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2〕81号

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2〕8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以标准支撑和规范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提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三个一批”标准制修订

  (一)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

  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抓紧整合修订《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2017)、《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5574-2017)等煤电能效和灵活性相关考核约束性标准,将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相关内容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中。

  重点修订新建机组的设计供电煤耗门槛要求、对应的负荷率基准,以及现役机组的运行供电煤耗要求、对应的修正方式(尤其50%以下负荷率的修正系数)等。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

  (二)组织制修订发布一批关键配套标准

  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推动制修订一批考核约束性标准的关键配套标准,主要包括明确机炉耦合机组的能效指标计算边界及计算方法,灵活性调节下机组能源消耗量或节约量、经济性指标计算(或计量)方法等14项指标计算、能效评价、经济性评价标准(具体见附表)。有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底前完成。

  (三)持续推动其他配套标准制修订

  根据第一、二批标准及项目的实施经验,持续组织推进设计改造、电厂运行、设备与试验、监督环保等其他配套标准制修订(具体见附表)。重点推动《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技术条件》《火电机组低压缸零出力系统改造和运行规范》等20项在编标准加快制定;组织《燃煤火电机组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燃煤机组中调门参调供汽适配性改造及运行优化导则》等3项标准计划开展立项和制修订;根据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持续完善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燃煤掺烧优化、改造延寿后评价等24项配套标准;持续关注当前无需修订、继续有效的24项标准,及时开展制修订工作。

二、依托“三改联动”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标准示范

  依托“三改联动”有关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装备制造企业、技术研发单位和标准化管理机构可联合申报并开展先进适用标准试点示范。在工程策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全阶段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紧密协同,实现技术研发、项目建设和标准化联动发展,切实发挥标准在煤电“三改联动”过程中的引领、支撑和规范作用。

  我们将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择优遴选并严格控制示范项目数量,重点开展考核约束性标准和关键配套标准打包示范,并于项目投运1年后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可享有《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相关支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按程序组织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要联合项目业主、设备制造企业和有关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标准示范,切实以标准化工作有力支撑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我们将加强督促协调,加快标准立项审批,确保有关工作按期推进。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组织地方和本企业示范项目申报。示范项目须由项目业主单位与标准化管理机构及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材料需包括依托项目可研报告、标准化示范任务等内容,有关材料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我们将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示范项目。

  附件:“三个一批”煤电能效和灵活性相关标准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2年8月3日


 关联内容
  关于北京市电力中长期交易偏差电量免责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管发〔2023〕2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管发〔2023〕8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 京发改〔2023〕597号 
  关于印发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第53号 
  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54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 办资管〔2022〕25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办水电〔2022〕272号 
  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水政法〔2022〕362号 
  关于印发《中国核电厂设备可靠性数据报告》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3〕13号 
  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及京津冀地区公共机构用水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管办发〔2023〕8号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52号 
  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2〕101号 
  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2〕102号 
  关于做好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应急整治工作的通知 办运管〔2023〕119号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022年11月25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的决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 
  关于将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名单的通知 办规计〔2022〕298号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第55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办节约〔2023〕52号 
  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2〕81号 

 关键字
  煤电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 国能综通科技〔2022〕81号

 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