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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7〕1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7〕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坚决兑现承诺。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

北京市2017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完成3.6万户棚户区改造,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5万套以上、竣工6万套;完成1.5万套以上自住型商品住房供地。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1.棚户区改造:市重大项目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2.保障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3.自住型商品住房: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2.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的供热管网,提高供热质量。

  完成时限:2017年供暖季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

二、方便群众出行

  3.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燕房线、西郊线、S1线(石门营至金安桥段)开通试运营。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4.实施三环主路、京通快速路辅路等12条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完善自行车、步行系统,提高慢行系统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为市民绿色出行营造良好环境。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5.持续推进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实施分钟寺桥匝道改造、地铁四惠东站天桥改造、草房公交站改造等100项疏堵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改造路口、路段100处。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1.市级疏堵工程:市交通委;区级疏堵工程:各区政府。2.改造路口: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协办单位:疏堵工程:市园林绿化局

  6.新开和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方便群众出行。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政府

  7.统筹利用居住区周边各类停车资源,在城六区建设12处停车管理示范区;加大对停车乱收费、随意占道停车以及挤占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停车秩序严管街数量扩大至180条。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1.停车管理示范区: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2.停车秩序严管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协办单位:1.停车管理示范区:市交通委、市社会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停车秩序严管街: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8.实施700个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改造,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住户基本“无煤化”;对2016年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的663个村开展实际效果评估,并加强后续服务管理。

  完成时限:2017年供暖季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9.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9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3平方公里。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0.继续整治提升城六区100条街巷胡同环境,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1.通过腾退建绿、拆违还绿等措施,新建10处休闲公园;在城市核心区、城市副中心等地建设增彩延绿科技示范区3处(10万平方米),示范应用植物新品种30种;完成林木抚育70万亩,建设森林多功能示范区10处。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1.休闲公园:有关区政府。2.增彩延绿:西城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怀柔区政府。3.林木抚育: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四、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12.继续打造1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提升“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蔬菜零售、便利店(超市)、餐饮(早餐)、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洗染和末端配送等7项便民服务业网点1000个。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1.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市社会办、市商务委、市民政局。2.便民服务业网点: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便民服务业网点:各区政府、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3.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14.建设200个“社区之家”示范点,鼓励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建设,面向社区居民有序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共享公共服务资源。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会办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市教委、市文化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

  15.新增400个公共场所无线上网功能,并提供免费服务,使群众享受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16.在200个社区建立食品药品监管联络站,使群众就近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在500家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阳光餐饮”工程;在西城区、顺义区积极试点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商务委、市民政局

  17.持续推进“北京通”建设,新增多功能卡片500万张以上;利用“北京通”手机APP,为市民提供电子证照和信用报告展示,并应用于政务服务中,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残联

  18.完成120座旅游景点厕所改造,改善如厕条件。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五、扩大基本公共服务

  19.在城乡社区建设200个具有日间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功能的养老服务驿站,重点为失能、独居、高龄居家老人提供服务,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20.因地制宜建设群众身边的各类专项体育活动场地509片,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健身需求。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21.向群众发放5000万元惠民文化电子消费券,扩大行业覆盖面,提供更多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资办

  22.扶持奖励70家以上特色实体书店,营造良好的阅读空间和文化氛围。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3.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试点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遴选10万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

六、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24.继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风险预警监测,对3000台住宅老旧电梯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进行挂账督办。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

  25.实施22个旅游景区45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为群众提供安全的京郊旅游休闲环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旅游委、海淀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26.为城乡社会救助家庭及低收入农户家庭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局、各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

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7.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1.城乡低保调整:市民政局、各区政府。2.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调整:市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28.加强精细化就业服务,帮扶10万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29.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重点为17400余名乡村教师发放补助,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30.推进落实京津冀地区拖欠劳动者工资异地投诉办法,建立北京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实现居住地投诉,工作地办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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