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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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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根据天津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天津港口岸降费提效治乱出清优化环境专项行动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港口统一收费流程,规范口岸各单位收缴费行为,天津市政府口岸管理部门建立了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为办理港口收缴费业务的单位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化公共服务。 请我市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工作,以免影响相关业务开展,操作步骤详见天津市港口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模拟实操栏目(http://ocap.shangwuju.tj.gov.cn/monishicao/)。 为协助做好平台注册和操作培训,各货代企业负责人或者操作人员可加入港口收费平台货代企业服务微信群。申请进群企业需备注单位名称并实名进群,群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平台注册和操作咨询,每家企业限加入一个微信群。 所有技术和微信群问题可咨询:022-60306030 天津市商务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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