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工位/办公室出租·工商/税务/银行核查拍照·异常解除
服务单位 联华众创空间



微信扫码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电话 010-61256989
手机 17319287279(微信同号)
注册地址/挂靠地址出租 3500~5000元/年
工位出租 600~1000元/月
办公室/会议室/洽谈室…出租 40~80元/小时
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500元起
银行下户/税务报道/经营地址/异常解除 面议


关于做好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2〕372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2〕372号

  各分局、登记中心:

  为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作用,切实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2〕1号)的规定,现将破产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破产企业办理首次登记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时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允许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代缴相关费用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二、破产企业办理转移登记的

  (一)一般性破产企业转移过户的

  管理人可以按照国家及本市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要求,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1.管理人未能接管破产企业印鉴、资料的。

  管理人未能接管破产企业印鉴、资料的,允许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权属发生转移的合同、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企业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文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管理人无法提供破产企业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相关信息的,管理人可持相关材料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权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同步公告作废。

  2.破产处置要求。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主体资格将灭失的,允许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以及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买卖合同等)等材料办理转移登记。破产企业处置住宅房产的,应当按照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办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转移过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首次登记后进入破产程序的,管理人应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

  1.购房人认定。

  管理人未能接管完整的房屋交易资料,购房人经法院确权或管理人核查确认并加盖管理人印章的,可以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2.单方办理。

  管理人向购房人住所书面送达、在不动产所在小区张贴或媒体发布公告等多种方式仍不能通知到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允许管理人持购房款已结清的书面说明、自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调查的预现售合同备案清单(含备案合同编号、购房人信息)以及前述公告文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预现售合同备案记载的购房人后续可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关联内容
  关于发布《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3〕96号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23〕31号 
  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 京房公积金发〔2023〕30号 
  《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解读 
  关于印发《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京建发〔2023〕306号 
  国务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3〕7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2023〕1号 
  关于优化北京市自然灾害中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审批程序有关意见的函 京规自函〔2023〕1715号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23〕299号 
  关于印发《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消防〔2023〕72号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京建发〔2023〕28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收费的通知 京建发〔2023〕277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漏雨应急情况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3〕253号 
  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23〕22号 
  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建发〔2023〕21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水灾受损房屋结构安全应急评估技术要点》的通知 

 关键字
  破产  企业  不动产  登记  工作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相关内容

 关于做好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2〕372号

 什么人有破产(强制清算)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的资格?

 破产(强制清算)企业登记信息材料管理人查询手续是什么?

 破产(强制清算)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清算组查询手续是什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 京高法发〔2019〕69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资委 监察部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52号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发〔2016〕19号


 搜索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如意的结果,可尝试调整关键字[]后再搜索

关键字之间分别添加空格、+、-表示同时包含、分别包含或排除关键字(示例:基本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业务&资讯 咨询&服务

公司注册

开办公司

社团组织

社保人事

电话:010-61256989

虚拟办公

税务业务

工商登记

挂靠公司

手机:17319287279(微信同号)

共享办公

资质办理

企业登记

法律事务

单间时租

知识产权

公司登记

网站建设

房屋租赁

法律事务

经营异常

银行业务

微信扫码

财务业务

咨询洽谈 · 预约考察
高效便捷

版权所有 @2020   联华众创空间  京ICP备18022180号-16

网站导航  Sitemap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电话洽谈
手机洽谈
微信洽谈

微信扫一扫
洽谈沟通更便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