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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校园餐饮供给杜绝在校就餐浪费的通知 京教函〔2016〕315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校园餐饮供给杜绝在校就餐浪费的通知

京教函〔2016〕315号

  各区教委: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针对当前我市部分中小学食物浪费和一些学生节俭意识缺乏的问题,市教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继续深入推进节俭养德节约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出发,充分认识杜绝在校就餐食物浪费的重要性。在校就餐食物浪费不仅对学生自身体质健康和校园风气产生不良影响,更危及国家资源和阻碍国民素质的提高。中小学是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良好品德习惯养成的关键阶段,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引导,改善校园餐饮供给,杜绝学生在校就餐浪费,既是节约国家资源的要求,也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重要手段,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各区教委要切实负起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要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深入推进节俭养德节约行动,开展以节约粮食为重点的“三节”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要深入研究分析学生在校就餐食物浪费现象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改善校园餐饮供给,不断完善在校就餐管理办法,提升学生在校就餐的满意度,坚决刹住在校就餐食物浪费之风。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与食品安全工作一起长抓不懈,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要认真制定本校开展节俭养德节约行动工作的方案,全面查找在校就餐食物浪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在校就餐管理的措施,加强在校就餐的精细化管理,杜绝本校在校就餐食物浪费现象的发生。要坚持一切以学生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提升校园餐饮供给质量,注重营养、卫生、安全、可口、适量,提高家长和学生对在校就餐工作的满意度。

  二、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区要将勤俭节约教育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将节约粮食作为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从小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俭以养德的人生必修课落到实处。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要求,将勤俭节约教育渗透到教学、管理、服务的全方面,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保证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教育取得良好效果。要将在校就餐食物浪费纳入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中,采取日常检查评比、设立“学生监督岗”、班级或个人量化考核等形式,加强勤俭节约等传统美德方面的养成教育,对学生在校就餐全过程进行教育和管理。

  要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勤俭节约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在推进本市初中生到郊区学农教育基地进行实践体验式学习中,通过劳动实践加深学生对农业生产知识的了解,促使学生懂得一粥一饭来之不易,养成勤俭节约和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

  三、改进学校供餐方式,满足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口味学生的就餐需求

  要针对学校外供餐“盒饭”和自办食堂营养“套餐”浪费较为突出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供餐方式。一是采取外供餐桶装运输到校,再进行二次分餐的方式,做到吃多少盛多少、盛多少吃多少,避免浪费发生。二是采取丰富饭菜花色品种、增加“套餐”选择内容、卖半份菜、小份饭、提前预定餐品餐量等方式,方便学生选择。三是采取自助餐模式,让学生按需取餐,最大限度防止因学生年龄、体质等个体差异造成的就餐浪费。四是结合餐饮业机械化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中式快餐标准化的不断完善,因地制宜创新学校供餐方式。如,建立学区中心厨房,采取半成品供应与校内加工相结合的快捷终端方式生产学生餐;或借鉴西式快餐的模式,开展中餐菜品研究等,为没条件自建食堂自办食堂的学校提供管理规范、安全放心、可口营养的学生营养餐等。

  四、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加强食堂条件保障

  各区要切实落实政府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将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食堂的规划纳入本区教育布局总体规划和学校建设计划,有条件的学校和新建改建学校应在校内开办学生食堂。大力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改善校内就餐条件和环境,让尽可能多的学生能够在校内食堂就餐。各区要制定统一政策,解决好本区中小学幼儿园自办食堂炊管人员的配备及经费来源问题。学校食堂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原则上每100名学生配备1名餐厨人员,经费由区教委予以保障。

  各区各校要重视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实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统一”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同时应按照国家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实现全过程检测和可追溯,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和降低风险。

  五、提高校园餐饮制作水平,提升学生就餐满意度

  做好学生在校就餐工作,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各校要全面提高校园餐饮管理水平,彻底改进低质量的学生餐和低水平的供餐办法。充分考虑学生的多元化需求,丰富校园菜品种类,定期变换口味风格,满足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口味需求,杜绝学生用餐时因饭菜不可口等原因造成的食物浪费。各区要定期组织和指导区内学校食堂开展营养学、烹饪方法等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不同学校食堂员工间的技术交流,组织校园餐饮制作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厨师烹饪水平,改善饭菜品质,实现学生在校就餐的营养、卫生、安全、可口、适量,不断提升在校就餐学生的满意度。

  六、充分发挥校园营养师作用,大力开展食育教育

  各有食堂集中供餐的学校须配备一名专(兼)职校园营养师。校园营养师须参加市级培训并发挥指导作用,能够依据《北京市中小学生健康膳食指引》,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餐饮的营养特点和规律,制定本校学生营养带量食谱,指导学校食堂合理搭配食物种类,制作味道可口、营养均衡的学生餐;同时,承担起对本校学生的食育教育工作。

  各区各校要倡导开展“均衡营养与平衡膳食”、“零米粒行动”、“从我做起,杜绝浪费”等主题宣传活动及节约粮食评比活动,对活动开展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要组织学校参加全市中小学“食育教育助力成长”校园营养师宣讲团入校宣讲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和食育教育知识,帮助学生纠正挑食、偏食习惯,教会学生营养搭配、合理膳食,树立节约理念。

  七、成立膳食委员会,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学生、家长、教师、食堂或供餐企业管理人员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餐的安全、营养、质量、价格、服务监督等问题,参与供餐单位选择与评议、每周带量食谱审定、原材料采购评议、饭菜质量评议、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发挥日常监督作用,提出意见建议,解决合理诉求。要建立校园餐饮问题反馈机制,随时了解学生就餐时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要建立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轮流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监督餐饮质量,关注学生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学校应聘请学生家长作为学生在校就餐义务监督员,设立家长开放日等,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各区各校要做到学生在校就餐信息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公开透明,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包括供餐单位选择、饭菜成本核算、带量食谱、原材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要建立菜谱公开制度,无论自办食堂或外供餐,学校均需每周提前公布带量食谱,一周内的食谱不应重复。带量食谱要在食堂或校园显著位置并通过校园网、信息平台等途径公布。

八、加强对外供餐企业和单位的动态监督管理

  各区要按照《北京市学生营养餐供餐服务单位选择暂行办法》要求,严格把好本区学校外供餐企业和单位的入口关,选择资质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用心经营、管理过硬并能兼顾营养、卫生、安全、可口、适量的外供餐企业或单位提供外供餐服务。要制定完善外供餐企业或单位的退出办法,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师生家长反映强烈、质价不符、投诉率高等问题的外供餐企业和单位,要坚决退出。

  各区对学校供餐企业和单位实行动态监督管理机制。除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外,每学期要对外供餐企业和单位至少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督促外供餐企业和单位提高餐饮质量,并根据测评结果对外供餐企业和单位实行优胜劣汰。

  请各区教委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本区整体工作方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根据自身实际一校一案,切实将改善校园餐饮供给、杜绝在校就餐浪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教委须及时将本区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教委,市教委将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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