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公布《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的通知
京文物〔2021〕331号
房山区文旅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房山分局:
在贵区及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见附件)已于日前编制完成。经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公布规划文本。现按要求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贵区按照《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内容,切实加强琉璃河遗址文物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
北京市文物局
2021年3月11日
(联系人:刘海宁;联系电话:64071300)
附件:《琉璃河遗址保护规划(2020年-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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