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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发〔2018〕129号

关于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发〔2018〕12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三地协同标准”)包括《人力资源服务规范》12个标准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已经市质监局批准,并以《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8年标字第7号)向社会颁布,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贯彻实施地方标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三地协同标准的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2013年,我市颁布全国首部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市区相关部门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响应,按照统一的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已有5家机构被评为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行业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颁布实施三地协同标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促进三地人力资源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服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着知名品牌少、机构规模小、从业人员参差不齐、服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三地区域性合作交流日趋频繁,也迫切需要通过统一的行业标准来提升合作效率。

  三地协同标准涵盖了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各个业态,建立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量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并充分考虑了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三地协同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为京津冀区域打造公平、透明的人力资源服务业营商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三地协同标准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推动标准的顺利实施。

二、三地协同标准的实施范围

  三地协同标准由京津冀三地在各自行政区域内推动实施。在我市的实施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企业性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行业或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贯彻实施三地协同标准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召开贯标会议

  京津冀三地将共同组织召开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贯标会议,统一部署三地协同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会上将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地方标准印制文本,并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申报工作。

(二)调整充实等级评定机构

  调整充实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专家及代表、人力资源服务和标准化领域专家共同组成,负责研究制定等级评定工作的制度和规程,并对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评委会设评查专家组,负责对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评查。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等级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等级评定工作

  在开展三地机构等级评定时,要做好与原北京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原地方标准)等级评定的过渡和衔接。

  已通过原地方标准等级评定的服务机构,从2018年8月1日起,可申请重新评定。服务机构基础信息、总体情况和业务项目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评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查。初次申请等级评定的服务机构,从2018年8月1日起,可登录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等级评定。具体申报流程参见附件。

  评委会将定期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综合研究确定服务机构等级并授予等级证书和标志。

(四)建立三地等级评定区域协同机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等级在京津冀三地间实施互认。三地将通过共同组织贯标会议和贯标培训,互相支持开展等级评定等形式,更好地促进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协同配合。三地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不断提升三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贯标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贯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等级评定。京津冀三地将定期沟通交流三地协同标准贯彻实施工作情况,并针对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

  (二)将贯标工作与诚信建设紧密结合。标准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贯穿于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始终。要将贯标工作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指导服务机构按照标准规范,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规范等级评定工作。评委会和评查专家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自觉参照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程,争当优质服务、规范服务、诚信服务的标兵。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地方标准的社会认知度。要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贯彻实施地方标准的先进典型和人力资源服务优秀品牌,营造贯标工作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

  附件:《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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