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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和《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职介发[2015]88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和《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职介发[2015]8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精神,按照构建“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的管理条例、统一的服务标准”的要求,北京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两个标准”)已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市质监局审查批准,并以《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4年标字第16号[总第160号])向社会公开颁布,“两个标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积极搭建高效便捷、服务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现将贯彻实施“两个标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两个标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我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服务对象范围不断扩大,公共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目前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存在着各地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场地设施配置不统一、从业人员素质不均衡、服务流程规范性不强、服务标准不一致等方面,服务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是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经政府标准认证、管理部门批准颁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两个标准”的颁布实施,是实施国家就业优先战略,贯彻公共就业服务中长期规划,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行业标准化和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引导我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向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必要保障;是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全面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和提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两个标准”的重大意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积极推动贯标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两个标准”的实施范围

  《公共职业介绍服务规范》、《公共职业指导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实施的范围为北京市开展公共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区县、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区(村)级服务站。鼓励参与公共服务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实施“两个标准”。

三、贯彻实施“两个标准”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组织贯标培训工作。各区县在深入学习“两个标准”具体内容基础上,结合自身区域发展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贯标计划和培训方案,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贯标培训工作质量。

  (二)开展贯标摸底调查工作。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交流座谈等方式,针对服务场所、服务设施设备、从业人员、信息化服务等标准化要求,对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摸底调查,了解掌握区县、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对标准化服务程度较高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重点指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全面推广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三)研究制定达标认定和评估相关规则。结合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估标准的研究制定及《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指导意见》的修订,组织相关区县认真梳理“两个标准”有关硬件配套设施、人员配置、服务行为及结果等具体内容,明确评估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达标认定和评估相关规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长效良性发展。

  (四)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按照“两个标准”从业人员有关要求,科学合理配置人员,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和任用管理制度,保持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骨干队伍的稳定性。结合标准化工作要求,开展专业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公共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队伍。

四、贯彻实施“两个标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将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各区县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两个标准”,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责任、措施、服务、管理、监督“五到位”。要突出重点,落实职责,分工明确,避免推诿扯皮,确保贯标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组织,与区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和精细化服务紧密结合。要把贯标工作同推进区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公共就业精细化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好有机衔接。按照“两个标准”具体要求,切实抓好服务场所、服务设施设备、人员编制等方面的标准化配置工作;同时结合公共就业精细化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规范化程度和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要把贯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握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标准化建设情况,提高各级政府、各级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求职者对公共就业服务认知度,为打造公共就业标准化、精细化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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