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7]26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7]2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审改办《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6版)的通知》,现就深化推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颁布<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7〕77号)(以下简称77号文件)做出以下调整: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新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项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备案。

  (三)启用新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

  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和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审批工作。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工种),应当依照相关行政法规、行业管理办法及我市相关规定开展审批工作,做到透明公开、依法行政。

  三、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定,围绕深入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区审批的规章制度,依照北京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认真做好本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并做好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审批下放工作有序、按时开展。

  四、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首都发展新定位、疏解非首都城市功能的总体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布局规划。参照《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制定本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扶持目录,集中梳理现有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对长期未开展培训、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涉及高能耗、高污染等方面的相关职业(工种)的社会培训停止办学审批,并逐步清理现有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内容。引导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在培训内容、培养规模、培训层次等方面,提高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4日

  附件:《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表》

下载附件
(1)附件:《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表》.docx

 关联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流动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2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人社仲发〔2023〕18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部分)》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级研修班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字〔2023〕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3〕5号 
  关于发布《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人力资源开发目录(2023年版)》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9号 
  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25号 
  关于实施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人社市场字〔2023〕122号 
  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京人社毕发〔2023〕21号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京人社就促字〔2023〕105号 
  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3〕8号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关键字
  职业  培训  机构  民办  审批  管理  工作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人社能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印发《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3〕16号

 北京市营利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 京人社能发〔2022〕34号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院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企注〔2018〕1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经营性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0〕15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推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17]26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0〕19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