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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的通知 京就促发〔2023〕1号

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的通知

京就促发〔2023〕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局(总公司)人事部门、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现代化建设技能人才支撑,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技能攻关、技能创新水平,按照《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京就发〔2022〕4号)和《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方向

  (一)面向我市提升高端制造业发展能级的需求,符合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医药健康、商业航天、绿色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二)面向我市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需求,符合数字消费、文化旅游、家政服务、医疗养老、育婴托幼、邮政快递、交通运输、餐饮烹饪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三)面向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符合数字农业、农业机器人、生物育种、休闲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管理等内容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四)围绕企业技术革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职业(工种)领先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国际国内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企业生产岗位或技术应用环节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培训项目。

  (五)实施“金蓝领”提升行动,在一线岗位从事关键生产技术工作,能名师带徒、传授技艺,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六)经国务院、市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手工技艺等项目,具有传承历史,并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项目。

二、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中,与研修专业方向相关职业(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已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每两年可参加一次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培训对象应连续在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对于企业重点培养的高精尖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可适度放宽到高级工。

三、培训形式

  研修培训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研修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以现场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报告等方式,讲授前沿理论,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集中培训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4学时。

  第二阶段:岗位研修。以专题研讨、技艺交流、参观考察等方式,结合研修主题和学员工作岗位,组织课题实操和研讨,对学员研修情况进行检查和辅导,指导学员撰写研修工作总结,岗位研修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6学时。

  第三阶段:结业考核。组织对学员的研修工作总结进行评审,结合出勤情况、学习态度、交流研讨情况进行考核打分。2023年研修培训项目应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业考核。

四、培训师资

  主讲教师应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家教授、丰富实践经验的实习指导教师,以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优秀高技能人才。

五、组织实施

  (一)北京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师学院等具有职业培训条件和经验的单位均可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开展培训前,应向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促中心)提出申报。

  (二)办班单位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eijing.gov.cn)—热点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单位政策列表(高技能人才研修),使用北京一证通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三)市就促中心将对参训学员的社保、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办班单位将学员名单和培训计划报市就促中心备案后即可开班。

  (四)培训结业后,办班单位应于2周内,向市就促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补贴申请表、研修培训工作总结、《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结业登记备案名册》、学员研修培训工作总结。市就促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对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经审核通过后,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办班单位资金补助,并发放学员结业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按照职业分类确定研修项目,项目中可含一个或多个相关相近职业(工种),每家单位最多申报2个班次。为保证研修培训质量,每班次人数控制在20-30人,全市研修培训名额600人。

  (二)办班单位要按照《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22〕6号)要求,加强对研修培训的管理,不得对培训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不得随意变更培训项目和培训计划,确需变更的应提前报市就促中心备案。

  (三)集中培训阶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教学原则上不得超过8学时,且不得采用录播课的形式进行。参加线上教学的学员应实名登录,授课教师应做好签到截屏,全程录屏。市就促中心将不定期对研修过程进行抽查。

  (四)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各总公司、企业集团要高度重视研修培训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充分调动企业、院校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指导有条件的单位申报研修培训项目,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参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就业促进中心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刘洋、聂昆;联系电话:68313461)

  附件1: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考核参考标准

  附件2:2023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

下载附件
(1)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项目考核参考标准.doc
(2)2023年北京市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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