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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4〕22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的通知

京教基二〔2014〕22号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解决基础教育学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市教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改进意见》、《北京市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学改进意见》、《北京市初中科学类学科教学改进意见》(以下简称《改进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领会和把握《改进意见》的基本要求

(一)强调依据课程标准开展教学

  课程标准是指导、规范教学行为的基本根据,是明确课程定位、确定教学目标、规范教学进度、开展教学评价的首要标准。要切实防止教学“抢跑”,不培养“超学儿童”。特别是小学阶段语文、英语学科要严格坚持“基于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强调学业基础、扩大知识面,不得赶进度、增难度。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语文教学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如古诗词、汉字书法、楹联等内容,引导学生广泛阅读古今文学名著,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在初一、初二年级开设系列科学活动,结合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科学问题,组织学生开展小实验、小制作、小课题,解决好科学类学科教学的小初衔接问题,培养学生全面的科学素养。

(三)构建开放性的教与学模式

  加强学科教学内容与社会、自然的联系,让学生学习鲜活的知识和技能。在语文写作教学中指导学生表达真情实感,用“微写作”形式解决实际问题。在英语教学中加大听说练习比重,为学生提供外籍教师辅导等。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出校门,中小学校各学科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四)鼓励运用多样化教学方式

  要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丰富课堂教学的实现形式,倡导“玩中学”、“做中学”,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体验、合作、探究类的学习活动。支持走班、走校以及网络在线的个性化学习,加强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市、区县两级共同推动整合博物馆、科技馆、大学实验室和图书馆等社会资源,在市、区县、学校网站上为学生提供综合实践活动菜单式服务。

(五)关注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强调构建多元化、发展性的评价体系,要求基于课程标准进行学业评价,防止不正确的评价引导教学超课标“抢跑”。小学阶段禁止统考、统测,只记录学习习惯的养成以及参与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等学生成长情况。初中阶段开始完整记录学业成绩,开展学生学业评价。物理、化学学科将学生初中三年参与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的成绩纳入中考考试评价体系。充分利用科学的评价方式发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推动教与学改进,促进学生能力发展。

二、切实保障《改进意见》的严格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委要制定本区县落实方案,并根据《改进意见》逐校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在落实《改进意见》中,要给予学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

  (二)加强宣传学习。利用区县、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准确传达《改进意见》精神。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开展督促检查。各区县、学校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落实《改进意见》,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本意见自2014年11月27日起实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北京市中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改进意见

  为充分发挥语文学科在立德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更好地推进全市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有效解决当前语文教学中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彰显不足、经典文学作品阅读量不够、作文教学程式化、语文教学与其他学科以及社会实践整合不够充分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现就改进中小学语文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加强学段间衔接

  第一条 小学1-2年级重点关注学生正确掌握拼音、笔顺、握笔姿势等基础内容。3-4年级培养学生独立识字能力,初步学会默读、略读,乐于与他人交流阅读感受。5-6年级重点培养学生从文字材料中获取和处理信息的初步能力。

  第二条 初中加强词句的理解和使用,强化学生语文阅读和写作的基本能力。高中突出基础性和选择性,全面提高读写能力、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二、传承经典,把中华传统文化经典、革命历史题材作为语文阅读和写作教学的基本素材

  第三条 在教学中重视对国学经典文化的学习,重视历史文化的熏陶,加强与革命传统教育的结合,使学生了解中华文化的悠久历史,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使语文教学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之一。

  第四条 小学重点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可以通过讲故事、阅读连环画等形式,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了解重大历史事件和革命英雄人物事迹。为学生精选蒙学读物和古诗词等优秀国学经典,通过熟读成诵,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程度。

  第五条 初中积极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通过与课内古诗文相关联的作家、作品,增加学生国学经典的阅读数量。为学生推荐表现中国人民为了解放事业前赴后继、英勇斗争的革命历史作品,有效对学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第六条 高中积极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可以采用专题学习的形式,加深学生对中华璀璨国学文化、悠久历史文化的了解,教育学生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发扬传统美德。可以基于校本课程,选择经典国学作品以及重要革命文献,有重点地指导学生进行研读。

  三、切实加强学科思想、经验培养,在运用中学习语文

  第七条 重视汉字书写、书法、楹联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的学习。小学低年级通过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浓厚兴趣。中、高年级培养学生掌握语言应用规律,引导学生关注语言应用的实际效果。

  第八条 初中要聚焦语言运用,引导学生掌握随文学习的基本词汇、语法知识、常用的修辞方法,体会实际运用效果。要重视听说读写的结合,加强语文学习与生活实际应用的联系。

  第九条 高中鼓励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反思批判的习惯,课堂上提倡以相互交流和思想碰撞为特征的多重对话,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的水平。

  四、积极拓展阅读视野,提升阅读能力

  第十条 小学1-2年级通过讲故事、游戏、诵读、角色扮演等形式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习惯。3-4年级指导学生读懂单篇文章,理解重点内容。5-6年级注意篇章整体阅读,品读重点段落,基本理解作品内涵。

  第十一条 初中扩大学生阅读视野,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提倡整体阅读、主题阅读、比较阅读,读懂一般科技类和说明类文章。高中引导学生研读文本,品味优秀作品,感受作品的思想和艺术魅力,发展想象力和审美能力。提倡专题阅读、比较阅读,读懂社科类和评论类文章。

  五、不断丰富阅读资源,加强方法指导

  第十二条 小学1-2年级精选适宜的启蒙读物,采用诵读、讲述和背诵等形式进行学习。3-4年级推荐不同文体的单篇短文、优秀传统文化读物。5-6年级推荐并配备中、长篇文章及适宜的多体裁文学名著。小学阶段每天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学生独立阅读,着力培养阅读习惯。

  第十三条 初中每学年阅读3部以上经典文学名著,高中每学年阅读5部以上文学名著及其他读物。教师要注重阅读方式和方法的指导,引导学生提升阅读品位,增加文化积淀,丰富精神世界。

六、有效加强学生写作能力培养

  第十四条 小学培养学生细心观察社会生活、乐于表达内心思想。1-2年级训练学生文字表达意思清楚、通顺规范。3-4年级引导学生尝试运用积累的语言素材,注重写作的条理性。5-6年级指导学生根据写作目的构建文章框架,做到较为熟练准确地表达真情实感。

  第十五条 初中培养学生乐于表达、善于表达,鼓励以日记、随笔等形式积累写作素材。引导学生多角度观察生活,丰富情感体验,积极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反映生活。要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适应现实生活需要的实用类文章的写作能力。

  第十六条 高中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象能力和表达能力,指导学生运用“微写作”等形式反映、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鼓励教师当面批改学生习作。提倡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的结合,实现相互促进。

  七、扎实推进教与学方式转变,倡导开放学习

  第十七条 积极拓展、整合教学资源,促进语文和其他学科教学的衔接。提倡把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内容作为语文学习的依托和背景,加强学习过程的开放性、体验性和实践性,构建满足学生个性需求的语文教与学方式。

  第十八条 加强教学和社会实践的联系,将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以语文应用为主的综合实践活动,发展听说读写能力。鼓励学校和资源单位合作研发校本课程,走进中小学生社会大课堂实践基地,引进高校及研究机构优质语文教学资源,多渠道补充教育教学资源。

  第十九条 支持设立学生读书俱乐部、辩论俱乐部、写作俱乐部等各类语文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跨年级、跨校常态化开展活动。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开放性语文学习模式。

  第二十条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各类语文主题俱乐部开展网上交流,利用网络系统记录俱乐部活动过程、积累活动成果。中学生活动成果记入学业评价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八、不断深化学习评价方式改革

  第二十一条 对每一个小学生的成长作个性化动态记录。初中开始完整记录学业成绩,突出评价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等语文综合素养。中、高考语文试卷中增大古诗文、现代文阅读量,增加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考查,适当增加主观题的比例,设置“可选择性”作文命题。

北京市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学改进意见

  为更好地推进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学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有效解决当前英语教学中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不强、各学段教学衔接不够紧密、评价方式单一等深层次问题,现就改进英语学科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第一条 小学阶段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一级、二级目标的要求进行教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六年级毕业达到二级目标的要求,禁止统考统测。初中阶段严格按照三级、四级、五级目标的要求进行教学,九年级毕业时达到五级目标的要求。普通高中按照六级、七级目标的要求进行教学,高中阶段各类测试不得超过七级目标要求。

二、有效落实各学段教学重点

  第二条 小学英语教学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语言感知能力,形成良好的语音语调和大胆开口说话的习惯。小学低年级侧重听说训练,能看懂简单教学节目、进行简单交际。小学中高年级适当增加读写训练,能读懂简单故事、短文,能写出简短语句。

  第三条 初中英语教学要引导学生在小学基础上巩固辨音能力、模仿能力、记忆能力和语言基础知识,发展语言基本技能,初步形成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关注学生英语学习信心的培养,把握教学难度和进度,使学生获得英语学习的成就感。

  第四条 高中英语教学要进一步发展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着重提高学生用英语交流表达、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尝试运用英语进行思维,为学生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三、积极培养学生英语运用能力的发展

  第五条 小学阶段要引导学生通过模仿、体验、参与等活动感知语言、内化语言,发展学生听说技能。小学毕业时能运用英语进行简单交流,会唱英语儿童歌谣。

  第六条 初中阶段重点培养学生英语听说能力。引导学生通过体验、实践、运用等活动提升语言能力。关注学生英语阅读兴趣和能力培养,保证一定的英语课外阅读量。

  第七条 高中阶段注重发展学生的综合语言运用能力,使其能够围绕熟悉话题进行交流。进一步培养学生阅读和写作实践能力,使其能读懂供高中学生阅读的原著简写本及英语报刊、英语用户手册等,能写通知、邀请函等应用文。

四、切实转变学科教与学方式

  第八条 加强英语学习的开放性和实践性,将学科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学生走进社会。利用网络向学生推送趣味英语学习资源。鼓励学生通过模仿、体验、实践、探究等活动提高英语表达和交流能力。要用好广播电视、有声读物、英文歌曲、影视作品、网络等英语学习资源,特别为农村学校补充绘本故事、有声读物、歌曲童谣、影视作品等形式的英语学习资源。

  第九条 小学阶段要设计贴近生活、时代的教学方式,广泛开展讲故事、课本剧、观看英语节目、英语文化节、歌曲演唱等活动,鼓励学校引进外籍教师教学、参与国际交流活动。

  第十条 初中阶段要广泛开展英语角、英语阅读活动、听说园地、戏剧表演、英语演讲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进一步拓宽语言应用实践渠道。学校增加图书馆英语图书报刊数量,丰富英语学习资源。

  第十一条 高中阶段要用好外籍教师和国际学校资源,广泛开展英文校园电台、歌曲演唱、英语辩论、英语沙龙等活动,鼓励学生参与与英语相关的志愿者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参与有组织的国际学生交流活动。

五、科学设计个性化作业

  第十二条 要为学生科学设计个性化作业。可以采用涂色、配图、歌曲演唱、对话表演、海报制作等形式增加作业的趣味性、应用性。作业形式兼顾口头与书面,使学生拥有自主选择作业内容、形式的空间。教师要适当增加作业面批次数,及时批改作业、反馈作业情况。

六、积极推进学习评价改革

  第十三条 要围绕综合语言运用能力发展建立学业评价体系。建立体现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学习档案机制,小学以激励学习兴趣和信心为主,全面记录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情况;初中开始完整记录学业成绩,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中考按照课程标准五级目标的要求命题,高中毕业考试不超过课程标准七级目标的要求命题。中高考强化对学生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查,不过分强调对语法知识的考查,考察学生通过“泛读”、“速读”,从阅读材料中获取、分析信息答题的能力以及初步的英语实用写作能力。

北京市初中科学类学科教学改进意见

  为更好地推进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科学类学科教育教学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切实解决科学类学科教学方式单一、实验教学薄弱、学生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等深层次问题,现就改进初中科学类学科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

  第一条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准确把握学科本质,合理确定教学目标,科学安排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加教学难度、减少实验课时。

二、切实加强学段衔接和学科整合

  第二条 选择综合性主题,整合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知识内容和能力培养,采用观察、实验、制作、参观、调查等活动方式,引导学生体验科学与生活的联系,体验科学方法的应用。

  第三条 物理、化学学科,在初一年级整合校本课程,每周1课时开展比较系统的科学活动,渗透理化生地等学科知识和能力培养。在初二年级开展每月1-2课时的开放实验指导课,指导学生开展小实验、小制作等科学活动,重点提高学生的实验探究能力。

三、有效加强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第四条 强调在实践中学习科学知识。充分利用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科学问题,组织学生开展探究学习活动,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为学生创设独立思考和实践的机会。

  第五条 加强实验教学,确保完成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学生必做实验,指导学生在探究、应用过程中体会概念之间的联系,深化认识和理解。

  第六条 鼓励和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将科学类学科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依托CMIS系统和信息技术手段,对学生参加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记录、评价和反馈。

  第七条 丰富科学类学科教学的实施形式,倡导“玩中学”、“做中学”,市、区县、学校研制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的主题、标准和机制,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体验、合作、探究类的学习活动,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八条 加强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通过购买服务,市、区县两级共同推动整合利用博物馆、科技馆、大学实验室和图书馆等社会资源。依托北京数字学校、高中开放式重点实验室以及翱翔计划、雏鹰计划提供的各类课程资源,在市、区县、学校网站上为学生提供综合实践活动菜单式服务,提供丰富的“实验”学习资源选择。同时,加强教育教学配套资源建设。

  第九条 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要具有一定的水平,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要覆盖到所有类型初中学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可安排在周末进行,要加强和规范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的管理,保证参加活动师生的安全。

四、科学设计个性化科学作业

  第十条 丰富作业形式、增强作业趣味性,兼顾书面作业与实践类作业,为学生提供作业内容和形式的自主选择机会。

五、积极推进学习评价改革

  第十一条 围绕学生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发展建立学业评价体系,建立体现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学习档案,全面记录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情况。

  第十二条 学生初中三年参与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的考核情况纳入中考评价体系,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中考物理、化学学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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