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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7〕9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7〕9号

  各区教委: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7〕4号),现就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招收特长生学校

  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包括三类:

  (一)体育类: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校。

  (二)艺术类: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

  (三)科技类: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

  可招收特长生学校名单请登录北京市教委网站查询。(网址:www.bjedu.gov.cn)

二、招生范围

  北京奥林匹克教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三、招生比例及报考资格

(一)招生比例

  招收体育、艺术、科技其中一类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收其中两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0%,招收全部三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5%。

  其中,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城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学校,须按照本校可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计划15%的比例,面向郊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进行名额分配。

  注:首都功能核心区为东城区、西城区;城市功能拓展区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城市发展新区为房山区(含燕山)、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生态涵养发展区为门头沟区、怀柔区、平谷区、延庆区、密云区。

(二)报考资格

  考生须按学籍所在区(注:往届生按初三毕业学校所在区)参加特长生招生,学籍信息最终以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CMIS)内的信息为准。

  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城区学校,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四、工作程序

(一)体育特长生

  1.学校测试

  各学校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并结合《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7年)》招生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上报参加市级统一测试的名单,名单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结束后向合格的学生发放市级统一测试报名表。

  2.市级测试

  通过学校测试的体育特长生须参加全市统一测试,测试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报名及测试办法另行通知。全市统一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示5日。

  测试项目包括: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游泳、乒乓球、跆拳道、武术、手球、羽毛球、健美操、艺术体操、射击、射箭、定向越野以及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舞龙、舞狮、空竹、珍珠球、毽球。

(二)艺术、科技特长生

  1.市教委制定艺术、科技特长生的测试标准,各区参照执行。

  2.各区根据全市规定的测试时间统一组织测试,并制定本区的艺术、科技特长生统一测试工作方案,方案包括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组织机构、安全预案等内容。各区将测试方案于4月21日前上报我委体卫艺处备案。

  3.各区须于6月6日前将统一测试合格学生名单上报市教委,市教委拟于6月9日至6月13日期间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合格学生名单纳入特长生招生数据库,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加强对特长生测试、选拔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要及时向招生学校、考生和家长宣传解读特长生招生政策,确保组织严密、程序规范、严谨实施。

  (二)特长生选拔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区和学校要认真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防止漏报。

  (三)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7年)》公布的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

  (四)各学校要严谨、周密地组织好本校的测试工作,同时,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测试工作有序进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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