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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教人〔2017〕21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教人〔2017〕21号

  各区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做好“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的培训工作,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6〕41号),特制定《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6〕41号),结合北京市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形势

  “十二五”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教委领导下,全市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紧密结合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师教育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市、区干部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幼儿园的作用,有效实施分类、分层、分岗系列培训,以市级重点培训项目为依托,坚持市、区、幼儿园三级协同培训,取得显著效果,得到了广大干部教师的充分认可。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培训工作质量稳步提升,有效促进了干部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为促进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市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首都教育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等发展目标,对首都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学龄前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对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与优质教育资源和优质教师资源的不足的矛盾还很突出;非师范毕业教师与非专业教师所占比例不断提高,新任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任务艰巨,优秀干部教师整体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师履职能力与创新精神、教师专业素养与教育实践能力不足,干部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学习者的中心地位、幼儿在人才成长链条上的基础地位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教育模式、课程内容和教育方法与儿童的整体发展的要求还需要从结构上进一步研究改进;职后培训对幼儿园干部教师实际工作的促进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职后教育规律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立德树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点有待进一步加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构建更加科学的干部教师培训体系和完善的培训制度,进一步促进干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是北京市“十三五”期间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按照干部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培训工作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干部教师培训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幼儿园干部教师的道德素养与专业能力,为首都基础教育现代化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人才强教”战略,以学习者为中心,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的原则,整体规划、统筹管理全市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构建分类、分层与分岗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干部教师需求的培训制度、培训课程与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培训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设互联互通的幼教师资培训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开展系统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课、核心课程群建设;突出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提升,加大对农村教师、新任教师、骨干教师和名园长的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

三、培训对象

  北京市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的对象是幼儿园、各区干部教师培训(研修)机构的在职干部教师。

四、主要任务

  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在市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优质教育资源,针对幼儿园干部教师,主要完成以下培训任务:

(一)提升幼儿园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全力促进干部教师的专业成长,全面提升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全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干部教师职业素养;以推动干部教师队伍的专业化为基础,全面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

  立足首都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积极搭建推动名师(园长)成长发展的平台,进一步加强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高端培训,推动并深化幼儿园名师(园长)的培养,培养造就干部教师中的高层次人才。

(三)提升幼儿园干部教师的实践能力

  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任干部教师、非专业教师等不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探索更具活力、更加贴近实际的培训方式,着力加强教育实践与管理能力培训,有效地推进干部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四)完善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培训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干部教师培训创新实验区和干部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提升培训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完善培训机构管理体制与内部治理结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内涵发展。进一步加强培训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培训者的课程开发能力、培训教学能力、培训组织能力、实践指导能力和科研能力;聘请优质幼儿园的优秀干部教师承担实践培训任务,建设复合型专业化培训者队伍。

五、培训内容

  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内容按照必修、选修和园本研修三个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课程设计。

(一)必修内容

  必修课内容从公共必修和专业必修两个方面进行设计与实施。

  公共必修课内容本着强化幼儿园干部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发展意识,提高干部教师教育专业素养的目标,具体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幼儿教师(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专业必修课旨在夯实幼儿园干部教师专业基础,提高干部教师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根据干部教师成长阶段和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课程。具体包括: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前儿童发展(含核心素养等)、幼儿园课程与教育活动组织(管理)及评价等。

(二)选修内容

  选修课内容重在开阔幼儿园干部教师视野,提升干部教师核心素养,可涵盖通识类(含教育改革形势)、学科知识类、儿童教育学与儿童教育心理学类、儿童(含特殊儿童)研究与儿童发展、教育评价、实践性类、教育研究类、专业发展类、家庭教育(含0-3岁亲子教育)类、教育管理类等领域的内容。

(三)园本研修

  以幼儿园教师(园长)专业发展标准、幼儿园发展目标和干部教师队伍的实际为依据,根据幼儿园和干部教师的实际需要,以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与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为主线,设计园本研修内容。

六、重点工作

(一)师德培训项目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北京市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京教工〔2016〕4号),规范幼儿园干部教师教育行为。充分利用首都优秀教师资源,通过案例征集、个案剖析、典型宣传、师德评比等形式,加强对幼儿园干部教师的师德教育,促进幼儿园干部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的全面提升。

(二)农村幼儿园干部教师素养提升计划

  以示范性园本培训为载体,以农村幼儿园教育资源开发与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为主线,采取送训到园,开展伙伴式研修、跟岗培训、网络研修、工作坊等方式,针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开展教育实践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

(三)新任幼儿园教师与非专业教师培训项目

  根据全市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现状,面对非专业教师所占比例不断提高的新情况,研究新任教师、非专业教师的特点与需求,结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制定相应培训课程结构体系,构建市、区、幼儿园三级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有效培养机制,帮助新任教师和非专业教师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形成专业认同。

(四)幼儿园市级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

  对市级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开展专项培训。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领骨干教师成长。通过国际化高端研修拓展教师的国际视野,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五)幼儿园名师(园长)培养计划

  开展“名师(园长)发展工程”和特级教师高端研修,深入研究探索“特级教师工作室(坊)”研训方式,为首都名师(园长)成长提供专业支持与发展平台,不断拓展国际视野,培养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军人才。

(六)幼儿园管理干部培训项目

  加强幼儿园新任职(副)园长、业务园长、保教主任等专业素养提升培训。坚持以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根据园长专业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坚持分类、分层、分岗相结合。以教育部《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及相关培训标准为依据,精心选择和设计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和创新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区域均衡、具有国际视野、充满创新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七)培训者队伍建设计划

  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市、区级机构组织并开展提升干部教师培训者组织实施培训的能力和水平的专项培训,提升培训者的课程整合与课程开发、教育评价、沟通协作等方面的能力;完善兼职培训者规范管理工作制度,遴选高水平专家与幼儿园优秀干部教师担任兼职培训教师。

(八)学历提升计划

  以中青年骨干干部教师为重点,坚持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原则,鼓励干部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积极提升学历。重点支持表现突出的本科学历的非专业干部教师攻读在职教育硕士学历和专科毕业教师续学前教育本科学历。

(九)园本指导与示范性园本研修计划

  创新培训方式与手段,丰富干部教师的教育实践体验,提升实践培训的效果。一方面,重点选派农村幼儿园干部教师、城区普通幼儿园干部教师到市级干部教师实践培训基地,在优秀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伙伴式研修、跟岗培训,通过听评课、观摩、教育研究等方式强化干部教师的主体参与和学习体验,增强干部教师学习过程中与指导教师的交流互动,提升干部教师自主学习的意识和成效。另一方面,通过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引导培训者走进幼儿园与教育活动现场,通过专题讲座、协同研究等方式,对干部教师实践进行园本指导,提升干部教师专业能力。

  进一步完善干部教师园本培训机制,建立园本研修示范园,引领园本培训的开展,提升园本培训的质量。优化干部教师园本培训的管理机制,各区干部教师培训机构加强专业指导;充分利用区域优质资源,加强幼儿园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跨越时空开展干部教师园本研修,进行经验分享和成果辐射。

(十)幼儿园干部教师在线研修计划

  充分发挥各区自主性,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区现有教师研修网络平台及资源。同时,在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的统筹下,加强各区之间的交流,以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网络综合服务平台为纽带,逐步打通各区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构建信息技术学、用结合的培训体系,形成培训、测评、应用、研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在线研修。

(十一)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基础建设计划

  为强化专业引领,保障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制度性基础性建设,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培训课程建设。依据幼儿教师(园长)专业标准,研制干部教师培训课程系列标准及开发指南,指导各级各类主体的课程开发建设,出版培训教材。积极整合幼儿园、高校与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北京市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针对性、引领性、前沿性且能够满足干部教师需求的精品课程及网络课程,加强课程管理与评价机制建设,做好课程的遴选、培训、奖励与创新工作。

  二是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区级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从培训者队伍、培训条件、培训课程与资源、培训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

  遴选并建设30个左右的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加强对培训基地的管理与指导;市、区、幼儿园三级联动协同,加强交流、提供展示平台,促进成果的产出与辐射。

  三是培训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创新平台建设,立足幼儿园和干部教师面对的教育(管理)实际问题进行创新研究,形成干部教师的教育(管理)实践、教育研究和学习进修三者有机结合的模式;建设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全面推动混合式培训。

  四是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研究。深化以干部教师培训为主题的研究,通过设立专项研究课题的方式,开展干部教师培训制度与政策、干部教师专业发展与干部教师学习、干部教师培训内容与模式、培训质量评估与保障等领域的研究,通过研究为干部教师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和幼儿园管理决策服务。

七、组织实施

(一)培训任务分工

  市教委与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全市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规划,设计与实施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研究设计干部教师分类别、分层次、分岗位培训课程体系;负责市级重点培训工程的组织与实施,协调园本培训和远程培训的指导。

  区教委与区级干部教师培训机构配合落实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培训,配合协同市级专项培训工作,实施本区幼儿园干部教师的岗位提高培训和适合本区教育需要的专项培训,同时负责园本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各幼儿园积极配合和支持市、区级培训机构实施的各种培训,并结合市、区培训项目的内容,从幼儿园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有针对性的园本培训计划并组织有效实施。保证市、区、幼儿园三级协同培训成效落到实处。

(二)质量监控

  建立培训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将培训方案设计、培训活动策划和组织、培训资源整合、培训绩效评估、培训信息宣传等纳入质量管理范围。市级干部教师培训管理机构要逐步建立培训质量评估信息系统和多元评价制度,探索第三方的监控评价机制,加强培训质量监控结果在培训统筹协调中的应用,提升培训效益。培训单位要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自我评估,形成满意度、学习结果、行为转化等多层面的考核体系,突出干部教师行为的转化,不定期进行培训效果的追踪与调查,并不断完善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

(三)绩效考核

  “十三五”时期,参加培训的幼儿园干部教师,根据岗位要求和专业发展需求,完成不少于360课时的学习任务,获得36学分。参加培训干部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参加考核并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考核由培训单位自行组织,采用学分制管理,对完成规定学分的干部教师颁发由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师培训结业证书。

  由各级培训机构和所在幼儿园通过“北京市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上报培训学分,区干部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审核,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对“培训管理系统”上报的学分进行认定和达标审核。各区要将幼儿园干部教师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纳入到对干部教师和幼儿园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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