提升企业人才队伍。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吸纳毕业生实习意愿和条件的企业发布实习岗位信息;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加强毕业生实习期管理,确保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审核监督。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有关招聘平台要加强对岗位信息真实性的核实,严格履行招聘信息采集和发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信息,保障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推动对接活动有序开展。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招聘平台要做好招聘信息统计工作,于2023年4月21日前向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邮箱报送对接活动联系人表(附件2),于每周一中午前报送截至上周末的招聘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于每场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报送活动信息。

  附件:

  1.百日招聘活动专区链接及二维码

  2.对接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招聘情况统计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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